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都要交哪些稅?

近十年,我國私募基金行業發展迅猛,私募基金已成為我國企業融資的一大重要來源。那私募基金行業應該要繳納什麼稅呢?今天凱邦泰就跟大家介紹一下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涉稅事項吧。

私募基金

(一)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

目前,我國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主要包括三種形式:公司型、有限合夥型、契約型。

三者有啥區別呢?簡單點來說,三種形式的私募基金對應的載體不一樣,公司型基金是公司,合夥型基金是合夥企業,而對契約型基金來說,它並不是啥企業,甚至也並不屬於一個法律實體,大家其實可以將其當作一個產品來對待。

(二)納稅主體

既然三者載體都已經不一樣了,要交的稅也完全不一樣嗎?有一樣的,也有不一樣的,具體如下:

1、公司型基金:

增值稅、城建稅及附加、企業所得稅、印花稅

2、有限合夥型基金:

增值稅、城建稅及附加、代繳個人所得稅、印花稅

3、契約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不屬於納稅主體,本身不用交稅。

增值稅的納稅人可以劃分成兩種,一種是一般納稅人,另一種是小規模納稅人。對於私募基金來說,無論是公司型還是合夥型,只要連續12個月累計銷售額超過500萬,就可以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啦,低於500萬一般就是小規模納稅人,當然你有興趣且你具備條件不夠500萬也可以申請哦!

1、一般納稅人

(1)計算公式:應納增值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2)稅率:6%

(3)銷項稅額=銷售額/(1+6%)*6%

(4)進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稅額,稅率6%/3%/16%不等

2、小規模納稅人

(1)計算公式:應納增值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徵收率

(2)稅率:3%

(3)應納稅額=銷售額/(1+3%)*3%

咋一看,一般納稅人增值稅負明顯要重很多呀,這也正常啊,誰叫你銷售額就是比人家大呢?銷售額大當然要交多點稅啦。不過其實也未必啊,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呢,而小規模納稅人並沒有這個福利哦,假如某月一般納稅人企業採購了很多物品和服務,例如買了生產用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諮詢服務等等,那可抵扣的進項稅額說不定比銷項稅額還多呢,那麼當月直接就不用交稅啦,而且多出的進項稅額還可以留到下個月再繼續抵扣呢,想想還挺爽的!

3、主要業務類型

私募基金涉及增值稅的主要業務類型包括哪些呢,歸納起來主要包括如下幾種:

(1)貸款服務,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資產管理、基金管理等)。

(3)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當然,還有業務是不用繳納增值稅的,包括:

(1)不徵項目:存款利息收入

(2)免徵項目:國債、地方政府債的利息收入

(3)非徵收項目: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

既然要交增值稅了,那“一稅兩費”就免不了啦。所謂的“一稅兩費”就是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三個稅種都是以增值稅為計算基準(如果有消費稅,也要將消費稅納入計稅基準,當然,私募基金很少涉及消費稅):

城建稅=增值稅*稅率(一般市區為7%,縣鎮為5%,其他為1%)

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

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2%

(四)印花稅

印花稅嘛,沒啥好說的,涉及到以下業務的都要交,不同業務類型對應不同稅率,下面都列出來啦。

涉稅業務

類型

稅率

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5%%

財產租賃合同

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1‰

技術合同

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等合同

3%%

產權轉移書據

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

5%%

營業賬簿

資本金賬簿(合夥企業是否徵收?每個地方不一)

5%%

其他賬簿

5元/件

權利、許可證照

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5元/件

通俗點講,我們平時簽訂了合同,就都得交這個稅咯,按照合同金額乘以對應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有些涉稅業務是“計件”的,例如賬簿是5元/件。由於金額一般較小,很多朋友對這個稅不太重視,但怎麼說都是稅,該交的還是要交呀。

(五)所得稅

1、公司型基金

對於公司型基金,人家作為公司,當然就要繳企業所得稅了,稅率是25%。

基本公式:


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都要交哪些稅?


關於這個各項扣除,應該是最受各位朋友關注的了。我們的企業所得稅理論上是等於稅前利潤*25%,但這個稅前利潤一般都不會是利潤表裡的利潤總額,實際當中總會涉及到這樣那樣的調整,當中就涉及各項可扣和不可扣的事項,這會影響到最終要多交還是少交稅呢。

常見的可扣除項目的扣除比例限制如下:

(1)福利費(工資總額的14%)

(2)職工教育經費(工資總額的2.5%)

(3)工會經費(工資總額的1%)

(4)業務招待費(業務招待費總額的60%與營業收入的0.5%孰低)

(5)廣告費和宣傳費(營業收入的15%)

(6)非金融企業借款利息(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息計算的數額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許扣除)

(7)公益性捐贈支出(利潤總額的12%)

常見的不可扣除事項比例如下:

(1)支付的紅利等收益款項;

(2)滯納金、罰款;

(3)企業所得稅;

(4)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5)超標捐贈支出。

2、有限合夥型基金

如果基金屬於有限合夥型,那它本身就不用繳納所得稅了,所得稅由基金的合夥人來交。其中,自然人合夥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法人合夥人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以下是有限合夥企業收益分配繳納所得稅的示意圖:


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都要交哪些稅?


合夥企業繳納所得稅都是“先分後稅”的,從字面上理解,似乎是先將收益分配了再進行繳稅,但凱邦泰想說,這只是想當然的說法,搞得好像不分配就不用繳稅似的。“先分後稅”正確的理解是先確定各合夥人應分配的所得,再根據所得計算繳納所得稅,這個應分配的所得包括了實際分配到合夥人手上的收益,還包括留在合夥企業沒有實際到合夥人手上的收益,簡單點說,就是管你分不分配,反正合夥企業賺了錢,你都得繳稅。呵呵,沒辦法啊,就是這麼規定的。

另外,對於自然人合夥人分配收益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同地區也有不同的規定哦,稅負方面也是有明顯差別的,有些地方按利息、股息、紅利來計算20%的個人所得稅就OK了,例如根據《京金融辦[2009]5號文》,北京地區就是這樣處理的;但有些地方就要針對某些合夥人(如普通合夥人)按照生產經營所得來繳納所得稅,如根據《滬金融辦通[2011]10號文》,上海地區就是這麼個處理方式,不過這個還是挺嚇人的,一不小心分配了10萬元收益的話,那你就得按照35%的最高檔稅率來繳納個稅啦!不過沒關係啦,上海人有的是錢!

私募基金管理人

講完私募基金的涉稅事項,現在再來講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涉稅事項,講起來真的省事多了!因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涉稅事項,無論是稅種還是計算方法,都跟前述的私募基金有很多類似的地方。

(一)組織形式

我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組織形式主要包括有限公司制和有限合夥制兩種,從中基協的備案情況來看,採用有限公司制的管理人比例要佔到9成以上,二採用有限合夥制的比例不到1成,箇中原因嘛,凱邦泰覺得主要還是在於責任是有限還是無限的問題,根據《公司法》,採用公司制的企業,股東只需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而對於合夥制企業,普通合夥人則要負無限連帶責任,如果基金管理人出了啥問題,普通合夥人可能啥都沒了,後果可想而知。

(二)納稅主體

基金管理人無論採取有限公司制還是有限合夥制,都是納稅主體,本身都得履行納稅義務。話說回來,前述提到的契約型基金的稅款埋單人到底是誰呢?沒錯,就是基金管理人啦。接下來就來說說這個了。

(三)涉及稅種

契約型基金本身不是納稅主體,但其產生的收入,還是需要繳納增值稅,只是納稅義務人不是它自己,是管理它的基金管理人。那這個契約型基金的增值稅也是分一般納稅人和非一般納稅人來繳稅嗎?這個倒也不是,因為根據《財稅56號文》,契約型基金的增值稅按照簡易辦法來徵收,徵收率為3%。

至於基金管理人本身的收入繳納的增值稅,其實跟前面私募基金的增值稅基本是一樣的啦,都是區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針對貸款服務、金融收費服務、金融商品轉讓等涉稅業務類型繳納增值稅,計算方法跟前面的都是一個樣,還有“一稅兩費”、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等,都沒啥太大區別了,凱邦泰在這裡就不重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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