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信和辭職申請書是一回事嗎?

辭職信和辭職申請書是一回事嗎?

小王拿到了另外一家公司的offer,比現在的薪資漲了50%,小王很高興,愉快的向老東家提了離職申請,下家公司希望他早點來上班,小王也想早點過去拿更高的薪水,但是辭職申請書遞交上去都兩週了,小王也沒有得到回覆,眼看離約定的入職時間越來越近,小王坐不住了,主動去找了上級,想問問自己的離職申請公司批了沒有?結果領導告訴小王,他的離職申請書公司確實收到了,但是鑑於公司目前該崗位人手比較緊缺,公司決定不批准小王的離職申請,希望小王繼續安心在公司工作。

聽到這個消息,小王就傻眼了,要是不能按約定入職,下家公司可能會取消他的offer,那就麻煩了,這可怎麼辦?小王趕緊找了一位資深的人力資源專家諮詢,把情況說明之後,才搞清楚,原來他提交給公司的是“離職申請書”(也叫辭職申請書),而並非“離職通知書”(也叫辭職信),兩者看似相同,其實有很大差異,這次小王就吃虧在這上面。

那辭職信跟辭職申請書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辭職申請書,主要是表達辭職意向,希望領導或公司審批的書信,裡面往往含有“望批准”、“請領導或公司批准”“申請批准”這一類的詞彙。

對於這種辭職申請書, 公司是否批准就成為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關鍵。公司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如果不批准的,雙方就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公司如果收到後沒有給明確的回覆,一般默認為不同意辭職,也就是拖著,這種情況也比較普遍,員工不能默認為沒有回覆就是同意離職了,這點要特別注意。

辭職信,也叫離職通知書,則是員工單方主動向公司發起的離職通知,核心內容是因為某某原因,無法繼續在公司工作,正式通知公司自己將於近期(一般是發出文件的30天后)離職。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即可。既然是單方面的通知,自然是不需要對方同意的,因此辭職信一旦發出,就意味著員工將自動在30天后離職,公司是否批准都不影響離職的生效。

因此,對於員工來說,如果是鐵了心要離職,那就發辭職信,如果還希望公司能夠挽留下,還有商量的餘地,那就發辭職申請;對於公司而言,在收到員工的離職報告時,要分辨清楚員工提交的離職文件到底是辭職通知書還是辭職申請書,兩者效力是不同的,如果是辭職通知書,就要抓緊安排替補人員,做好工作交接,因為最多再留員工30天,如果是離職申請書,那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批准。

跟離職相關的還有一類書信,英文叫做:farewell letter;這個書信一般用於在離職的那一天也就是最後工作日,發給現同事、直接領導、大領導甚至客戶的書面文件,一般會比較抒情,很多人會在這個書信裡回顧自己在公司的歷程,感謝大家的幫助,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這個不是正式的文件,更多的體現個人的風格,也不是離職必須的流程。

可見,辭職信、辭職申請、farewell letter,這三者是不一樣的,職場人不要弄混了哦。

更多職場問題,歡迎私信諮詢。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