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吉林訊(記者 李洋)因為遭到語言調戲,吉林磐石女子報警並將丈夫喚回。派出所調解之後,對方卻對該丈夫穢言。丈夫怒打該男子致輕傷,最後獲刑 10 個月,賠款 3 萬多元。
男鄰居問他妻子:你不親親我麼?
今年 9 月 2 日,新文化報記者得知此事。經核實,此事實際發生在 2016 年 12 月 7 日。當時,家住磐石市取柴河鎮某村某屯的蘇某某在吉林市永吉縣打工,妻子馬某某在家。當晚 7 點鐘左右,馬某某聞聽有人敲門,開門看是鄰居王某某。
王某某稱因家中網絡無法連接,遂到蘇某某家中問詢網絡是否能正常使用。此時,只有馬某某一人在家。問畢,王某某忽然說了一句,"我走了,你不親親我麼?"
這句話讓馬某某勃然大怒,認為自己遭到了調戲。將王某某勸走後,馬某某電話報警了,並打電話讓蘇某某回家。
遭遇穢言,毆打致輕傷
聞訊,蘇某某和弟弟蘇某、同村朋友李某三人從永吉縣往回趕。期間,警方傳喚了王某某到馬某某家,王某某向馬某某賠禮道歉。其後,民警將王、馬二人帶至派出所,王某某接受調解,並承諾回村後再向馬某某道歉。
此時,蘇某某三人趕到派出所。民警稱王某某因語言不當,與其妻子馬某某產生誤會,提出王某某回村後再次向馬某某道歉。蘇某某與王某某均未提出異議。
返回途中,王某某上了蘇某某的車,與蘇某某、馬某某等人共同返村。路上,王某某邀請蘇某某一起吃飯表示歉意,遭到蘇某某拒絕。
本來,此事可以告一段落,但是王某某卻發出穢語,稱"多大個 × 事兒還沒完了"。這句話讓蘇某某很生氣,假稱如廁讓弟弟蘇某停車,然後將王某某拽下車,踢打其頭面部數下。
後經法醫鑑定,王某某雙眼眶內壁、左側篩骨、左側鼻骨等多部位骨折,構成輕傷一級。此事實觸發《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鉅額賠償,雙方意見不統一
蘇某與李某某將蘇某某拉開後,王某某報警。蘇某某見狀,留下李某某陪伴王某某,自己和弟弟到派出所主動投案自首。
王某某被打傷後,住院治療 45 天,實際花醫療費 27287 餘元、交通費 1000 元、鑑定費 1200 元。出院後,主張附帶民事賠償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 23 萬元。
據悉,在王某某住院期間,蘇某某已經先行支付醫療費 2 萬元,剩餘部分可以就法院判決內容予以賠償。
蘇某某辯護人為其辯稱,原告王某某被傷害之前對被告人妻子有不檢點言行,存在重大過錯,另其具有投案自首,在法律規定幅度內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失等情節,建議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犯故意傷害罪 獲刑 10 個月
最終,2017 年 8 月份,磐石市法院當庭判決蘇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 10 個月,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某各項損失 3.3 萬元,駁回王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據悉,蘇某某、王某某均未上訴。
"改革的試驗庭"當庭審理、判決
另據瞭解,此案公開開庭審理過程中,磐石市法院刑事審判庭採取了遠程視頻直播方式。因該案件在賠償數額上存在較大爭議,該院決定將此案件作為"刑事審判庭審實質化"改革的試驗庭。
庭審中,磐石法院落實了偵查人員出庭制度、多媒體示證制度。公訴人通過 PPT 展示的方式在庭審中出示證據,審判長組織控辯雙方採取"一證一舉"的方式,對案件事實和證據認定展開激烈辯論,確保"訴訟證據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並在通過庭審發現疑點、理清事實、查明真相的基礎上當庭作出裁判,有效保證了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在庭審中發揮的決定性作用。
磐石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案的審理,對證人出庭規則、庭前會議規則、當庭宣判程序進行了大膽探索,實現了爭議焦點查明在法庭、證據評議在法庭、裁判結果形成在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