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 印發銅川市水汙染防治工作2017年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水汙染 環境保護 環境汙染 農村 銅川市人民政府 2017-05-19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銅川市水汙染防治工作2017年度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17日

銅川市水汙染防治工作2017年度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陝西省水汙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陝政辦發〔2017〕17號)和《銅川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銅川市水汙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銅政發〔2016〕25號)的要求,大力推進我市2017年度水汙染防治工作,制訂本方案。

一、水環境質量目標

(一)地表水

2017年底,趙氏河陳坪南斷面、清河杜村斷面、漆水河金鎖斷面水質達到Ⅲ類;漆水河三裡洞斷面、新村斷面、石川河岔口斷面水質達到Ⅴ類。所有斷面水質不低於2016年水平。(市環保局、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以下任務均由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另行說明)

(二)黑臭水體

全面完成漆水河城市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從全國城市黑臭水體名單銷號。2017年底前,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汙口。(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市環保局、市水務局配合)

(三)飲用水水源

桃曲坡水庫、漆水河柳灣水源地、宜君縣西河水庫水源地等3個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於Ⅲ類,確保農村飲用水水源安全。(市環保局負責,市水務局、省桃曲坡水庫管理局配合)

(四)地下水

耀州區錦陽路街辦陰河東(地觀2上、地觀2下)、耀州中學(地觀7上)3個地下水監測點位水質保持穩定,無地下水質量極差的點位。各點位監測頻率不得少於每年2次(豐、枯水期),按平均值考核。(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市水務局配合)

二、水汙染防治重點工作

(一)工業汙染防治

1. 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工業企業。向社會公開已取締“10+3”企業清單,並對取締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工作總結及取締清單報市政府並抄送市環保局。加強執法監督,杜絕不符合產業政策且已關閉的工業企業死灰復燃。(市工信局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配合

2.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汙染。2017年底前,有條件的工業園區應建成汙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規劃或環評批覆應建設集中汙水處理廠的,按照規定進度完成。汙水不能集中處理的工業園區,必須建成全覆蓋的汙水收集管網系統,並接入城鎮汙水收集處理系統。城鎮汙水處理廠應加強汙水處理設施和在線監控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確保正常運行。(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市環保局、各園區管委會配合)

(二)城鎮汙染治理

3. 推進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全市現有汙水管網要因地制宜進行改造,實施雨汙分流,整治汙水直排。2017年底前,全市具備汙水收集處理能力的重點鎮達到30%以上。城市、縣城汙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和75%。(市城市管理局負責)

4. 規範汙泥處理處置。將汙泥集中處理處置工程納入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加快汙水處理廠汙泥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健全汙泥轉運管理機制,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汙泥進入耕地,取締非法汙泥堆放點。2017年底前,建成銅川市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項目,縣城、重點鎮汙水處理廠脫水汙泥基本得到妥善處置和利用,城市汙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75%以上。(市城市管理局負責)

5. 城鎮再生水綜合利用。開展再生水用於農灌試點研究,減少農灌用水量。推進公共建築安裝中水利用設施的示範推廣,2017年底,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築要配套安裝建築中水收集回用等設施。2017年底前,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2%以上。(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農業局、市水務局配合)

6. 城市節水工作。推廣普及節水器具,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公共建築必須採用節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築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實施公共供水管網改造,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後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底,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2%以內。按照《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或《城市節水評價標準》I級節水要求,加快節水型城市建設。(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質監局配合)

(三)農業農村汙染防治

7. 控制農業面源汙染。完成農業面源汙染調查前期準備,制訂並實施農業面源汙染綜合防治方案。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推廣精準施肥技術和機具,到2017年底全市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化肥利用率和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不低於2016年水平。2017年底前,完成環境激素類化學品生產使用情況調查,對水源地、農產品種植區及水產品集中養殖區開展風險監控評估,對環境激素類化學品實施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市農業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質監局配合)

8. 防治畜禽養殖汙染。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要按照《環境保護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的通知》(環辦水體〔2016〕99號)要求,加快畜禽禁養區劃定工作。2017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佈本級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畜禽養殖禁養區內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新(改、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汙分流、糞便汙水貯存、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市農業局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旅遊發展委配合)

9. 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精準扶貧和美麗鄉村建設為抓手,加快農村生活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推動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開展農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活垃圾集中處置和改水改廁等美麗鄉村建設工程。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市環保局負責,市住建局、市農業局、市水務局、市衛計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四)水資源節約保護

10. 控制用水總量。發佈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單,把規模以上重點用水單位納入水資源管理系統,嚴格監管。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實施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完成高效節水灌溉年度目標任務。嚴控地下水超採。排查全市已建機井並編制名錄,未經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水井,逐步予以關閉。(市水務局負責)

11. 嚴格水資源管理。按照水利部等10個部門聯合印發的《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水資源〔2014〕61號)要求,落實水功能區限制納汙制度和措施。(市水務局負責)

12. 提高用水效率。開展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指標等用水效率評估,明確全市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標,把節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政府政績考核並按年度實施。將高耗水產業納入禁止或限制產業目錄。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嚴格執行國家鼓勵和淘汰的用水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相關目錄。將再生水、雨水、礦井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區域水資源規劃或節水專項規劃,並提出目標要求。(市水務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13. 開展生態流量試點。依法保護生態空間,完善水資源保護考核評價體系。科學確定生態流量,完善水量調度方案,保障河流生態流量。2017年底前,完成生態流量試點河流清單及相關調查評估報告。(市水務局負責)

(五)水生態環境保護

14. 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嚴格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周邊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准入,有序開展鄉鎮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與評估,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違法建築和排汙口,加強飲用水水源監控、風險防控與應急能力建設。加快城市備用或應急水源建設。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質檢測,宜君縣供水水質達標率達到92%以上。2017年底前,編制並批准實施桃曲坡水庫、柳灣水源地、西河水庫等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實施方案或規劃。(市環保局、市水務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計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15. 防治地下水汙染。深化“雙源”(城市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和汙染源)及補給徑流區內重點監管汙染源調查評估,完成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環境狀況調查年度目標任務。石化生產存儲銷售企業和工業園區、礦山開採區、垃圾填埋場等區域逐步實施必要的防滲處理。2017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建設。(市環保局、市商務局負責,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16. 全面推行排汙許可。依法核發排汙許可證。按期完成國控重點汙染源排汙許可證核發工作,其他汙染源排汙許可證核發工作在2017年底前完成。以改善水質、防範環境風險為目標,將汙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排放去向等納入許可證管理範圍,禁止無證排汙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汙。2017年底前,與中、省對接,完成市級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市環保局負責)

17. 提升水環境監管水平。推進全市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建設,統一規劃設置監測斷面(點位)。2017年底前,全市建成與全省統一的水環境監測網。著力提升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指標監測、水生生物監測、地下水環境監測、化學物質監測及環境風險防控技術支撐能力。(市環保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18. 加強環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環保、銀行、證券、保險等部門或機構要加強協作聯動。及時與省上對接,2017年底前,分級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人行銅川市中心支行負責,市工信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銅川銀監分局配合)

(六)強化科技支撐

19. 編制技術指導目錄。編制銅川市水汙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並向社會公佈,加強指導目錄的實施,提高入選技術示範推廣率,建立信息反饋和指導目錄定期完善修訂機制。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區域要因地制宜,選擇水汙染防治適用技術,編制技術指導目錄。(市科技局負責)

20. 加強環保新技術示範推廣應用。重點推廣飲用水淨化、節水、水汙染治理及循環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態修復、畜禽養殖汙染防治、汙泥資源利用和安全處置等適用技術,推動科技成果共享與轉化。(市科技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七)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

21. 渭河水汙染防治三年行動收官。全面完成漆沮兩河基礎設施、河道修復、堤防整治、景觀提升、土地利用、水土保持等六大類工程項目,做好《銅川市渭河流域水汙染防治鞏固提高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方案(2015-2017年)》收官工作。(市環保局、市水務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局配合)

(八)環境信息公開

22. 環保“黃紅牌”制度。制定並實施《銅川市重點企業主要汙染物超標和超總量“黃紅牌”管理制度暫行辦法》,定期公佈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定期抽查排汙單位達標排放情況,並向社會公佈。(市環保局負責)

23. 城市飲用水安全狀況。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用水安全狀況,每季度向社會公佈。(市環保局、市城市管理局負責)

24. 水環境質量及區縣排名。在市政府或市環保局網站及主要媒體上,按季度發佈全市水環境質量狀況和各區縣排名情況。(市環保局負責)

25. 重點汙染源環境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在市環保局網站公開重點排汙單位排放主要汙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治汙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等汙染源環境信息。(市環保局負責)

26. 典型案件。在市環保局網站及時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市環保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夯實主體責任。要積極推行河長制,組織制定並落實河道治理計劃,推動本轄區水汙染防治項目建設,協調解決水汙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分區分段夯實流域水環境管理主體責任。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要制定各自實施方案,並報市環保局備案。實施方案應對標水質目標,量化重點工作,落實責任分工,明確時間節點,完善保障措施。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年度計劃,加強督辦。

(二)強化調度通報。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市環保局報送上季度水質目標和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市級各有關部門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市環保局報送上季度任務完成情況,市環保局定期進行通報。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級各有關部門於12月20日前編寫自查報告報送市政府同時抄送市環保局。

(三)加強工作臺賬核查。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建立水環境質量、重點工作管理臺賬,準確、完整記錄各項任務及重點工程項目進展情況,按季度及時更新、存檔、備案,電子臺賬和年度自查報告一同報送市環保局。

(四)嚴格考核問責。對照年度實施方案和水汙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按照環保部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的《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規定(試行)》(環水體〔2016〕179號)要求,開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結果向社會公佈,並作為水汙染防治資金分配的參考依據。按照考核結果,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區縣和部門,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網絡編輯:機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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