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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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是勞動者的合法勞動所得,勞動者付出的勞動理應得到的勞動報酬。若用人單位發生拖欠工資,便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依法要求公司給予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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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是勞動者的合法勞動所得,勞動者付出的勞動理應得到的勞動報酬。若用人單位發生拖欠工資,便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依法要求公司給予賠償金。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善言法務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會遇到被欠薪的情況,僱傭關係,勞動關係、勞務關係的從業人員都或多或少的出現過追薪難的問題。善言法務最近就看到了很多案例:

“工地幹活,私人老闆,拖了一年的工資,現在已經辭職了不知道能不能要到工資”

“沒有籤勞動合同,答應一個周內清算工資的,現在信息不回,快一個月了……”

“原來公司倒閉快兩年了,欠的工資還沒有結清,找政府也沒人管,怎麼辦?”

“那我想說用人單位辭退我,工資還給我打6折咋說……”

“我被拖欠5個月工資,在公司兩年一個月,要2.5個月補償金合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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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是勞動者的合法勞動所得,勞動者付出的勞動理應得到的勞動報酬。若用人單位發生拖欠工資,便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依法要求公司給予賠償金。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善言法務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會遇到被欠薪的情況,僱傭關係,勞動關係、勞務關係的從業人員都或多或少的出現過追薪難的問題。善言法務最近就看到了很多案例:

“工地幹活,私人老闆,拖了一年的工資,現在已經辭職了不知道能不能要到工資”

“沒有籤勞動合同,答應一個周內清算工資的,現在信息不回,快一個月了……”

“原來公司倒閉快兩年了,欠的工資還沒有結清,找政府也沒人管,怎麼辦?”

“那我想說用人單位辭退我,工資還給我打6折咋說……”

“我被拖欠5個月工資,在公司兩年一個月,要2.5個月補償金合理不?”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現今,很多人脫離了“看天吃飯”的行列,走向了憑勞動力拿工資的行列,若再出現欠薪、拖欠工資的情況,那真是煎熬的始源。

公司拖欠工資,超過多少天算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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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是勞動者的合法勞動所得,勞動者付出的勞動理應得到的勞動報酬。若用人單位發生拖欠工資,便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依法要求公司給予賠償金。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善言法務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會遇到被欠薪的情況,僱傭關係,勞動關係、勞務關係的從業人員都或多或少的出現過追薪難的問題。善言法務最近就看到了很多案例:

“工地幹活,私人老闆,拖了一年的工資,現在已經辭職了不知道能不能要到工資”

“沒有籤勞動合同,答應一個周內清算工資的,現在信息不回,快一個月了……”

“原來公司倒閉快兩年了,欠的工資還沒有結清,找政府也沒人管,怎麼辦?”

“那我想說用人單位辭退我,工資還給我打6折咋說……”

“我被拖欠5個月工資,在公司兩年一個月,要2.5個月補償金合理不?”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現今,很多人脫離了“看天吃飯”的行列,走向了憑勞動力拿工資的行列,若再出現欠薪、拖欠工資的情況,那真是煎熬的始源。

公司拖欠工資,超過多少天算是違法?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

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當然,以上相關規定,若公司真有實際困難拖欠工資,但老闆是肯定會發工資的時候,只要與員工協商好就可以了。公司資金回籠再發工資即可,也沒有這些或多或少的事兒了。(其實主要還是看公司怎麼為人處世)

由勞動法相關規定,可以看出,工資超過一個月(30天)不發,便構成了拖欠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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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是勞動者的合法勞動所得,勞動者付出的勞動理應得到的勞動報酬。若用人單位發生拖欠工資,便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依法要求公司給予賠償金。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善言法務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會遇到被欠薪的情況,僱傭關係,勞動關係、勞務關係的從業人員都或多或少的出現過追薪難的問題。善言法務最近就看到了很多案例:

“工地幹活,私人老闆,拖了一年的工資,現在已經辭職了不知道能不能要到工資”

“沒有籤勞動合同,答應一個周內清算工資的,現在信息不回,快一個月了……”

“原來公司倒閉快兩年了,欠的工資還沒有結清,找政府也沒人管,怎麼辦?”

“那我想說用人單位辭退我,工資還給我打6折咋說……”

“我被拖欠5個月工資,在公司兩年一個月,要2.5個月補償金合理不?”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現今,很多人脫離了“看天吃飯”的行列,走向了憑勞動力拿工資的行列,若再出現欠薪、拖欠工資的情況,那真是煎熬的始源。

公司拖欠工資,超過多少天算是違法?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

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當然,以上相關規定,若公司真有實際困難拖欠工資,但老闆是肯定會發工資的時候,只要與員工協商好就可以了。公司資金回籠再發工資即可,也沒有這些或多或少的事兒了。(其實主要還是看公司怎麼為人處世)

由勞動法相關規定,可以看出,工資超過一個月(30天)不發,便構成了拖欠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確認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方法一:可以直接到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或者是搜索該機構的舉報電話,撥打電話舉報。

方法二:申請勞動仲裁要在爭議發生日起60日內發出書面申請,且提交勞動證據。

方法三: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仲裁後不執行的情況,也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勞務欠款糾紛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賠償金怎麼算?

如果單位在勞動行政部門限期內仍不支付工資,則要按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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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是勞動者的合法勞動所得,勞動者付出的勞動理應得到的勞動報酬。若用人單位發生拖欠工資,便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依法要求公司給予賠償金。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善言法務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會遇到被欠薪的情況,僱傭關係,勞動關係、勞務關係的從業人員都或多或少的出現過追薪難的問題。善言法務最近就看到了很多案例:

“工地幹活,私人老闆,拖了一年的工資,現在已經辭職了不知道能不能要到工資”

“沒有籤勞動合同,答應一個周內清算工資的,現在信息不回,快一個月了……”

“原來公司倒閉快兩年了,欠的工資還沒有結清,找政府也沒人管,怎麼辦?”

“那我想說用人單位辭退我,工資還給我打6折咋說……”

“我被拖欠5個月工資,在公司兩年一個月,要2.5個月補償金合理不?”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現今,很多人脫離了“看天吃飯”的行列,走向了憑勞動力拿工資的行列,若再出現欠薪、拖欠工資的情況,那真是煎熬的始源。

公司拖欠工資,超過多少天算是違法?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

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當然,以上相關規定,若公司真有實際困難拖欠工資,但老闆是肯定會發工資的時候,只要與員工協商好就可以了。公司資金回籠再發工資即可,也沒有這些或多或少的事兒了。(其實主要還是看公司怎麼為人處世)

由勞動法相關規定,可以看出,工資超過一個月(30天)不發,便構成了拖欠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確認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方法一:可以直接到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或者是搜索該機構的舉報電話,撥打電話舉報。

方法二:申請勞動仲裁要在爭議發生日起60日內發出書面申請,且提交勞動證據。

方法三: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仲裁後不執行的情況,也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勞務欠款糾紛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賠償金怎麼算?

如果單位在勞動行政部門限期內仍不支付工資,則要按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欠薪?勞動者被拖欠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另給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未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100%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遇到拖欠工資的事情發生時,不要慌也不要過激,要先溝通後確認下一步的計劃。若公司只是資金緊張,則可等待;若確實發不出工資,可以考慮換份工作了。但是該走的流程不能少,雖說時間久,但終會拿到應得的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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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善言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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