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鏡週刊|臨近退休,收錢有了“緊迫感”

明鏡週刊|臨近退休,收錢有了“緊迫感”

2019年1月31日這天,對於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省農信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吳偉雄而言,是一個刻骨銘心的日子。這天一早,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門口戒備森嚴,聞訊趕來的旁聽群眾翹首等待。很快,消息傳來,法庭對吳偉雄受賄一案宣判:被告人吳偉雄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350萬元。

一審判決後,吳偉雄不服,提出上訴。

2月,海南省高級法院對該案依法進行二審審理。4月17日,海南省高級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吳偉雄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發包、擔保業務合作、銀行貸款審批等方面收受李某等人6398萬多元(其中2000萬元未遂)。

大權在手 購房產老闆付錢

吳偉雄曾任某上市公司老總、海口市副市長。2007年7月,他開始擔任海南省農信社理事長、黨委書記,任職期間曾獲得“全國勞動模範”稱號。

2017年1月,吳偉雄任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正廳級),一個月後辦理退休手續。2018年4月28日,已退休1年多的吳偉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此後,有關吳偉雄違紀違法的事被逐步披露出來。

2012年6月初的一天,吳偉雄屈指一算,距離退休已不足5年了,該為自己退休後的生活“鋪墊”一下了。於是,他與妻子張某經過一番商量,打算在海口市買兩套住房,購房資金由吳偉雄想辦法。思忖了幾天後,他想起了他的老朋友李某,海南瓊中某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早在2003年前後,吳偉雄便與李某相識,多年來一直來往不斷。2010年至2016年間,在吳偉雄的關照和支持下,李某的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先後在海南農信系統下轄的10家機構承接了擔保業務。

幫李某辦了這麼大的事,吳偉雄費了不少心思,可李某隻是口頭上表示過感謝,一直沒有實質性的行動。

幾天後,吳偉雄把想買房的願望向李某和盤托出。李某意識到,以前領導幫忙承接了不少擔保業務,早該感謝了,都怪自己不懂人情事理,缺乏感恩之心。他自責了一番,表示這事必須馬上辦。

案發後,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6月11日,李某支付10萬元定金購買某小區兩套房產,價格共158萬餘元。8月15日,李某借款148萬多元支付了所欠購房款。

隨後,李某將兩套房產的鑰匙交給吳偉雄之妻張某,並按張某的要求以“張瑞龍”的名義簽訂了兩套房產的購房合同。

2017年5月,吳偉雄在接受上級紀檢部門調查後,像驚弓之鳥,坐立不安,為掩蓋收受李某兩套房產的事實,他讓妻子抓緊退房款及補寫假借據。後經妻子張某安排,於2018年3月,給李某退款160萬元。然而,這一切終歸是枉費心機。辦案機關不但查封了這兩套房產,張某所退160萬元購房款,李某不情願地退繳給了辦案機關。

官商相投 財源不斷滾滾來

早在1995年初,吳偉雄經他人介紹與一老闆鍾某相識,幾頓飯之後,很快成為好友。2000年4月,海南省教育廳、羅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廣播電視大學合資成立海南職業技術學院,在時任羅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偉雄的關照下,鍾某承建了海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寓、食堂等項目。之後,鍾某成立了海南潤中教育投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2008年8月中旬的一天,鍾某來到吳偉雄家中,商談公司貸款事宜,得知吳偉雄要在北京購買一套價格約150萬元的房子。為感謝吳偉雄對其業務上的關照,鍾某當場表示買房的事由他來辦。幾周後,鍾某將150萬元現金交由吳偉雄岳父轉交給他。

2008年至2016年,在吳偉雄的關照和支持下,鍾某及其控制的多家公司在省農信系統下轄的市縣行社獲取了多筆鉅額貸款。

鍾某為和吳偉雄進一步加深關係,2008年至2017年(2014年除外)每年春節前,均以拜年為名送給吳偉雄妻子張某現金,9年共計90萬元。

2012年,海南厚水灣集團有限公司以厚水灣國際漁業物流中心項目資產為抵押向臨高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澄邁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等7家行社申請了約4億元貸款。因厚水灣公司經營不善難以還款,臨高農信社等行社向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2015年8月,該案進入執行程序,經委託評估,法院以清算價值54191.02萬元在網上對厚水灣項目資產進行拍賣,但三次拍賣均流拍。第三次流拍後,法院以34682.25萬元的價格在網上進行變賣。

此事很快傳到吳偉雄耳中,2016年10月中旬的一天,他約鍾某見面,提議鍾某成立一個新公司來競拍厚水灣項目。鍾某提出自己缺乏資金,吳偉雄表示可以幫忙解決貸款,同時提出要新公司10%的股權。鍾某評估之後認為此項目可操作,但要靠吳偉雄的支持,便提出將新公司20%的股權送給吳偉雄,吳偉雄同意,但考慮其身份不便直接持股,後來由其親屬胡某安排公司員工楊某代吳偉雄持股。

在吳偉雄的精心運作下,2016年11月2日,西部港灣公司成立,註冊資本1億元。實際上,吳偉雄既未繳股本金,也未承擔任何費用,但通過別人代持佔股20%,價值2000萬元。

2017年初,吳偉雄得知鍾某被調查,便通知胡某儘快將西部港灣公司股份處理掉。在胡某安排下,將楊某代吳偉雄所持20%的股份轉讓給公司其他持股人。

憑藉職權 幫人貸款收股權

潘某是海南一家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海南某實業有限公司等企業的實際控制人。此人與吳偉雄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因業務關係相識,之後一直交往。

後來,潘某為了發展壯大旗下的公司及企業,急需注入大量資金,他想到了吳偉雄。2010年至2016年期間,在時任海南省農信社理事長吳偉雄的關照下,潘某的7家關聯公司向海南農信系統有關機構申請獲得貸款共計55億多元。

2015年5月,心存感激的潘某為感謝吳偉雄多年來在貸款方面為其公司提供的幫助,向吳偉雄表示想購買海口農商行股權送給他,吳偉雄當時未表態。事後,潘某再次讓其司機楊某(吳偉雄的外甥)問詢此事,最終,吳偉雄同意了。

此後,潘某借用楊某等5個自然人的名義向海口農商行貸款6000萬元,用其中的4000萬元和潘某自籌的部分資金以楊某的名義,按每股2.5元的價格購買海口農商行2415萬股權。2016年8月,上述股權變更登記到楊某名下。

法院審理查明,購買股權完成後,潘某分別告知楊某、吳偉雄,楊某名下海口農商行的股權中有1600萬股(價值4000萬元)屬吳偉雄所有。在徵得吳偉雄同意後,潘某將楊某代持的海口農商行1600萬股股權連同其購得的其他股權,一併用於向瓊海信用社質押貸款2億多元。

2017年5月中旬,吳偉雄主動到海南省紀委交代其收受了鍾某150萬元。翌年3月,海南省監察委調查人員將吳偉雄控制到案。調查期間,吳偉雄主動坦白了收受鍾某90萬元現金和西部港灣公司20%股權、潘某1600萬股海口農商行股權,還如實交代了收受李某兩套房產的事實。

案發後吳偉雄家屬代為退繳贓款240萬元,李某代為退繳贓款160萬元;涉案三套房產已被辦案機關依法查封,涉案海口農商行股權和西部港灣公司股權已被依法凍結。

退休一年 東窗事發受審判

吳偉雄原以為退休就算是“安全著陸”了,從此可以安享晚年生活了。但這只是他的一廂情願。就在他退休一年多後,還是翻船落馬了。

隨著偵查終結,案件移送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並向法院提起公訴。2018年12月27日,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吳偉雄涉嫌受賄罪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至2017年,吳偉雄在擔任羅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海南省農信社理事長、黨委書記(正廳級)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發包、擔保業務合作、銀行貸款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6398.49萬元。其中收受李某兩套房產,價值158.49萬元;收受鍾某現金240萬元以及臨高西部港灣公司價值2000萬元股份;收受潘某海口農商行價值4000萬元股權。

法院經審理認為,吳偉雄身為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6398.49萬元(其中2000萬元未遂),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2019年1月31日,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吳偉雄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350萬元,對已查封的股權、股息、房產等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吳偉雄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2019年4月17日,海南省高級法院裁定駁回吳偉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採訪札記

權力膨脹到極點,就會使掌權人得意忘形、為所欲為。“夕陽是遲開的花,夕陽是陳年的酒”,而吳偉雄為使自己安享晚年,竟變本加厲大肆受賄,放縱貪慾,終於落得個“人到黃昏自悲涼,貪婪到頭成囚徒”的可悲下場。

貪官也要養老,只不過他們自己養老的標準和別人是不一樣的。如今廳級官員退休之後工資大多在萬元以上,但少數人仍不滿足,退休後還想著高消費、擺闊氣,工資自然是不夠用的。比如有些官員要住有別墅、出有豪車,這樣自己才不會在下臺後感到失落。而這些都需要錢,大筆的錢。

貪官有一個共同特點,即都相信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於是乎,他們是越到“黃昏”越瘋狂,送上門的照收不誤,辦了事的絕不放過。如果你不懂得規矩,他會主動問你要。結果又能如何呢?養老養老,把自己養到了監獄裡,這恐怕是“吳偉雄”們原本最不願意看到的吧,但從他第一次受賄那一刻起,這樣的結局已經註定。(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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