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市民:
按照《十堰市城市建設綠色發展三年(2018-2020)行動方案》要求,統籌推進城市水環境治理,實施紅線藍線管控,河流面積不縮小,水質不下降,防洪能力不降低。現依據國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鄉規劃、水利等相關法律法規與技術規範要求,現按程序對 《十堰市城市藍線專項規劃(2018-2035)》進行公示並徵求意見,請於公示期內實名書面向我局反映。
一、規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3.《城市藍線管理辦法》;4.《城市水系規劃規範》;5.《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6.《湖北省水庫管理辦法》;7.《十堰市城區河道管理辦法》;8.《十堰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年修編);9.國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鄉規劃、水利等相關法律法規與技術規範
二、基本內容
(一)規劃範圍與期限。
規劃範圍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城市集中建設區範圍一致,為城市集中建設區面積591.5平方公里範圍主要河流和水庫。為了保護城市河流水庫的完整性,上游延伸至各個水庫下游延伸至丹江口庫區(具體為:犟河至東灣村、泗河至白石坪村、漢江北側至洞耳河村);規劃期限2018-2035年。
(二)規劃對象與層次。
(1)規劃對象:規劃範圍內流域面積F≥10km2的河道22條;小二型以上的水庫16座。(注:溼地已經融入河流和水庫類中)。(2)規劃層次:規劃範圍內以圖則的形式對每條水系做到定性、定量和定位。規劃範圍外採取藍線控制寬度的形式劃定。
(三)規劃主要內容。
規劃目標:落實《城市藍線管理辦法》規定,保障規劃範圍內水系的完整性,實現藍線在空間上的強制性管控和保護,保障城市防洪防澇安全,展示水體景觀資源,使城市水系在自然、社會、生態功能等方面得到優化,促進“生態山水園林城市”建設,構建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水生態環境。
藍線劃定:本次藍線劃定共包含22條河流和16座水庫,藍線劃定總面積為75.22平方公里。其中,河道藍線劃定總面積10.32平方公里,佔比13.7%;水庫藍線劃定總面積64.9平方公里,佔比86.3%。
(四)規劃建議。
(1)確立城市藍線的法定地位;(2)城市藍線規劃動態更新與完善;(3)明確城市藍線與其它規劃控制線的重要內容;(4)城市藍線沿線建設用地管控要求;(5)加強藍線管控,嚴禁侵佔、汙染、破壞水體行為,制定近遠期侵佔藍線建(構)築物整治工作方案;(6)城市藍線複核與建設項目的專項評估;(7)海綿城市建設規劃指引;(8)貫徹落實“河長”負責制,建立城市藍線工作機制。
三、公示地點
1.新聞媒體:《十堰日報》、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微信公眾號;2.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一樓電子屏;3.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張灣分局、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十堰市鄖陽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公示欄。
四、公示時間
自《十堰日報》登報之日起30日內。
五、公示內容
規劃範圍與年限圖、藍線管控指引圖、城市集中建設區河道分類圖、城市藍線規劃結構圖、城市藍線規劃總平面圖、城市河道藍線斷面示意圖。
六、聯繫方式
聯繫人:於祥華 電話:0719-8652880 1233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基礎設施規劃科
郵 編:442000
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