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關天,保險公司卻不想賠錢

汽車保險 法律 人壽保險 社會 保險島 2017-04-13

昆明的楊某,在一家保險公司買了50萬保額的人壽保險,於半年後墜樓身亡。楊某的家人向保險公司主張理賠時,保險公司卻以楊某系自殺為由,拒絕支付保險理賠款。後來楊某家屬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人命關天,保險公司卻不想賠錢

網絡配圖

保險公司出具拒賠決定書疑因:

保險公司認為,楊某生前欠了鉅額債務,而這些債務便是楊某自殺的原因。法院依法審理此案,認為保險公司所提交證據不足以證明楊某系自殺說法的成立,依法判決應支付50萬保險賠償金。

家庭頂樑柱到倒了,還好有50萬繼續撐起這個家

楊某墜樓時,年僅32歲,上有二老,下有年幼女兒,他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如果沒有這50萬元的保險賠償款,留下這年老的雙親與年幼的女兒該如何生活……

在法院的判決下來後,楊某的父母和幼女留下了激動的淚水,跪在威嚴的法院大門下連聲說著:謝謝!

人命關天,保險公司卻不想賠錢

網絡配圖

哪些情況保險公司會拒絕賠償

除了自殺之外,保險判決不賠的情況有很多,在買保險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哪些情況保險是不賠付的,以免花了冤枉錢。那麼都在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會不賠呢?

1、自殺並非絕對不賠

人身意外傷害險中明確將自殺列入免責範圍,但並非所有情況都不賠,根據我國保險法第44條規定,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兩年內,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單現金價值。簡單來說就是,兩年內自殺的,不賠,兩年後自殺的,可以賠。

而沒有民事行為的人兩年內自殺也可以賠,無民事行為的人指的是神志不清、兒童、精神失常的人。

在這裡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兩年內還是兩年後賠付,說的都是可以賠,並不是一定陪。具體保險公司會不會賠付還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比如畏罪自殺這種情況一般都是不會賠付的。

人命關天,保險公司卻不想賠錢

2、隱瞞病情投保不賠

有些人在體檢後發現身體有潛在風險,於是希望通過購買保險尋求保障。更有甚者,有些人明明身患疾病,卻隱瞞病情投保。這就導致了保險公司拒賠的狀況。

現在醫學系統已經很完善,你用社保卡買過什麼藥,你在醫院看過什麼病,一查便知,所以買保險不要抱著僥倖心態,一定要如實告知。

如果患有疾病也不要害怕,可以亞健康體的標準投保,保險公司將酌情改動保險條款提高保費或降低保額,一般會註明投保人所得疾病或者所得疾病將會引起的併發症的免賠範圍。

3、打架鬥毆導致身體受損的不賠

很多保險條款上都會註明因打架鬥毆導致的傷害屬於免賠範圍,所以各位投保人,出門三分笑,有事咱能說話解決就絕不動手交流。

4、酒駕、毒駕,保險不賠

如果是酒駕或者吸毒後駕駛導致損傷的話,保險公司可以免賠為由拒絕賠償。但是也視情況而定,因為考慮到交強險所承擔的基本保障功能等因素,交強險可能會對造成“人身損害”的情形酌情賠償。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