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說與不說之間

小說 散文 宓月 2017-06-10

在說與不說之間

走出校門前,我是一個不喜歡拋頭露面,有些膽怯和羞澀的人。參加工作後,因為經常組織活動,與各色人等打交道,竟漸漸練出了一副“伶牙俐齒”,無論大庭廣眾之下,還是朋友聚會,常常滔滔不絕,像個話嘮。

我將“有話直說”視為美德,有什麼想法、觀點,包括對一些人和事的看法,我幾乎都會毫不掩飾地表露出來。先生在場時,他偶爾會悄悄地蹬我的腳或者擰我的胳膊,示意我“閉嘴”。我感到十分委屈,我說的都是真話、大實話,難道也有錯麼?先生說,人心隔肚皮,當你不瞭解對方時,還是少說為好。你以為自己誠實、直率,愛憎分明,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你這樣將自己變成“透明人”,倘若人家設個陷阱,你就一頭栽進去了。

其實,我並不是一個善於表達自己思想和觀點的人,平常說話更沒有一點兒煽動性。只不過,有時怕朋友聚會冷場,找些話來活躍一下氣氛。在談到了某些人和事時,我覺得應該誠實地表達立場和觀點。當然,對自己熱愛的朋友,難免摻雜個人情感,多一些溢美之辭;對自己不喜歡的人,也同樣無法掩飾自己的好惡。即便如此,先生仍然認為我的話“太多”。他經常告誡我,沉默是金,話多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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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先生的話很不以為然:我坦坦蕩蕩,一覽無餘,說話也能惹禍?

但很快我就嚐到了“口無遮攔”的後果。我在某個場合說過的話,輾轉回到我耳朵裡時,已經完全變了樣,好像我成了一個搬弄是非之人。工作中的一些事,也讓我突然醒悟,竟然自己給自己挖了一個陷阱,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先生趁機對我又是好一番諄諄善誘:“說話是一門技巧,要分場合,看對象。所謂言多必失、禍從口出,這是古人給我們總結的金玉良言。在外,一定要謹言慎行。”為了讓我牢記在外少說話,他還給我取了不少綽號,諸如“話嘮”“悶墩兒”“贊花兒”之類,只要能夠套到我身上、能夠刺激我“閉嘴”的,他都盡其所能變著花樣兒叫我,讓我哭笑不得。

靜下來反省,先生的話也不無道理。我自以為一片真心好意說的那些話,有時起到的反作用是我自己壓根兒沒法預料的。我決心聽從先生的“教誨”,少說話,多傾聽。可實施起來,卻發現,這比當初我為了讓自己變得“能說會道”要難得多。很多時候,我幾乎要“脫口而出”,想起先生的“教誨”,又活生生地嚥了回去。這種感受,就像被圈在籠子裡,野性和自由被一點點磨掉。

從小到大,我都依仗著父母、哥哥們的疼愛,想怎麼做就怎麼做,自由散漫慣了。按先生的說法,我活得“很自我”,很少從別人的角度去深思熟慮。在家裡,不會成為麻煩。在朋友圈裡,也不會惹出什麼禍事。但進入一個複雜的社會系統,這就成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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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先生要我少說話,是出於愛護我。但當我剋制自己少說話時,卻發現少說或不說,確實有諸多好處。閉緊了嘴,耳朵和眼睛就更敏銳了。你會更專注地去聽每一個人講話,去認真觀察每一個人的表情,於是,過去未曾注意到的細節就會進入視野,分析和思考就會更深入,對人性的複雜就會理解得更透徹。在聚會中,如果不說話,很容易被人撂在一邊。雖然有種邊緣人的感覺,但卻可以像局外人一樣去傾聽、觀察和思考。這是一件有趣的事,就像閱讀一本書,你不知道下一步會出現什麼樣的驚喜。

過去,我讀小說總是專注於故事情節的發展,關心人物的命運,很少去細究人性。很小時,我就開始讀《紅樓夢》,但幾乎沒有讀完過。有一天,我又重新讀《紅樓夢》,發現過去竟然忽略掉了太多不該忽略的細節。譬如,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賈雨村上任應天府,審理第一件案子,原葫蘆廟的沙彌、現在的門子給他提了醒、出了主意,使賈雨村沒“犯大錯”。按我的常識,賈雨村遇到這樣貼心貼意的“故知”,應該提攜才合情合理。但賈雨村“又恐他對人說出當日貧賤時的事來,因此心中大不樂業,後來到底尋了個不是,遠遠的充發了他才罷”。幾十個字,看得我驚心動魄。而書中這樣的細節數不勝數,讓人一遍遍尋味,慨嘆人性的複雜。這些,都是我“話嘮”時期從來看不懂也讀不透的。

從強制自己閉嘴,到自覺少言寡語,我發覺眼前世界不是狹小了,而是更開闊、更豐富了。我本來就不是擅長口頭表達的人,相較而言,用文字來表達,我更能將一些事物表述得更準確,更有趣。我甚至在讀四川大學時就寫過一部長篇小說。多年來,我一直沒有勇氣再次涉獵。寫散文、散文詩,我可以“信手拈來”,而對寫長篇小說,始終沒有底氣。先生說我過的是一種“懸浮”的生活,每天與文字打交道,社會交往十分有限,許多知識、經驗,都是來自於書本。直到我開始參悟“沉默是金”四字要義後,才算真正打開了一道探察複雜人性的大門。雖然與好朋友在一起時,我仍然會“口無遮攔”,但我知道,我已不是“話嘮”時期那個我了。

學會了閉嘴,憋下的話太多,或許,寫個長篇小說是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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