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發回重審,王老吉加多寶的“商標之爭”會被改判嗎?

記者 | 趙曉娟

7月1日,加多寶在其官網和微信公眾號發佈公告稱,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寶與廣藥集團“王老吉”商標侵權糾紛案裁定。裁定書認定,一審判決採信的證據在內容與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決定撤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三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本案發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

高院發回重審,王老吉加多寶的“商標之爭”會被改判嗎?

加多寶這次公告中提及的判決,在白雲山(600332)2018年7月28日發佈的公告中出現過,當時白雲山的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廣藥集團於近日收到廣東高院關於“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結果。

廣東高院一審《判決書》決定,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在內的6家企業,共計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億元。

但就在該判決發佈的當日,加多寶集團官方網站即發表聲明,稱2018年7月25日收到廣東高院關於該案的一審判決後,加多寶不服該一審判決,並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9年7月2日,王老吉通過“涼茶始祖王老吉”微信公號發佈聲明,稱該案件將發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但這不意味著最終的判決,“我們將配合廣藥集團做好該案件重審的各項工作。”

高院發回重審,王老吉加多寶的“商標之爭”會被改判嗎?

北京律眾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吳萌向界面新聞分析,“估計這次可能要改判了。”因為這種重大案件在做出發回重審之前,應該在最高法院已經形成了比較統一的內部意見,而且應該已經和一審法官溝通過的。

加多寶公告中提出的一句話很關鍵——裁定書認定,一審判決採信的證據在內容與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在吳萌看來,證據的要素一般分為“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還有“證據的證明力”。如果是證據內容有缺陷,估計是在“證據的證明力”有問題。如果是“形式有缺陷”,一般是“合法性有問題”。

不過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律師陶國南認為,改判只能是重審後可能的結果之一,最終結果要看重審時證據認定和採信情況,包括雙方是否補充新證據。

此前,加多寶和王老吉已經就包裝、廣告語等歷經近10年的訴訟,涉及了商標、配方、廣告語和大家最關注的產品外包裝。在這些訴訟中,加多寶輸多贏少。直至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廣藥集團和加多寶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此後加多寶才重啟紅罐戰略。而此次關於商標之爭的重判,也再次影響這加多寶未來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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