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單方調崗,員工堅持終勝訴,只因大意疏忽,沒拿到經濟補償金

跳槽那些事兒 經濟 打聽生活 2019-05-13

題記:在我們遇到公司強制調崗時,我們會怎麼做?大部分人很容易鑽進了公司的套路中,處於被動局面。今天用實際案例來說一個因為公司強制調崗,員工仲裁階段失敗,上訴法院完美翻轉的案例,但令人吃驚的是,只因該員工忽略了一點,造成沒有拿到經濟補償金。

首先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民事判決書(2018)津0117民3576號】,可以作為仲裁失敗、上訴法院勝訴的完美反轉代表,但因為自己疏忽,卻又沒拿到經濟補償金。本文中為了避嫌,下文中公司方用“天津Y公司”代替,員工用“劉某”代替。讓我們用最通俗易懂的文字來告訴大家在勞動維權時堅持多麼重要!最後一條是總結分析,是大家在遇到類似情況時應該要注意的事項。

公司單方調崗,員工堅持終勝訴,只因大意疏忽,沒拿到經濟補償金

事情過程及劉某應對方法【非常值得我們學習】

劉某與2014年11月入職天津Y公司,崗位是採購員。2018年4月2日,天津Y公司已經營戰略調整為由,通知劉某去車間上班,劉某明確表示不同意,並且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正常上下班。

2018年4月11日,天津Y公司給劉某下發的不勝任崗位崗位的通知,要求劉某回人力資源部進行再培訓,此時劉某依然明確回覆不同意此次調動,並繼續在原崗位正常上下班。於是天津Y公司就停發了劉某的工資,從5月份到7月份的工資都沒有發。

從劉某的應對方法我們可以看到,對於公司單方面不合理的調動和通知,劉某一律明確表示不同意,而且在原崗位上正常上下班。不會因為公司發通知,而就勉強到新的崗位或者不工作的情況。遇到這些事情千萬不要勉強,一定要堅決,否則就中了套了。

劉某與公司勞動仲裁經過

直至2018年8月,劉某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只要求天津Y公司支付其2018年5月1日至7月31日的工資共計11581.20元。(這是最終沒拿到經濟補償金的主要影響因素)

很不幸的是,勞動仲裁於2018年10月8日駁回了劉某的請求。

看到這裡,我都覺得無語了,明明是公司拖欠劉某工資,勞動仲裁竟然還駁回劉某的請求,理由就是劉某在這段期間沒有做具體的工作,沒有付出勞動,故沒有工資。

但沒有具體工作和沒有付出勞動的是公司原因造成的,並非個人原因不工作,而且劉某一直也都按照上下班時間堅持在原崗位。

所以到這裡大家可以看出,勞動仲裁階段員工敗訴是很正常的,作為員工千萬不要被勞動仲裁嚇到。遇到不公就直接向法院上訴。

公司單方調崗,員工堅持終勝訴,只因大意疏忽,沒拿到經濟補償金

劉某法院上訴階段的經過和結果

劉某勞動仲裁的判決嚴重不服,毫不猶豫上訴到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

法院認為:

一、天津Y公司因為經營問題要調動劉某去其他崗位,屬於勞動合同訂立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必須雙方協商一致,如果協商不成,公司應當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和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而天津Y公司並沒有與劉某進行正常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二、在調崗時,雙方為達成一致,劉某一直在原崗位上,因公司原因未安排具體工作,所以公司必須正常支付劉某在崗期間的工資

三、針對劉某在上訴至法院時提出的要求天津Y公司支付賠償金30880元的請求,因劉某在勞動仲裁階段只提起要求支付工資的請求,並未提出賠償金的請求。故法院只能按勞動仲裁階段的請求進行判決,對新增的該條要求不予支持。

最後法院判決結果:一、要求天津Y公司於本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支付劉某2018年5月1日至7月31日的工資共計11581.20元。二、駁回劉某其他請求。

公司單方調崗,員工堅持終勝訴,只因大意疏忽,沒拿到經濟補償金

通過該案例我們可以學到什麼?

一、在遇到公司強制性的調崗時,我們一定要明確的告知公司自己不同意的態度,也千萬不要在任何相關的書面材料上簽字。

二、在公司沒有給出正式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時,必須要按時在原崗位上下班。

四、在公司強制不安排你該崗位具體工作時,你也要每天在原崗位,做到上班期間在崗,千萬不要被公司抓住你的問題。

五、如果有訴求,一定要在仲裁階段寫全,不管仲裁受不受理,一定要寫上。因為後面你上訴法院時,法院只按照你仲裁階段的請求來判決,對於你新增的請求是不會支持的。

六、本案例中劉某要想拿回經濟補償金應該怎麼做?只能重新走仲裁立案的流程。這樣白白的浪費了大量的時間,不然這次法院階段就肯定能拿到經濟補償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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