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鋒:顫抖吧,向孩子下手的惡魔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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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關猥褻兒童判罪爭議頗大,是否重判,法律界懸而未決。

在教育方面,必須將推進防性侵教育納入常態化教學。

如何築牢未成年人的保護屏障,補上兒童性教育與防範的缺失,並在罪案的裁定上參照發達國家從重從嚴,成為文明與否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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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關猥褻兒童判罪爭議頗大,是否重判,法律界懸而未決。

在教育方面,必須將推進防性侵教育納入常態化教學。

如何築牢未成年人的保護屏障,補上兒童性教育與防範的缺失,並在罪案的裁定上參照發達國家從重從嚴,成為文明與否的試金石。

肖鋒:顫抖吧,向孩子下手的惡魔們


日前,最高法權威發佈: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堅決死刑。該負責人稱,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此前,有關猥褻兒童判罪爭議頗大,是否重判,法律界懸而未決。2004年之前,嫖宿幼女甚至還當輕罪處罰。

有網友跟帖說:希望把拐賣兒童的也都執行死刑,因為拐賣行為同樣惡劣!可以說,這方面的法律已嚴重滯後於現代文明的進程。

據最高法發佈,以猥褻兒童犯罪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8332件。

同時,最高法還公佈了4起性侵害兒童犯罪的典型案例。從這些案件中可以判斷,性侵兒童的重災區在農村,在留守兒童。

這裡有個更可悲的事實是,大部分的兒童性侵案件,都因為種種原因沒能公開。專家粗略估計,性侵案件,尤其是針對中小學生的性侵害,隱案與報案比例是7:1。

如何保護未成年人仍是個沉重又長遠的課題。對此,全社會要深刻反省,並拿出馬上能付諸實施的法規和措施來。

兒童保護,從家庭教育開始

根據“女童保護”調查數據顯示,在中國,86.55%的受訪兒童表示沒有上過防性侵課程,68.63%受訪家長沒有對孩子進行過防性侵教育。

從2017年南京高鐵候車室男子猥褻女童事件看,受害孩子並沒有 “隱私部位”不可侵犯的意識。大庭廣眾之下遭到猥褻,女童沒有拒絕,也沒有反抗。

通常的情形是,孩子們根本不清楚自己遭遇了什麼,儘管她們隱約感到對“那件事”並不舒服,但卻沒有能力阻止它的再次發生,更意識不到應該向家中的長輩求助。

如果沒有外界的強制干預,施暴者一般會對孩子一而再、再而三地進行犯罪,有些犯罪的時間跨度甚至長達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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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關猥褻兒童判罪爭議頗大,是否重判,法律界懸而未決。

在教育方面,必須將推進防性侵教育納入常態化教學。

如何築牢未成年人的保護屏障,補上兒童性教育與防範的缺失,並在罪案的裁定上參照發達國家從重從嚴,成為文明與否的試金石。

肖鋒:顫抖吧,向孩子下手的惡魔們


日前,最高法權威發佈: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堅決死刑。該負責人稱,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此前,有關猥褻兒童判罪爭議頗大,是否重判,法律界懸而未決。2004年之前,嫖宿幼女甚至還當輕罪處罰。

有網友跟帖說:希望把拐賣兒童的也都執行死刑,因為拐賣行為同樣惡劣!可以說,這方面的法律已嚴重滯後於現代文明的進程。

據最高法發佈,以猥褻兒童犯罪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8332件。

同時,最高法還公佈了4起性侵害兒童犯罪的典型案例。從這些案件中可以判斷,性侵兒童的重災區在農村,在留守兒童。

這裡有個更可悲的事實是,大部分的兒童性侵案件,都因為種種原因沒能公開。專家粗略估計,性侵案件,尤其是針對中小學生的性侵害,隱案與報案比例是7:1。

如何保護未成年人仍是個沉重又長遠的課題。對此,全社會要深刻反省,並拿出馬上能付諸實施的法規和措施來。

兒童保護,從家庭教育開始

根據“女童保護”調查數據顯示,在中國,86.55%的受訪兒童表示沒有上過防性侵課程,68.63%受訪家長沒有對孩子進行過防性侵教育。

從2017年南京高鐵候車室男子猥褻女童事件看,受害孩子並沒有 “隱私部位”不可侵犯的意識。大庭廣眾之下遭到猥褻,女童沒有拒絕,也沒有反抗。

通常的情形是,孩子們根本不清楚自己遭遇了什麼,儘管她們隱約感到對“那件事”並不舒服,但卻沒有能力阻止它的再次發生,更意識不到應該向家中的長輩求助。

如果沒有外界的強制干預,施暴者一般會對孩子一而再、再而三地進行犯罪,有些犯罪的時間跨度甚至長達數年。

肖鋒:顫抖吧,向孩子下手的惡魔們


有的家長在得知自己的孩子被性侵之後,第一反應會選擇私了,原因可能是以為這是在保護孩子,或者覺得事情傳出去丟人。另外,性侵案取證難、量刑低也是很多家長不願意將罪犯告上法庭的原因。這就更進一步縱容了施暴者。

在教育方面,必須將推進防性侵教育納入常態化教學。必須看到,中國的學校和家庭缺乏防性侵教育,很多人說不清究竟什麼是性騷擾、猥褻和性侵害。

對比發達國家,學校從幼兒園開始,就教育孩子“撫摸規則”:

教會孩子們身體部位的名稱,以便他們能夠說出身體的具體部位,並告訴孩子,他們身體的某些部位是私人的;

告訴孩子對同學的撫摸和使用語言規範,學會不去騷擾別人,也明白自己的權利被侵犯時,怎樣保護自己;

告訴孩子,如果有人試圖觸摸這些私人區域或想要查看它們,或者如果有人試圖向他們展示他/她自己的私人部分,他們應該儘快告訴可信賴的成年人;

教會孩子什麼是“界線”,並且可以向任何令他/她感到不舒服或害怕的接觸說“不”。

法律該做的還有很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條第三款還定義了猥褻兒童罪,是指猥褻不滿十四周歲的兒童的行為。所說的“猥褻”,主要是指以摳摸、指奸、雞姦等淫穢下流的手段猥褻兒童的行為。

大家注意,“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與猥褻、侮辱婦女罪並列,只是規定“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可見,“性侵兒童罪”並未獨立成重罪,懲處量刑也是過輕的。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猥褻兒童罪一審判決書統計:2016年全國各級法院共審理“猥褻兒童罪”案件236起,同比增長93.4%。其中江蘇、四川、廣東、安徽、河南等地案件多發,一般判刑不超5年。

我們再看看美國,針對兒童的性犯罪是非常嚴重的重罪,量刑上僅次於殺人。比如在紐約性侵小於11歲兒童的,量刑起步就是25年。而韓國就更徹底,“《熔爐》事件”後對重罪犯施行化學閹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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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關猥褻兒童判罪爭議頗大,是否重判,法律界懸而未決。

在教育方面,必須將推進防性侵教育納入常態化教學。

如何築牢未成年人的保護屏障,補上兒童性教育與防範的缺失,並在罪案的裁定上參照發達國家從重從嚴,成為文明與否的試金石。

肖鋒:顫抖吧,向孩子下手的惡魔們


日前,最高法權威發佈: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堅決死刑。該負責人稱,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此前,有關猥褻兒童判罪爭議頗大,是否重判,法律界懸而未決。2004年之前,嫖宿幼女甚至還當輕罪處罰。

有網友跟帖說:希望把拐賣兒童的也都執行死刑,因為拐賣行為同樣惡劣!可以說,這方面的法律已嚴重滯後於現代文明的進程。

據最高法發佈,以猥褻兒童犯罪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8332件。

同時,最高法還公佈了4起性侵害兒童犯罪的典型案例。從這些案件中可以判斷,性侵兒童的重災區在農村,在留守兒童。

這裡有個更可悲的事實是,大部分的兒童性侵案件,都因為種種原因沒能公開。專家粗略估計,性侵案件,尤其是針對中小學生的性侵害,隱案與報案比例是7:1。

如何保護未成年人仍是個沉重又長遠的課題。對此,全社會要深刻反省,並拿出馬上能付諸實施的法規和措施來。

兒童保護,從家庭教育開始

根據“女童保護”調查數據顯示,在中國,86.55%的受訪兒童表示沒有上過防性侵課程,68.63%受訪家長沒有對孩子進行過防性侵教育。

從2017年南京高鐵候車室男子猥褻女童事件看,受害孩子並沒有 “隱私部位”不可侵犯的意識。大庭廣眾之下遭到猥褻,女童沒有拒絕,也沒有反抗。

通常的情形是,孩子們根本不清楚自己遭遇了什麼,儘管她們隱約感到對“那件事”並不舒服,但卻沒有能力阻止它的再次發生,更意識不到應該向家中的長輩求助。

如果沒有外界的強制干預,施暴者一般會對孩子一而再、再而三地進行犯罪,有些犯罪的時間跨度甚至長達數年。

肖鋒:顫抖吧,向孩子下手的惡魔們


有的家長在得知自己的孩子被性侵之後,第一反應會選擇私了,原因可能是以為這是在保護孩子,或者覺得事情傳出去丟人。另外,性侵案取證難、量刑低也是很多家長不願意將罪犯告上法庭的原因。這就更進一步縱容了施暴者。

在教育方面,必須將推進防性侵教育納入常態化教學。必須看到,中國的學校和家庭缺乏防性侵教育,很多人說不清究竟什麼是性騷擾、猥褻和性侵害。

對比發達國家,學校從幼兒園開始,就教育孩子“撫摸規則”:

教會孩子們身體部位的名稱,以便他們能夠說出身體的具體部位,並告訴孩子,他們身體的某些部位是私人的;

告訴孩子對同學的撫摸和使用語言規範,學會不去騷擾別人,也明白自己的權利被侵犯時,怎樣保護自己;

告訴孩子,如果有人試圖觸摸這些私人區域或想要查看它們,或者如果有人試圖向他們展示他/她自己的私人部分,他們應該儘快告訴可信賴的成年人;

教會孩子什麼是“界線”,並且可以向任何令他/她感到不舒服或害怕的接觸說“不”。

法律該做的還有很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條第三款還定義了猥褻兒童罪,是指猥褻不滿十四周歲的兒童的行為。所說的“猥褻”,主要是指以摳摸、指奸、雞姦等淫穢下流的手段猥褻兒童的行為。

大家注意,“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與猥褻、侮辱婦女罪並列,只是規定“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可見,“性侵兒童罪”並未獨立成重罪,懲處量刑也是過輕的。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猥褻兒童罪一審判決書統計:2016年全國各級法院共審理“猥褻兒童罪”案件236起,同比增長93.4%。其中江蘇、四川、廣東、安徽、河南等地案件多發,一般判刑不超5年。

我們再看看美國,針對兒童的性犯罪是非常嚴重的重罪,量刑上僅次於殺人。比如在紐約性侵小於11歲兒童的,量刑起步就是25年。而韓國就更徹底,“《熔爐》事件”後對重罪犯施行化學閹割......

肖鋒:顫抖吧,向孩子下手的惡魔們


▲韓國電影《熔爐》劇照

美國建立了全國性侵兒童罪犯登記系統(SORA),性侵兒童犯罪者信息對居民公開,搬家必須向轄區警方第一時間報到。有些州規定至少要有20年的報到期,有些州規定,終身都需要報到。有性侵兒童犯罪前科者不得住在兒童較多區域,有人舉報必須立即搬家。

打擊性侵兒童犯罪,除了我們自身需要加強防範措施,也需要立法者正確評估社會風險和影響,從法律上將保障和懲戒與時俱進。

斬斷性侵兒童產業鏈

王振華案中,據帶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供述,事發當天,她帶了兩個女孩入住酒店,一個9歲,一個12歲。周某謊稱帶兩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從江蘇帶至上海。當天王某對9歲女童實施犯罪,事後給付周某現金1萬元。

可見此案背後是一個產業鏈,一個有組織的犯罪的黑手……周某的角色令人懷疑,其背後是否有一個“輸送”幼女的病態鏈條?

既然是一條產業鏈,那就有經營者、也有獲利者,再加上這條產業鏈不見陽光,那麼必然會有保護傘。

是時候打掉這些黑色鏈條和保護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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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關猥褻兒童判罪爭議頗大,是否重判,法律界懸而未決。

在教育方面,必須將推進防性侵教育納入常態化教學。

如何築牢未成年人的保護屏障,補上兒童性教育與防範的缺失,並在罪案的裁定上參照發達國家從重從嚴,成為文明與否的試金石。

肖鋒:顫抖吧,向孩子下手的惡魔們


日前,最高法權威發佈: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堅決死刑。該負責人稱,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此前,有關猥褻兒童判罪爭議頗大,是否重判,法律界懸而未決。2004年之前,嫖宿幼女甚至還當輕罪處罰。

有網友跟帖說:希望把拐賣兒童的也都執行死刑,因為拐賣行為同樣惡劣!可以說,這方面的法律已嚴重滯後於現代文明的進程。

據最高法發佈,以猥褻兒童犯罪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8332件。

同時,最高法還公佈了4起性侵害兒童犯罪的典型案例。從這些案件中可以判斷,性侵兒童的重災區在農村,在留守兒童。

這裡有個更可悲的事實是,大部分的兒童性侵案件,都因為種種原因沒能公開。專家粗略估計,性侵案件,尤其是針對中小學生的性侵害,隱案與報案比例是7:1。

如何保護未成年人仍是個沉重又長遠的課題。對此,全社會要深刻反省,並拿出馬上能付諸實施的法規和措施來。

兒童保護,從家庭教育開始

根據“女童保護”調查數據顯示,在中國,86.55%的受訪兒童表示沒有上過防性侵課程,68.63%受訪家長沒有對孩子進行過防性侵教育。

從2017年南京高鐵候車室男子猥褻女童事件看,受害孩子並沒有 “隱私部位”不可侵犯的意識。大庭廣眾之下遭到猥褻,女童沒有拒絕,也沒有反抗。

通常的情形是,孩子們根本不清楚自己遭遇了什麼,儘管她們隱約感到對“那件事”並不舒服,但卻沒有能力阻止它的再次發生,更意識不到應該向家中的長輩求助。

如果沒有外界的強制干預,施暴者一般會對孩子一而再、再而三地進行犯罪,有些犯罪的時間跨度甚至長達數年。

肖鋒:顫抖吧,向孩子下手的惡魔們


有的家長在得知自己的孩子被性侵之後,第一反應會選擇私了,原因可能是以為這是在保護孩子,或者覺得事情傳出去丟人。另外,性侵案取證難、量刑低也是很多家長不願意將罪犯告上法庭的原因。這就更進一步縱容了施暴者。

在教育方面,必須將推進防性侵教育納入常態化教學。必須看到,中國的學校和家庭缺乏防性侵教育,很多人說不清究竟什麼是性騷擾、猥褻和性侵害。

對比發達國家,學校從幼兒園開始,就教育孩子“撫摸規則”:

教會孩子們身體部位的名稱,以便他們能夠說出身體的具體部位,並告訴孩子,他們身體的某些部位是私人的;

告訴孩子對同學的撫摸和使用語言規範,學會不去騷擾別人,也明白自己的權利被侵犯時,怎樣保護自己;

告訴孩子,如果有人試圖觸摸這些私人區域或想要查看它們,或者如果有人試圖向他們展示他/她自己的私人部分,他們應該儘快告訴可信賴的成年人;

教會孩子什麼是“界線”,並且可以向任何令他/她感到不舒服或害怕的接觸說“不”。

法律該做的還有很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條第三款還定義了猥褻兒童罪,是指猥褻不滿十四周歲的兒童的行為。所說的“猥褻”,主要是指以摳摸、指奸、雞姦等淫穢下流的手段猥褻兒童的行為。

大家注意,“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與猥褻、侮辱婦女罪並列,只是規定“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可見,“性侵兒童罪”並未獨立成重罪,懲處量刑也是過輕的。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猥褻兒童罪一審判決書統計:2016年全國各級法院共審理“猥褻兒童罪”案件236起,同比增長93.4%。其中江蘇、四川、廣東、安徽、河南等地案件多發,一般判刑不超5年。

我們再看看美國,針對兒童的性犯罪是非常嚴重的重罪,量刑上僅次於殺人。比如在紐約性侵小於11歲兒童的,量刑起步就是25年。而韓國就更徹底,“《熔爐》事件”後對重罪犯施行化學閹割......

肖鋒:顫抖吧,向孩子下手的惡魔們


▲韓國電影《熔爐》劇照

美國建立了全國性侵兒童罪犯登記系統(SORA),性侵兒童犯罪者信息對居民公開,搬家必須向轄區警方第一時間報到。有些州規定至少要有20年的報到期,有些州規定,終身都需要報到。有性侵兒童犯罪前科者不得住在兒童較多區域,有人舉報必須立即搬家。

打擊性侵兒童犯罪,除了我們自身需要加強防範措施,也需要立法者正確評估社會風險和影響,從法律上將保障和懲戒與時俱進。

斬斷性侵兒童產業鏈

王振華案中,據帶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供述,事發當天,她帶了兩個女孩入住酒店,一個9歲,一個12歲。周某謊稱帶兩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從江蘇帶至上海。當天王某對9歲女童實施犯罪,事後給付周某現金1萬元。

可見此案背後是一個產業鏈,一個有組織的犯罪的黑手……周某的角色令人懷疑,其背後是否有一個“輸送”幼女的病態鏈條?

既然是一條產業鏈,那就有經營者、也有獲利者,再加上這條產業鏈不見陽光,那麼必然會有保護傘。

是時候打掉這些黑色鏈條和保護傘了。

肖鋒:顫抖吧,向孩子下手的惡魔們


另外,前段時間杭州淳安女童失蹤案,有人提出了一個問題:監護人失責怎麼辦?在女童成長的9年時間裡,她的父母沒有做到起碼的監護職責。

從中國當前現實層面上看,指望父母和親朋好友承擔未成年人監護還不夠,比如針對鄉村千萬數量級的“留守兒童”困境,社會必須為這一代“留守兒童”的成長做好充分的工作。

在美國,不要說父母不在,即便是父母在但監護不力,也會被剝奪對孩子的監護權。

同理,眾多鄉村“留守兒童”也理應得到村鄉一級或縣市一級社工機構的監護和關愛。

“父母不養,社會給養”,孩子不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而是屬於全社會的、屬於未來的。對於兒童監護,我們必須進步到這樣的現代觀念之上。

一百年前,胡適先生提出了“文明”的兩大準則:“第一看怎樣待小孩子;第二看怎樣待女人。”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如何築牢未成年人的保護屏障,補上兒童性教育與防範的缺失,並在罪案的裁定上參照發達國家從重從嚴,成為文明與否的試金石。

性侵兒童可判死刑,這是一項檢驗現代文明的法律。而王振華案能否查清楚,怎麼判,能否還受害女童及其家庭一個公道,將會檢驗整個社會的文明與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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