去年逾12萬新能源車被召回 缺陷主因:電控、機械、電器及電池系統故障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佈《關於2018年全國汽車安全與召回狀況的通告》,數據顯示,去年有12.14萬新能源車缺陷車輛被召回,主要原因是電控、機械、電器及電池系統故障。

去年逾12萬新能源車被召回 缺陷主因:電控、機械、電器及電池系統故障

《通告》公佈的數據顯示,2018年全年共實施汽車召回221次,涉及缺陷車輛1251.28萬輛,召回次數和召回數量分別比2017年減少12%和37.6%。

其中,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逐年增加,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日益突出。

2018年,市場監管總局依託國家車輛事故深度調查體系和缺陷信息收集系統,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缺陷調查3起,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火災事故現場調查5次,督促7家生產企業實施召回,涉及33個車型的12.14萬缺陷車輛,缺陷原因主要為電控、機械、電器及電池系統故障。

今年3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管理的通知》,對加強新能源汽車召回監管若干工作事項作出了要求。

因此,在“2019年重點任務”中,《通告》明確,將以新能源商用車、智能汽車等為重點,繼續做好重大案件調查與召回後續監督工作。推進召回與反壟斷、公平競爭、執法、監督、標準化、信用監管等工作的信息共享,督促生產者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切實保護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

■來源/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編輯/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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