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垃圾分類立法真的嗎?北京垃圾分類是如何規定的和上海有何不同

上海 新京報 海峽網 2019-07-06

7月2日晚,@新京報我們視頻 發佈消息稱,記者從北京市城管委瞭解到,北京將推動垃圾分類立法,罰款不低於上海。但北京的垃圾分類標準與上海並不完全一致,分為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及可回收物。

觀察者網此前報道,作為先行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上海推動垃圾分類也引起一些城市效仿。

6月1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孫新軍在直播訪談節目中表態,將推動垃圾分類立法。“上海已經明文規定,混合投放垃圾最高要處以200元罰款,而北京也不會低於這個數。”

另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孫新軍介紹,現在北京市每天會產生將近2.6萬噸的生活垃圾,人均每天1.1公斤。目前北京有29個垃圾處理終端設施,都在滿負荷運轉。

孫新軍說,生活垃圾一般分四類:廚餘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是循環利用的,報紙、紙箱、飲料瓶、易拉罐等等由再生資源企業回收利用,俗稱“收破爛”;廚餘垃圾是廚房產生的,像菜葉菜幫,剩飯剩菜等;其他垃圾是保鮮膜、塑料袋、紙巾等,可送到焚燒廠發電或者是填埋;有害垃圾是對身體和環境有害的,如廢熒光燈管、水銀溫度計、過期藥品、油漆等,需用特殊方法安全處理。

據瞭解,早在2012年,北京市出臺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明確了政府部門、物業等管理責任人、收運處置單位、垃圾產生單位的責任和罰則。但是物業等管理責任人對居民個人參與垃圾分類仍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缺乏約束和強制,導致垃圾分類居民參與率增長緩慢。

目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已經列入2018-2020年立法規劃。新修訂的條例將不光對單位,也將對個人明確垃圾分類責任,以立法方式使軟約束逐步“硬起來”。

此外,孫新軍還表示,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委還將研究建立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規劃好回收中心的佈局,暢通資源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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