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亞泰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深交所 法律 股票 投資 證券時報 2017-05-20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議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的基本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2)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地點:深圳市福田區卓越時代廣場裙樓四樓公司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會議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

5、現場會議主持人:鄭忠先生

6、股權登記日: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

7、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下同)共計9人,合計持有股份135,002,20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8,000萬股的75.0012%。

1、現場會議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人共7人,代表股份135,000,00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5.0000%;

2、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出席會議的股東共2人,代表股份2,20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12%;

3、通過現場和網絡參加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共計6人,代表股份14,271,70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9287%。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董事會祕書出席本次會議,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及北京市中倫事務所的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三、會議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表決通過《公司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同意135,002,2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1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本議案獲得通過。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14,271,7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決通過《公司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3、表決通過《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4、表決通過《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的預案》的議案

5、表決通過《公司2016年度財務決算、2017年度財務預算》的議案

6、表決通過《關於續聘公司2017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郭曉丹律師、石璁律師現場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或列席會議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均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五、備查文件目錄

1、《深圳市亞泰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關於深圳市亞泰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亞泰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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