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未結,又犯一事'

跳槽那些事兒 王軍 炒飯 桐廬檢察 201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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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檢察日報

點外賣吃到蒼蠅,他向飯館老闆索賠1萬元,對方報警;沒過幾天,他又酒駕撞傷警察——一事未結,又犯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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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檢察日報

點外賣吃到蒼蠅,他向飯館老闆索賠1萬元,對方報警;沒過幾天,他又酒駕撞傷警察——一事未結,又犯一事


事未結,又犯一事


盧軍強迫飯店老闆帶女友去醫院檢查

今年二十多歲的男子盧軍,年紀不大,卻是劣跡斑斑。自2010年以來,曾因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四次被法院判刑、四次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但他仍不思悔改。

2018年5月6日中午,盧軍和女友吳菲在家不想做飯,便用手機點了一份炒飯外賣。下單半小時後,外賣到了。隨後,盧軍和吳菲開始吃飯,但沒吃幾口,發現炒飯裡有一隻蒼蠅,兩人都非常生氣,吳菲隨即通過微信給外賣老闆發語音,並拍了一張有蒼蠅的照片傳給對方。外賣店老闆當即回覆表示歉意,並提出要麼退錢,要麼重新送一份炒飯,但盧軍對此並不認可,而是威脅說“我一會兒到你店裡,到了再和你理論!”

因為不知道對方店裡有多少人,吳菲便先後打電話給三個朋友,告訴他們自己剛才買的外賣炒飯吃到了蒼蠅,準備去老闆店裡理論,讓他們一起前去幫忙,三位朋友當即答應。

下午1點左右,盧軍帶著吳菲來到外賣店門口,幾個朋友也很快趕到。隨後,幾個人進入店內,盧軍喝令正在忙碌的老闆王軍停下手裡的活兒,一把將王軍拽到自己面前,並用手拍了拍他的脖子,然後將有蒼蠅的炒飯扔到王軍眼前:“現在,立即帶我女友去醫院檢查!”

見盧軍人多勢眾,王軍只得答應。隨後,盧軍開車載著吳菲、兩名朋友及王軍前往一家醫院。講明情況後,醫生表示這個無法檢查。於是,盧軍又開車先後前往另兩家醫院,醫生均表示這個無法檢查。

三次被醫院拒絕,盧軍等人隨即要求王軍賠償,王軍沒有辦法,提出可以賠償三四千元。盧軍認為賠償太少,心裡來氣,拿出皮包對著王軍的脖子就打了兩下,提出要麼帶吳菲去南京治病,要麼賠償2萬元了事。

見不賠錢無法脫身,王軍只得答應,但表示沒有那麼多錢,要找人籌錢。為了儘快拿到錢,盧軍等人隨後將王軍帶到一個檯球室,並兩次對他毆打恐嚇。最終,雙方經討價還價,王軍通過微信轉賬給吳菲8000元,盧軍這才讓王軍離開。王軍離開後,立即報警。

前一個事還沒了結,盧軍又犯事了。

2018年6月2日晚上9點多,沒有駕照的盧某,酒後駕駛一輛無牌照汽車回家,途中,盧某突然發現前方有警察設卡檢查酒駕,因為已經到了警察跟前無法逃脫,盧某隻得接受吹氣檢測,測試棒隨即亮起紅燈,執勤交警立即讓盧軍停車接受檢查。盧軍頓時慌了神,便藉口到前面靠邊停車,隨即加大油門往前衝,執勤交警立即通過對講機通知前方路口交警對盧軍車輛進行攔截。

在一個十字路口,正在執勤的三名交警發現了盧軍的汽車,隨即走上前示意他停車,但他沒有停車,反而加速向前逃跑,慌亂中,汽車右側撞到了一名警察,該名警察隨即重重摔倒在地,當場骨折。後經鑑定,受傷民警傷情構成輕傷二級。

案發後,警方鎖定了盧軍身份,並將其上網追逃。盧軍通過網絡得知自己逃離時將值勤警察撞倒受傷,心裡非常害怕,幾天後,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他主動前往警方投案自首。其親屬代為賠償了受傷民警及王軍的損失,獲得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盧軍以暴力方法阻礙正在執法的公務人員,並致一人輕傷,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且依法從重處罰;盧軍與同夥以毆打、恐嚇等方式,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日前,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判處盧軍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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