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欠繳養老保險的單位現在倒閉了,欠員工的養老保險該怎麼辦?

社會保險 養老保險 經濟 法律 職場 暖心人社 2018-11-29

我們現在的企業多數是有限責任公司,是以出資額為限度,對用人單位各種債務承擔相應責任的。

所以我們現在不少房企負債率超過百分之百,就是所謂的資不抵債,風險非常大。

如果用人單位倒閉,職工的保險就會被欠繳,一直到其破產清算將保險補上為止。在我們國家社保制度有一個非常大的坑,就是用人單位欠繳保險的話,無法解除勞動關係。這樣單位欠繳就會金額越滾越大。破產清算程序很長,很容易造成後期資不抵債。

根據企業破產法,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要依據相應順序進行清償。

首先清償的是破產人所籤的職工工資和醫療費用、傷殘補助費、撫卹費用,以及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和法律規定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部分才是破產人欠繳的稅費和社會保險費。

以前欠繳養老保險的單位現在倒閉了,欠員工的養老保險該怎麼辦?


很多中小型企業到破產時,基本上工資都是得不到清償的。因此,也就甭用要提養老保險的事情了。

這樣職工的養老保險就會面臨著欠繳無法辦理退休的情況。這種情況,如果職工願意本人承擔企業和個人部分,社保部門一般會可以申請為職工單獨補交社保費。

所以,我們職工在遇到單位不正常時,最好要果斷離開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各種社保費、補償足額發放。即使無法補償,建議自己趕快補上社保,到新的單位就業去吧,否則越拖越久,維權成本也是個問題。而且到時候能夠得到多少補償,也是無法確定的。時間就是金錢,在這個方面也是挺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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