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哥本哈根立場聲明:身體活動與衰老'

""2019哥本哈根立場聲明:身體活動與衰老

作者:Jens Bangsbo,1Joanna Blackwell,1 Carl-Johan Boraxbekk,2Paolo Caserotti,3Flemming Dela,4 Adam B Evans,1Astrid Pernille Jespersen,5LasseGliemann,1Arthur F Kramer,6Jesper Lundbye-Jensen,1 Erik Lykke Mortensen,7Aske Juul Lassen,5Alan J Gow,8,9 Stephen D R Harridge,10Ylva Hellsten,1Michael Kjaer,11,12 Urho M Kujala,13Ryan E Rhodes,14Elizabeth C J Pike,15 Timothy Skinner,16Thomas Skovgaard,17Jens Troelsen,3 Emmanuelle Tulle,18Mark A Tully,19Jannique G Z vanUffelen,20Jose Viña21

譯者:王藝蕊

審校:程 燕

2018年11月19-22日,來自9個國家不同學術背景的26名研究人員在丹麥斯內克斯頓會面。基於已有研究,就身體活動和老年人之間的關係發佈了立場聲明文件。研究人員認為“老年人”一詞代表的人群具有高度差異性,包括一生中生活積極健康、身體機能較好的老年人,也包括年老體弱、身體機能較差的老年人。

因此,研究人員基於流行病學、醫學、生理學、神經科學、心理學和社會學的多種研究方法,以及對每種方法優勢和侷限性的認識做出了研究報告。最終的報告大部分來自觀察性研究和隨機對照干預研究等縱向研究,以及對相對健康的老年人進行的定量、定性的社會學研究,當然也涉及對身體機能較差和患年齡相關的神經退行性疾病,如患阿茲海默症和帕金森病老年人的研究,以及少數分子和細胞層面的動物研究。

這份立場聲明將身體活動和運動進行了區分。身體活動是一個總括性術語,包括有計劃或無計劃的休閒、交通、家務以及與工作相關的活動。身體活動是指身體產生位移、較安靜時能量消耗有所增加的活動,常用低等強度、中等強度和高等強度進行描述。運動屬於有計劃地身體活動,用於改善心肺功能、認知功能、柔韌性、平衡能力、最大力量和/或爆發力。

這份報告就身體活動對老年人體適能、健康、認知功能、功能能力、參與度、積極性、心理健康和社會包容性等的影響進行了分析討論。此報告還包括關於身體活動實施策略的討論。雖然運動時可能出現意外情況,例如運動者身體虛弱、有多種併發症或出現像胸痛、心律不齊或頭暈等現象,但通過選擇不同的運動方式以及諮詢私人醫生等方法,可以減少意外的發生。此次會議首先介紹了各個領域的科學現狀,然後進行小組討論和全體會議,最後參會者就30項討論內容做出以下立場聲明。

主題1:身體功能和健康

1.一生中積極地進行身體活動,是保持健康和正常生理功能的關鍵因素。2. 在體適能、認知功能、身體機能、活動能力、肌肉骨骼疼痛、跌倒和骨折風險、抑鬱、生活質量和殘疾等方面,與很少進行身體活動的老年人相比,積極進行身體活動的老年人更有優勢。3.較少的身體活動與全因死亡率的增加相關。老年人的疾病狀況和導致疾病的主要危險因素,包括代謝功能障礙、心血管疾病、某些癌症和肌肉減少症等。這些因素共同導致老年人健康狀況持續下降。4. 有證據表明,之前很少參加身體活動的老年人通過增加身體活動和開展運動訓練計劃,可以改善多種生理功能。此外,運動作為許多疾病的康復和輔助治療措施,可以提高人體的功能能力。5. 與不積極參加身體活動的老年人相比,終身積極參加身體活動的老年人在代謝、骨骼、心血管和免疫系統等方面具有更高的生理機能水平。6. 有證據表明,對於老年人來說,按照體力活動指南進行身體活動(每週150分鐘,中等強度到高等強度)所獲得的益處(如,更好的身體機能和減少過早死亡的發生)在減少運動量和運動強度後也可獲得。然而,在運動量和運動強度方面存在正向的劑量效應。7.老年人之間的差異性意味著在參加身體活動和/或運動時,可能需要制定個性化運動方案,以獲得生理學效益。8. 靜坐少動可能是影響老年人健康的獨立危險因素。但是需要證據證明老年人蔘加身體活動對身體是有益的,而不是靜坐少動對身體有益。9. 目前尚不清楚,以前很少參加身體活動的老年人在參加身體活動和/或運動後獲得的益處,是否與終身運動老年人的生理機能水平一致。10.認識到老年人的差異性時,需要進一步研究以確定最佳運動方式,如抗阻訓練、平衡訓練、靈敏性訓練、有氧訓練或各種訓練相結合的訓練方式,以及運動持續時間和強度,以獲得最佳效益。

主題2:大腦健康和認知功能

11.已證明身體活動對老年人的大腦健康和認知功能有益。12.觀察性研究表明,積極參加身體活動的老年人,發生與年齡相關的認知能力下降和神經退行性疾病(如阿茲海默症和帕金森病)的進程會減慢或延遲。13. 對於老年人來說短時間(如持續10分鐘)中等強度的身體活動,對認知表現和大腦的反應機能有短期益處。14.越來越多針對老年人的隨機對照實驗(每週參加約3小時的訓練/身體活動,持續時間從幾個月到一年不等)表明,運動對老年人大腦結構和功能、認知功能、知覺和運動能力都有益處。15. 動物隨機對照實驗更清楚地闡明瞭身體活動有利於大腦結構和功能的分子和細胞學機制。16.研究常對老年人進行各種有氧訓練的干預,因此需要更多研究來證明其他類型的訓練方式是否有益,如抗組訓練,平衡性訓練,動作控制訓練,活動性遊戲訓練以及各種訓練相結合的訓練方式。

主題3:行為改變、目的和習慣

17. 老年人的自我效能,目的,沮喪(消極性),積極性和自我健康報告始終與其身體活動相關。18. 對老年人進行運動干預後(最多6個月)其短時間內參加身體活動的時間增加。但是長期身體活動的變化還不明確。19. 基於既有的行為改變理論對老年人進行運動干預,其結果具有一致性。20. 在促進老年人身體活動方面,沒有一種行為改變理論比其他理論更加有效。21. 將行為改變和認知行為改變相結合對老年人進行干預,比僅使用一種干預措施更有效。22. 有研究表明,情緒和習慣也是影響老年人日常身體活動的重要因素。因此今後的研究將側重於這兩種因素。23.對老年人身體活動的行為改變干預措施是否有效取決於干預的方式、環境因素以及干預人員的專業背景。24.身體活動是一種受人際關係、環境和政策因素影響的個人行為。

主題4:社會學觀點

25.社會和階級的不平等會影響老年人蔘加身體活動的積極性。26. 老年人一生中對身體活動的主觀體驗,形成了其對身體活動的理解和實踐。27. 當身體活動對老年人有意義時,他們更有可能繼續進行。28.在有物質、社會環境和文化環境支持的地方,老年人會積極參加身體活動或保持參與的積極性。29.安全、美觀、適合步行的社區可以增加老年人蔘加身體活動的機會。30.老年人終身參加身體活動的經歷和習慣會影響以後的生活。但還需要更多地研究如自然實驗中需注重主觀體驗的形式,包括老年人生活方式的轉變和參加身體活動習慣的形成來證實。

Author affiliations:

1.Department of Nutrition Exercise and Sports, University of Copenhagen, Copenhagen, Denmark

2.DRCMR, University of Copenhagen, Copenhagen, Denmark and UFBI/CEDAR, Umeå University, Umeå, Sweden

3.Department of Sports Science and Clinical Biomechanics, Syddansk Universitet, Odense, Denmark

4.Department of Biomedical Sciences, University of Copenhagen, Copenhagen, Denmark

5.Copenhagen Centre for Health Research in the Humanities, University of Copenhagen, København, Denmark

6.Center for Cognitive and Brain Health, Northeastern University, Boston, Massachusetts, USA

7.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 University of Copenhagen, Copenhagen, Denmark

8.Department of Psychology, Heriot-Watt University, Edinburgh, UK

9.Centre for Cognitive Ageing and Cognitive Epidemiology,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Edinburgh, UK

10.Centre for Human and Applied Physiological Sciences, King’s College London, London, UK

11.Department of Biomedical Sciences, University of Copenhagen, Copenhagen, Denmark

12.Department of Geriatrics, Bispebjerg-Frederiksberg Hospital, Institute of Sports Medicine Copenhagen, Copenhagen, Denmark

13.Faculty of Sport and Health Sciences, University of Jyväskylä, Jyväskylä, Finland

14.School of Exercise Science, Physical & Health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Victoria, Victoria, British Columbia, Canada

15.Department of Psychology and Sport Sciences, University of Hertfordshire, Hatfield, UK

16.Department of Psychology, Kobenhavns Universitet, Kobenhavns, Denmark

17.Department of Sports Science and Clinical Biomechanics, Faculty of Health Sciences, University of Southern Denmark, Odense, Denmark

18.Glasgow School for Business and Society, Glasgow Caledonian University, Glasgow, UK

19.School of Health Sciences, University of Ulster, Coleraine, UK

20.Department of Movement Sciences, KU Leuven, Leuven, Belgium

21.Department of Physiology, Universitat de Valencia, Valencia, Spain

文獻來源:

Bangsbo J, Blackwell J, Boraxbekk C-J, et al. Br J Sports Med2019;53:856–858. doi:10.1136/bjsports-2018-1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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