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元節期間禁止焚燒紙錢等祭祀用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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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縣人民政府

關於中元節期間禁止焚燒紙錢等

祭祀用品的通告

為倡導文明祭祀新風,提高群眾素質,減少大氣汙染,進一步提升環境空氣質量,更好的推動綠色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殯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中元節(俗稱“七月半”)期間禁止焚燒紙錢等祭祀用品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城區範圍內(東至龍尾大橋,南至318國道,北至九龍路,西至禁門關橋)及雅康高速、國道318沿線範圍內焚燒紙錢、冥幣等祭祀用品。

二、摒棄舊俗陋習,爭做文明群眾,特別是廣大黨員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移風易俗、文明祭祀。

三、樹立文明新風,提倡鮮花祭祀、植樹祭祀、網絡祭祀、集體公祭等文明祭祀方式。

四、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和城廂鎮、始陽鎮等鄉鎮要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維護環境衛生,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新聞媒體予以曝光,並由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公安、生態環境等部門按職責依法予以處罰;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天全縣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稿件來源:縣人民政府丨編輯:高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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