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參與重慶德潤環境有限公司20%股權網絡競價的提示性公告

投資 環境保護 法律 股票 證券時報 2017-05-2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全資子公司環境公司於2017年5月19日報名參與產權交易所舉辦的,有關轉讓德潤環境20%股權的網絡競價。如環境公司贏得網絡競價併成為受讓方,其須與水務資產簽訂有關收購德潤環境20%股權的產權交易合同。本公司預計上述交易將構成本公司一項應當披露的交易。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未知是否有其他意向受讓方報名參與網絡競價,亦不能確認環境公司能否贏得網絡競價,本公司董事會謹此提醒投資者關注上述不確定性。本公司將根據相關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有關環境公司報名參與網絡競價的情況如下:

一、網絡競價的基本情況

根據產權交易所於2017年4月6日發出的公告,符合報名資格的意向受讓方可以通過產權交易所提供的平臺,參與網絡競價,價高者可與水務資產簽訂合同,受讓德潤環境20%股權。網絡競價的詳情如下:

1、掛牌期間:

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5月19日。

掛牌期滿後,如未徵集到意向受讓方,則延長信息發佈,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週期延長,最多延長3個週期。

2、出讓方

水務資產。

3、標的資產

水務資產所擁有的德潤環境20%股權。

4、掛牌價格

人民幣440,864.45萬元,為可以接受的最低價格。

5、交易方式

若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採取協議轉讓的方式進行德潤環境的20%股權轉讓;若掛牌期滿有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採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若任何意向受讓方經網絡競價被確認為受讓方及已交付保證金人民幣5億元,其將有法律責任須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及收購德潤環境的20%股權。倘該受讓方違反其法律責任並未有收購德潤環境的20%股權,有關的保證金將予以沒收。

網絡競價(如有)將由產權交易所另行安排。

6、網絡競價的後續安排

預期產權交易所將於近期確定各意向受讓方的報名資格並安排網絡競價(如需)。

7、交易的完成

意向受讓方成功競得德潤環境20%股權後,應當於5個工作日內與水務資產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根據產權交易所公佈的產權交易合同樣本,預期受讓方於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須向水務資產一次性支付價款,而水務資產和受讓方應於受讓方支付全部價款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工商變更登記的全部資料,並在該等資料齊備後5個工作日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資料,辦理德潤環境20%股權的過戶手續。

二、有關德潤環境之資料

德潤環境成立於2014年10月,註冊資本人民幣10億元,法定代表人曲斌,分別由水務資產及蘇渝實業持有74.9%及25.1%股權。德潤環境的主要資產為水務集團50.04%股權以及三峰環境57.12%股權。水務集團的主要業務為給排水項目的投資、建設、經營管理以及設計和技術諮詢,而三峰環境的主要業務為建設及運營垃圾焚燒發電工廠、環境保護技術諮詢和開發。

三、參與網絡競價的意義和影響

本集團主要從事收費公路及其他城市和交通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及經營管理。如本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所披露,在整固和提升收費公路主業之外,結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和自身優勢,以水環境治理、固廢處理為主要內容的大環保產業作為新產業拓展方向是本公司經過認真研究和論證的戰略選擇。

德潤環境是一家綜合性的環境企業,擁有水處理和垃圾焚燒發電兩大業務,具備盈利穩健、現金流充沛的特點,擁有較強的規模優勢、區域競爭優勢和成長性。本公司通過環境公司以合理的代價收購德潤環境的股權,一方面可以擴大本公司的環保業務,獲得合理的投資回報;另一方面還可能與德潤環境開展深層次合作,在業務發展方面實現優勢互補。

四、風險提示

由於收購德潤環境20%股權的交易通過產權交易所進行,在出現多家符合報名資格的意向受讓方的情況下,產權交易所還會安排網絡競價,價高者得。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未知是否有其他意向受讓方報名參與網絡競價,亦不能確認環境公司能否贏得網絡競價,本公司董事會謹此提醒投資者關注上述不確定性。本公司將根據相關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釋義: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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