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女子走私167塊手錶逃稅307萬,一審獲刑10年二審改判3年半'

腕錶 江蘇 刑法 南京 深圳 香港 儀徵檢察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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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現代快報全媒體 記者 顧元森

8月30日,江蘇高院開庭審理32歲代購女子劉某走私普通貨物罪一案,江蘇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茅仲華作為審判長,做出二審宣判,決定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劉某有期徒刑3年半,並處罰金50萬元。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劉某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貨物罪,於2018年6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逮捕。現羈押於南京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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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現代快報全媒體 記者 顧元森

8月30日,江蘇高院開庭審理32歲代購女子劉某走私普通貨物罪一案,江蘇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茅仲華作為審判長,做出二審宣判,決定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劉某有期徒刑3年半,並處罰金50萬元。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劉某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貨物罪,於2018年6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逮捕。現羈押於南京市看守所。

代購女子走私167塊手錶逃稅307萬,一審獲刑10年二審改判3年半


2014年3月,劉某設立南京市秦淮區腕時計鐘錶銷售中心,從事手錶銷售業務。2015年以來,她在網上結識林立某、微信名“羊口羊”、“陳”、“航仔”(均另案處理)等在香港從事手錶銷售業務的人員。為謀取非法利益,劉某分別與上述四名賣家商議,由劉某根據境內客戶需求,將需要購買的手錶品牌、型號通過微信分別向林立某等賣家詢價,商定價格後,劉某將貨款支付到賣家指定的賬戶。為逃避海關監管,手錶由劉某或賣家確定的“水客”通過旅檢渠道,從香港攜帶至廣東省深圳市,再由“水客”將手錶從深圳郵寄給劉某或劉某指定的地址,劉某將手錶在國內銷售。劉某共採用上述方式走私167塊手錶入境銷售,偷逃應繳稅款合計人民幣307.109706萬元。其中,劉某從林立某處共購買55塊手錶入境銷售,偷逃應繳稅款合計人民幣175.042263萬元;從微信名“羊口羊”的賣家處購買67塊手錶入境銷售,偷逃應繳稅款合計人民幣98.558357萬元;從微信名“陳”的賣家處購買43塊手錶入境銷售,偷逃應繳稅款合計人民幣28.054555萬元;從微信名“航仔”的賣家處購買2塊手錶入境銷售,偷逃應繳稅款合計人民幣5.454531萬元。

今年4月,南京中院做出一審判決,劉某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10萬元。走私偷逃稅款307.109706萬元予以追繳,上交國庫。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由查封、扣押、凍結機關依法處置後上交國庫(以執行時的實際價值計入追繳數額)。

8月30日,江蘇高院二審開庭審理此案,法庭認為一審法院認定劉某為主犯不當,量刑過重,決定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劉某有期徒刑三年半,並處罰金50萬元。

聽到宣判結果,劉某當庭哭了起來,並向法官、公訴人鞠躬,不住地說著“謝謝”。坐在旁聽席上的劉某家屬情緒激動,不禁落淚。劉某的辯護律師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二審法院充分聽取了公訴人、辯護人的意見,做出了公正公平合理的判決,他對這個結果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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