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業區外遷移流程'

上海 IT懶人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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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業區外遷移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工商遷移,第二步是稅務遷移。

工商遷移有兩個流程,具體如下

流程一:

原企業信息提供給要遷入的園區,用以製作遷入材料,需要:最新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股東、法人、董事、監事、財務的身份證複印件。如果沒有這些文件,請在辦理工商遷出之前,先到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工商調檔的手續。

企業前往註冊地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工商遷出,需要攜帶的資料:

1、《企業遷移申請書》,加蓋公章,兩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章,兩份;

3、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收繳);

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5、企業公章。

流程二:

園區前往遷入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工商遷入,需要企業提供的材料:

1、遷出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遷移受理通知書》、《准予遷移通知書》兩份文件;

2、遷移材料(由園區製作整理),企業完成簽字蓋章;

3、如果未辦理三證合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收繳);

4、企業公章。

稅務遷移有是三個流程,具體如下

流程一

企業前往市三分局(陸家浜路1060號1號樓二樓),申請稅務遷出,需要攜帶的材料(這一步也可以在網廳實現):

1、新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租房協議或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3、確認當月申報扣款完成;

4、《遷移註銷稅務登記申請書》;

5、遷移公章。

網廳辦理流程:

1、登陸https://www.tax.sh.gov.cn/pub/

2、稅務登記---遷移註銷場地核查→辦理當日取得《遷移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受理回執》→5個工作日後從稅務網廳下載並打印《遷移註銷稅務登記受理單》

備註:在市三分局辦理稅務遷出前請確保企業已完成當月正常申報,且扣款成功。確保所有涉稅事項辦理完結,企業自當月起至完成遷入的過程中不能開票。如企業在彙算清繳期間(每年的3月-6月)辦理稅務遷出的,請確保企業完成上一年度的彙算清繳後再進行辦理。

流程二

企業於《遷移註銷稅務登記受理單》上規定時間內,攜帶如下材料,前往稅務所及原辦稅大廳清稅清票、遷出註銷相關手續:

1、新營業執照原件、公章;

2、當月申報扣款回執、電子辦稅聯繫卡、金稅盤;

3、《發票購用印製簿》以及未使用的空白髮票、為驗舊發票存根聯原件;

4、市三分局取得的《遷移註銷稅務登記受理單》;

5、《遷移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6、《遷移註銷稅務登記清稅、清票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7、《遷移註銷稅務登記場地核查登記表》(一式三份)

備註:若企業為一般納稅人,請保留一般納稅人資格和金稅設備。→9個工作日後取得《稅務事項通知》、《清稅證明》。

流程三

請企業攜帶《稅務事項通知》、《清稅證明》、銀行開戶許可證、園區稅務材料、稅務落戶套表、法人一證通、金稅盤、公章,法人、財務到場,由園區協助企業辦理稅務落戶管遷入手續,辦理稅種核定、金稅設備重新發行、發票申請等,實現正常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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