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調崗也不加班耗員工,只能被動接受?只有這樣才會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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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調崗也不加班耗員工,只能被動接受?只有這樣才會走出困境

題記: 很多精明的公司有很多套路,雖然不合情理,但也不違法,這樣就會讓員工陷入被動與困境,那麼員工遇到這類情況,應當如何才能破解呢?

在工廠上班的員工都深有感觸,除了最低工資標準外,剩餘的基本都是靠加班費,加班費已經佔了總工資的一半以上。而員工如果不加班只拿最低工資標準,基本上連維持生活都困難,因此很多公司就在這上面玩套路。一旦公司不想要某個員工但又不想支付經濟補償金時,首先想到的辦法就是不讓這個員工加班,等這樣連續幾個月後,如果員工找不到公司的其他違規點來突破,那麼員工自己都會迫於經濟壓力要趕緊離職。一般公司採用這種套路時,分為針對某一個員工,和因為搬遷等原因針對全體產線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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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調崗也不加班耗員工,只能被動接受?只有這樣才會走出困境

題記: 很多精明的公司有很多套路,雖然不合情理,但也不違法,這樣就會讓員工陷入被動與困境,那麼員工遇到這類情況,應當如何才能破解呢?

在工廠上班的員工都深有感觸,除了最低工資標準外,剩餘的基本都是靠加班費,加班費已經佔了總工資的一半以上。而員工如果不加班只拿最低工資標準,基本上連維持生活都困難,因此很多公司就在這上面玩套路。一旦公司不想要某個員工但又不想支付經濟補償金時,首先想到的辦法就是不讓這個員工加班,等這樣連續幾個月後,如果員工找不到公司的其他違規點來突破,那麼員工自己都會迫於經濟壓力要趕緊離職。一般公司採用這種套路時,分為針對某一個員工,和因為搬遷等原因針對全體產線員工。

公司不調崗也不加班耗員工,只能被動接受?只有這樣才會走出困境

公司不安排某一個員工加班時,員工該如何應對?

實際上如果是單個員工,在這方面是基本是沒有辦法的,因為本身相關法律都不提倡員工加班,更沒有規定公司一定要安排員工加班,所以基本上員工靠這個理由去投訴的話,一定是無功而返,因為公司的這種做法雖然不近人情,但的確也沒違法。那麼作為單個員工要如何去應對呢?

我們只能從公司的其他漏洞來做突破口和公司博弈,能夠找到突破點也就是為了能被迫離職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基本上就只有社保和工資兩方面【另外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雖然不一定有結果,但也是為以後準備】。

一、社保繳納方面

現在很多工廠都沒有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並且這方面的證據也是非常容易取證,只要對照自己的每月工資和個人社保繳費明細,就能證明。所以這個作為和公司溝通的一個突破點,是非常重要的。

但問題在於,有些地方並不支持“未足額繳納社保”作為被迫離職的理由,但支持補繳差額部分。所以針對這些地方,可以利用補繳社保來作為和公司談判的籌碼。而對於支持“未足額繳納社保”作為被迫離職的理由,那麼就正常先發函給公司要求補繳,如果公司不同意後,就可以去申請被迫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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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調崗也不加班耗員工,只能被動接受?只有這樣才會走出困境

題記: 很多精明的公司有很多套路,雖然不合情理,但也不違法,這樣就會讓員工陷入被動與困境,那麼員工遇到這類情況,應當如何才能破解呢?

在工廠上班的員工都深有感觸,除了最低工資標準外,剩餘的基本都是靠加班費,加班費已經佔了總工資的一半以上。而員工如果不加班只拿最低工資標準,基本上連維持生活都困難,因此很多公司就在這上面玩套路。一旦公司不想要某個員工但又不想支付經濟補償金時,首先想到的辦法就是不讓這個員工加班,等這樣連續幾個月後,如果員工找不到公司的其他違規點來突破,那麼員工自己都會迫於經濟壓力要趕緊離職。一般公司採用這種套路時,分為針對某一個員工,和因為搬遷等原因針對全體產線員工。

公司不調崗也不加班耗員工,只能被動接受?只有這樣才會走出困境

公司不安排某一個員工加班時,員工該如何應對?

實際上如果是單個員工,在這方面是基本是沒有辦法的,因為本身相關法律都不提倡員工加班,更沒有規定公司一定要安排員工加班,所以基本上員工靠這個理由去投訴的話,一定是無功而返,因為公司的這種做法雖然不近人情,但的確也沒違法。那麼作為單個員工要如何去應對呢?

我們只能從公司的其他漏洞來做突破口和公司博弈,能夠找到突破點也就是為了能被迫離職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基本上就只有社保和工資兩方面【另外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雖然不一定有結果,但也是為以後準備】。

一、社保繳納方面

現在很多工廠都沒有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並且這方面的證據也是非常容易取證,只要對照自己的每月工資和個人社保繳費明細,就能證明。所以這個作為和公司溝通的一個突破點,是非常重要的。

但問題在於,有些地方並不支持“未足額繳納社保”作為被迫離職的理由,但支持補繳差額部分。所以針對這些地方,可以利用補繳社保來作為和公司談判的籌碼。而對於支持“未足額繳納社保”作為被迫離職的理由,那麼就正常先發函給公司要求補繳,如果公司不同意後,就可以去申請被迫離職了。

公司不調崗也不加班耗員工,只能被動接受?只有這樣才會走出困境

二、工資方面

這方便最容易取證的,就是公司有罰款的事實,其次就是未足額支付加班費。簡單來說就是尋找公司是否有剋扣工資、未足額支付工資的事實。這方面去證後,就可以和公司直接申請被迫離職,寄一個被迫離職的函給公司,然後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三、去勞動部門投訴

這種投訴基本上是沒有結果的,當然這個投訴也不是要有一個結果,而是我們要拿到受理和處理的書面材料,作為以後的證據。

公司因特殊原因針不安排全體員工加班,應該如何應對?

通常這種情況會出現在公司要搬遷、關門、或規模收縮等情況下,通常公司會提前半年甚至更久就逐步不安排加班。而此時公司就堅持自己沒有違法而不和員工妥協,這樣情況下員工該如何去處理呢?

一、和上面單個員工的應對方式一樣,去尋找公司的突破點,此處不再多說。

二、既然是全體員工,那麼合作的力量肯定比單個員工強大。

這個時候,千萬不要各自為營,而是要團結一致,就得有幾個人能夠起到聯絡的作用,將相關的員工團結起來,但一定要記住保護和隱藏這幾個人。否則面就會變成點,很容易被公司突破【當然這樣做的目的不是要去消極怠工、阻礙公司正常秩序,因為當今社會如果還這樣做,那員工肯定被抓】。

團結起來的目的,是以集體協商的方式給公司施壓,如果在公司屢次不理會員工的情況下,具體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集體去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告知公司相關的事實,以及故意不安排加班的行為等等,讓勞動部門引起警覺,然後勞動部門會派相關人員到公司來協調。

2、集體去社保部門和公積金部門投訴,並申請補繳。

3、勞動部門到公司協調時,一定是會叫上公司及幾個員工代表進行三方協商,記住此次應安排其中一名真實的代表和其他幾個員工一起來協商【千萬不要一下把幾個關鍵代表全部暴露出來】,在勞動部門的壓力下,公司可能會繼續堅持不同意調解,但也有可能同意協調,但給出的補償方案會非常低。這個就看員工如何去看待【員工要學會如何算後期維權的所耗費的成本,而不能只看經濟補償金的數額,所以在談預期補償方案時一定要減去各種可能的成本,比如如果員工繼續耗下去,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資只會越來越低,而且每個月的收入會出現入不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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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調崗也不加班耗員工,只能被動接受?只有這樣才會走出困境

題記: 很多精明的公司有很多套路,雖然不合情理,但也不違法,這樣就會讓員工陷入被動與困境,那麼員工遇到這類情況,應當如何才能破解呢?

在工廠上班的員工都深有感觸,除了最低工資標準外,剩餘的基本都是靠加班費,加班費已經佔了總工資的一半以上。而員工如果不加班只拿最低工資標準,基本上連維持生活都困難,因此很多公司就在這上面玩套路。一旦公司不想要某個員工但又不想支付經濟補償金時,首先想到的辦法就是不讓這個員工加班,等這樣連續幾個月後,如果員工找不到公司的其他違規點來突破,那麼員工自己都會迫於經濟壓力要趕緊離職。一般公司採用這種套路時,分為針對某一個員工,和因為搬遷等原因針對全體產線員工。

公司不調崗也不加班耗員工,只能被動接受?只有這樣才會走出困境

公司不安排某一個員工加班時,員工該如何應對?

實際上如果是單個員工,在這方面是基本是沒有辦法的,因為本身相關法律都不提倡員工加班,更沒有規定公司一定要安排員工加班,所以基本上員工靠這個理由去投訴的話,一定是無功而返,因為公司的這種做法雖然不近人情,但的確也沒違法。那麼作為單個員工要如何去應對呢?

我們只能從公司的其他漏洞來做突破口和公司博弈,能夠找到突破點也就是為了能被迫離職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基本上就只有社保和工資兩方面【另外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雖然不一定有結果,但也是為以後準備】。

一、社保繳納方面

現在很多工廠都沒有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並且這方面的證據也是非常容易取證,只要對照自己的每月工資和個人社保繳費明細,就能證明。所以這個作為和公司溝通的一個突破點,是非常重要的。

但問題在於,有些地方並不支持“未足額繳納社保”作為被迫離職的理由,但支持補繳差額部分。所以針對這些地方,可以利用補繳社保來作為和公司談判的籌碼。而對於支持“未足額繳納社保”作為被迫離職的理由,那麼就正常先發函給公司要求補繳,如果公司不同意後,就可以去申請被迫離職了。

公司不調崗也不加班耗員工,只能被動接受?只有這樣才會走出困境

二、工資方面

這方便最容易取證的,就是公司有罰款的事實,其次就是未足額支付加班費。簡單來說就是尋找公司是否有剋扣工資、未足額支付工資的事實。這方面去證後,就可以和公司直接申請被迫離職,寄一個被迫離職的函給公司,然後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三、去勞動部門投訴

這種投訴基本上是沒有結果的,當然這個投訴也不是要有一個結果,而是我們要拿到受理和處理的書面材料,作為以後的證據。

公司因特殊原因針不安排全體員工加班,應該如何應對?

通常這種情況會出現在公司要搬遷、關門、或規模收縮等情況下,通常公司會提前半年甚至更久就逐步不安排加班。而此時公司就堅持自己沒有違法而不和員工妥協,這樣情況下員工該如何去處理呢?

一、和上面單個員工的應對方式一樣,去尋找公司的突破點,此處不再多說。

二、既然是全體員工,那麼合作的力量肯定比單個員工強大。

這個時候,千萬不要各自為營,而是要團結一致,就得有幾個人能夠起到聯絡的作用,將相關的員工團結起來,但一定要記住保護和隱藏這幾個人。否則面就會變成點,很容易被公司突破【當然這樣做的目的不是要去消極怠工、阻礙公司正常秩序,因為當今社會如果還這樣做,那員工肯定被抓】。

團結起來的目的,是以集體協商的方式給公司施壓,如果在公司屢次不理會員工的情況下,具體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集體去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告知公司相關的事實,以及故意不安排加班的行為等等,讓勞動部門引起警覺,然後勞動部門會派相關人員到公司來協調。

2、集體去社保部門和公積金部門投訴,並申請補繳。

3、勞動部門到公司協調時,一定是會叫上公司及幾個員工代表進行三方協商,記住此次應安排其中一名真實的代表和其他幾個員工一起來協商【千萬不要一下把幾個關鍵代表全部暴露出來】,在勞動部門的壓力下,公司可能會繼續堅持不同意調解,但也有可能同意協調,但給出的補償方案會非常低。這個就看員工如何去看待【員工要學會如何算後期維權的所耗費的成本,而不能只看經濟補償金的數額,所以在談預期補償方案時一定要減去各種可能的成本,比如如果員工繼續耗下去,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資只會越來越低,而且每個月的收入會出現入不敷出】

公司不調崗也不加班耗員工,只能被動接受?只有這樣才會走出困境

4、如果公司堅持不同意協商,那麼員工可以繼續往上一級勞動部門投訴,記住一定要在公司搬遷或關門前投訴,而且還要注意公司是否有轉移資產、機器設備的行為,如果有這種行為,就要離職向相關部門反饋,防止到時候到最後員工即便是在勞動爭議中勝訴了,也會遇到公司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關鍵點:我們千萬不要有阻礙公司正常經營秩序、曠工、甚至其他違法威脅行為(比如跳樓等行為),這些行為會被定義為擾亂公共秩序,是會被行政拘留的】

總之,大部分時候公司和員工協商才是良策,最終的結果就是公司和員工各讓一步,雙方妥協才能順利解決勞動爭議。如果任何一方堅持不同意,那麼雙方損失都會慘重。員工耗費的是時間和精力,而公司耗費的除了金錢外還有聲譽等。

結束語:任何時候,要記住萬事有商量,不要偏激,算好付出與回報平衡點,才能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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