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紅柿炒雞蛋裡竟吃出塑料袋 長春這家粥鋪:可能是裝柿子的 沒太注意

西紅柿 長春 雞蛋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二三裡資訊 2019-06-02


西紅柿炒雞蛋裡竟吃出塑料袋 長春這家粥鋪:可能是裝柿子的 沒太注意


5月31日,長春市民李先生稱他在一家粥鋪用餐時從菜品裡吃出塑料袋,在與商家溝通時對商家的處理方法也不太滿意。

消費者:菜品吃出異物影響心情 希望商家道歉並全額免單

據李先生介紹,事情發生在30日中午,用餐的店面是位於長春市綠園區皓月大路與萬福街交會附近的“寶園粥鋪”。

“我不經常去他家,當天也是和朋友路過,看店也比較大,覺得應該不錯。進去之後點了粥還有一些菜,但沒想到在西紅柿炒雞蛋那道菜裡吃出個塑料袋的角,感覺挺噁心的。”李先生說,當時他便找來了服務員詢問此事,但服務員也沒說清異物從何而來。

西紅柿炒雞蛋裡竟吃出塑料袋 長春這家粥鋪:可能是裝柿子的 沒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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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起當時的溝通過程,李先生告訴二三裡資訊:“我提出要免單,但是店裡人說只能把西紅柿雞蛋這道菜免了,我沒接受,氣氛挺不好的。本來是我要請朋友吃飯的,結果爭吵中我朋友把賬給結了,這也太糟心了。我也不要別的賠償,就希望對方給我道歉並且全單免單。”

粥鋪:當時道歉了但消費者不接受 可以免單

5月31日上午,對於李先生反映的情況,寶園粥鋪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確有此事。

該工作人員說:“當時他和一個女孩來的,說吃出東西了。塑料袋可能是裝柿子的,沒太注意。我們說把這道菜免了吧,但他情緒挺激動,沒同意。”

同時,該店邵店長也表示現場就給消費者道歉了,但對方不接受。全單消費金額60元左右,最後只收了40元。既然消費者有要求,店裡可以全額免單。

隨後,李先生表示會與邵店長聯繫,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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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貼士:用餐吃出異物怎麼辦?可以得到賠償嗎?

飯菜裡吃出異物,消費者應該如何處理?長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曾介紹說,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飯店有義務提供質量合格的飯菜和服務,菜中有異物,屬於飯菜質量不合格,構成違約。按照道理,應向消費者10倍價款賠償。”工作人員解釋說。

在處理投訴的過程中,一般是雙方協商解決,店家基本上都會簡單地處理,換一盤菜或者是單項菜品免單。10倍賠償屬於民事範疇,需要走法律程序,所以在處理糾紛時也沒有明確的標準可遵循,一般就是讓雙方協商,但是10倍賠償是一個協商的標準,或者說是簡單依據。工作人員介紹,所謂的10倍賠償是指出現問題的單項菜品價格的10倍,而不是全部消費金額的10倍,許多消費者會要求賠償全部菜品價格的10倍,就容易造成雙方調解不成,而產生不必要的矛盾。

此外,工作人員提醒,外出就餐如果遇到菜品有異物一定要注意保存證據,所謂證據是指出現問題的菜品,還有收費單據等等,或者第一時間拍下視頻、照片等影像記錄,然後當場就向店家提出索賠,同時可消費者投訴熱線進行投訴和舉報。另外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在飯菜吃出異物後,會要求店家重新制作一份,這時需要留個心眼,出現異物的飯菜先留在飯桌上,等新的菜品上來後再撤走,以免一些不良商家把原先的菜品去掉異物後重新端上來。

(二三裡編輯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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