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文學維權:道阻且長

5月8日上午,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定,小說《錦繡未央》的116處語句及2處情節與小說《身歷六帝寵不衰》構成相同或實質性相似,構成侵權,判令周靜(《錦繡未央》小說作者)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13.65萬元。

網絡文學維權:道阻且長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

《錦繡未央》侵權:存在不常見的獨特表達

原告沈文文訴稱,其以“追月逐花”為筆名創作了小說《身歷六帝寵不衰》,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後來她發現,周靜以“秦簡”為筆名創作了小說《庶女有毒》,後更名為《錦繡未央》,該書中未經許可抄襲了《身歷六帝寵不衰》中的580句語句和2處情節。

沈文文指控的580句語句侵權部分,可歸為127處。其中116處語句存在相同或實質性相似,具體分為均使用了獨特的比喻或形容的具體表達、均採用相同或類似的細節描寫來刻畫人物或事物、採用大量常用語言的相似組合。

將上述116處被控侵權語句迴歸於其所在的段落、篇章之中,結合上下文銜接進行整體比對,可以認定上述語句具有獨創性,不屬於文學作品的常見表達。

網絡文學維權:道阻且長

《身歷六帝寵不衰》與《錦繡未央》

網絡文學維權:難界定、耗時長、高成本

隨著互聯網的發達,文學作品的抄襲技術越發高超,越發需要對更高技術含量的內容、細節、框架、人物性格等予以甄別,執法的難度越來越大,以致抄襲他人文學作品成了不少唯利是圖者賺錢的捷徑。

同時,囿於法律對抄襲認定標準的模糊,也導致了著作權人維權渠道的不暢和維權成本的高昂。

網絡文學維權:道阻且長

網絡文學侵權行為

事實上,也正因如此,現實中不少著作權人才無奈地選擇放棄,不敢輕言依法維權。即使名氣大的作者,也不願耗費高昂成本去打一場漫長而不知結果的官司,普通作者對此更是望而卻步,無形中助長了文學作品抄襲之風的蔓延。

關於這一現象,大家有何感想,歡迎發表留言。

關注頭條號:我想讀新聞。

閱讀更多好看好玩好新聞。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