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視頻稱上海江寧路垃圾分類“最後萬物歸一”?官方迴應來了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已經正式實施

一則網友上傳的視頻在網上熱傳

視頻中,有環衛工將不同顏色的垃圾桶

全都傾倒入一輛垃圾車

拍攝者旁白稱“最終萬物歸一”

真相真是如此嗎?

石門二路街道相關部門確認,視頻顯示的地點為轄區內的興業大廈門前,拍攝時間為2019年

6月25日至6月26日間的某個時段。

網傳視頻稱上海江寧路垃圾分類“最後萬物歸一”?官方迴應來了

由於近期興業大廈門前道路正在實施路面及管線施工,城發集團垃圾裝運車輛無法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裝運。因此,大廈保潔人員對生活垃圾進行桶裝駁運,防止在裝運過程中,垃圾落地造成環境汙染。

網傳視頻稱上海江寧路垃圾分類“最後萬物歸一”?官方迴應來了

城發集團靜環分公司核實情況後表示,視頻中的綠色垃圾桶為江寧路168(興業銀行)大樓物業管理自行配備,主要為了垃圾量多的時候臨時應急。目前已經對物業公司提出要求,必須按照分類垃圾收運要求配置垃圾桶。

城發集團作業人員證實:在駁運週轉過程中並未發生混裝混運。城發集團靜環分公司同時表示,從7月1日起將嚴格執行垃圾分類收運管理規定。分類垃圾收運從嚴從緊:不分類不收運,亂投亂放不收運,標識顏色不清不收運,堅決杜絕混裝混運。

網傳視頻稱上海江寧路垃圾分類“最後萬物歸一”?官方迴應來了

6月27日,街道綠化市容所立即至興業大廈進行現場指導,幫助物業對駁運器具進行再次梳理和合理調配,確保在路面施工期間駁運桶符合標識規範。目前大廈各處四分類桶已規範設置,並規範開展垃圾分類工作。

對混裝混運等情況,《條例》中已有明確規定。比如,《裁量基準》明確,個人若將溼垃圾與可回收物、幹垃圾混投,首次被發現且拒不改正的,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第二次及以上被發現且拒不改正,則可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如果個人將有害垃圾與其它生活垃圾混投,由於後果更嚴重,因此首次發現和第二次及以上被發現的罰款金額,分別提高至“50元以上150元以下”和“150元以上200元以下”。

對單位來說,“將可回收物和幹垃圾混合投放”、“將溼垃圾與可回收物和幹垃圾混合投放”、“將有害垃圾與其它生活垃圾混合投放”,這三種行為的處罰幅度也各有不同,金額在5000元至50000元不等。

對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企業“混裝混運”行為逾期不改正的,將處以5000元以5萬元以下罰款;混裝混運、混合處置情節嚴重,且屢罰不改的,還將吊銷生活垃圾經營服務許可證。

編輯:王宇迪

責任編輯:朱穎

網傳視頻稱上海江寧路垃圾分類“最後萬物歸一”?官方迴應來了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