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 火爆背後的重要推手:網紅自帶流量搖旗吶喊

項目 政策法規 ICO 投資 CFTC SEC Perry 2018-07-24

Paul Angus 白天做著工程師的工作,但到了晚上,他就是視頻網站 YouTube 上的網紅「Cryptonomatron」,向 8,000 多個粉絲推介最新的加密貨幣 ICO。這位 43 歲的蘇格蘭男人做這件事多數時候是出於熱愛無償勞動,不過有時也會給他帶來福利:收到以代幣支付的報酬。

這主要歸功於幣圈熱火朝天的「項目推廣」,積極為這些新發行代幣搖旗吶喊的社交媒體達人會得到發幣企業(有些案例中則是騙子)的報酬。這種做法不新鮮—美國幣圈名人約翰·邁克菲一直為 ICO 收費站臺,他在 3 月表示他的一條廣告推文收費 10.5 萬美元。但隨著今年穀歌、Facebook 和推特等互聯網巨頭採取行動禁止加密貨幣類廣告,網紅在 ICO 營銷扮演的分量越來越重。

儘管互聯網巨頭封殺廣告,比特幣價格今年以來又大跌了約 57%,但 ICO 籌款額依然以創紀錄的速度增加。支持者稱這種利用流量網紅做推廣的方式是一種成本較低的品牌打造方式,批評者則認為這種方式稱為炒作和誤導的溫床。在 ICO 被視為證券發行的地區,這類網紅代幣推手可能有觸犯法律的風險:監管機構會認為他們是在扮演未註冊的證券經紀人角色。

「一旦監管機構發現幣圈不僅通過交易途徑操縱價格,還通過社交媒體制造虛幻騙局,很可能會出重拳打擊,」倫敦獨立研究機構 Autonomous Research 金融科技策略全球總監 Lex Sokolin 表示。


邁克菲常常為 ICO 項目站臺

部分網紅推廣者已經感受到這種壓力。昔日憑藉殺毒軟件成為富豪的邁克菲 6 月 19 日在推特對 82 萬粉絲宣佈,因為收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的「威脅」,他將不再與 ICO 合作或做此類推廣。

邁克菲效應

邁克菲之前在推特為 ICO 站臺有些時候嚴重推高了涉及幣種的價格。

SEC 去年 11 月炮轟了名人為 ICO 站臺行為,警告稱此類推廣人不具備保障投資者利益的資質。SEC 主席 Jay Clayton 近期也表示過, ICO 違規逃避了監管要求,這一市場充斥著騙局。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也敦促消費者不過根據社交媒體建議來購買代幣。

Facebook 週二放寬了對加密貨幣廣告的禁令,表示部分內容經過審核可以在該網站展示,不過 ICO 廣告依然在被禁止行列。

在 SEC 官網一篇醒目的文章中表示,根據 ICO 的具體細節,可能會被 SEC 視為證券。據丹佛律所 Polsinelli PC 負責金融科技及監管事務的 Richard Levin 表示,如果 ICO 被視為證券,任何參與其推廣、但又不具備證券銷售資質的個人及機構都屬於違法。就算邁克菲已經收手,法律風險對於網紅推廣或 ICO 火爆局面而言都影響甚微。據 CoinSchedule 數據,今年迄今區塊鏈初創企業 ICO 籌款額已經達到 116 億美元,比創下去年紀錄的去年 ICO 總金額高出近兩倍。

據監控相關社交媒體數據的 Solume 統計,Reddit、推特以及網絡論壇 Bitcointalk.org 中,約 18% 帖子和文章是加密貨幣廣告和軟文,而在今年 1 月,這一比例還只有約 6%。

儘管這些推廣網紅得到的代幣報酬最初值不了多少錢,但他們都抱著 ICO 取得巨大成功而代幣會一飛昇天的希望。邁克菲一條廣告推 10.5 萬美元的高價顯示站臺名流或者其它有影響力大 V 不菲的回報。Autonomous Research 的 Sokolin 估計,通常 ICO 籌款額的約 1-2% 被分配給這些營銷者。

營銷初創機構 4New 的總裁 Saransh Sharma 稱,此類的報酬某種程度上像是期權,讓營銷推廣者可以從未來的成功中分一杯羹。

Sharma 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

「這真的是一種非常物美價廉的品牌推廣方式,它有一種滾雪球的效應。」

正在籌劃 ICO 的 4New 已經募集到約 4,300 萬美元,多數來自於合格投資者。

但即使像 4New 這樣熱衷於這種營銷方式的機構而言,網紅傳播的良莠不齊也讓他們頭疼。很多網紅做的不過就是轉一下 ICO 的公告,評論也不過是照搬一下公告材料。殭屍粉和盜號情況比比皆是。

再回到開頭那位 Angus,或者叫網紅 Cryptonomatron 的加密貨幣評論人士,在視頻中對新發行代幣品頭論足指點江山,。他表示自己收到的代幣報酬,按其發行價格來計算總計約有 4,000-5,000 美元,而他的觀點依然是客觀中立的,沒有收到錢的影響。

他還提醒視頻觀眾們要自己謹慎考察新發行代幣的具體情況。

「也許有人只靠聽我的評論就去買幣,但我不希望是這種情況,你不應該聽 Youtube 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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