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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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7月31日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告,文化和旅遊部對複核檢查嚴重不達標或存在嚴重問題的7家5A級旅遊景區處理,其中,給予山西省晉中市喬家大院景區取消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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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7月31日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告,文化和旅遊部對複核檢查嚴重不達標或存在嚴重問題的7家5A級旅遊景區處理,其中,給予山西省晉中市喬家大院景區取消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處理。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喬家大院背後風波大起底

1.賤賣風波

喬家大院被賣了,21億你就能擁有一個喬家大院?

2007年,喬家大院曾謀求引入民營資本接管,但遭遇景區員工、村民的抗議被叫停。這場風波緣起祁縣遠大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盛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重慶中昊投資有限公司分別作為甲乙丙三方簽訂的《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

在這份意向書中,祁縣遠大投資有限公司以喬家大院經營權評估作價入股,乙丙方則以貨幣出資入股,甲乙丙三方股權比例分別為25%、50%、25%,共同成立“山西喬家大院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喬家大院及周邊地區的項目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經營期限20年。

擬成立的新公司註冊資金4000萬元,按照意向約定,新公司前期投入2億元,每年6月30日前上繳縣財政1000萬元文保管理費。剩下的收益按股權比例分配。同時,除喬家大院經營收入以外,景區新建商鋪銷售收入、相關產業的物業管理費、停車場收益以及景區古建修復區建築物的經營收入,都將歸新公司所有。

這意味著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喬家大院的經營權將被轉讓。而《文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的事業性收入,專門用於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四條規定: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闢為餐館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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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7月31日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告,文化和旅遊部對複核檢查嚴重不達標或存在嚴重問題的7家5A級旅遊景區處理,其中,給予山西省晉中市喬家大院景區取消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處理。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喬家大院背後風波大起底

1.賤賣風波

喬家大院被賣了,21億你就能擁有一個喬家大院?

2007年,喬家大院曾謀求引入民營資本接管,但遭遇景區員工、村民的抗議被叫停。這場風波緣起祁縣遠大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盛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重慶中昊投資有限公司分別作為甲乙丙三方簽訂的《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

在這份意向書中,祁縣遠大投資有限公司以喬家大院經營權評估作價入股,乙丙方則以貨幣出資入股,甲乙丙三方股權比例分別為25%、50%、25%,共同成立“山西喬家大院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喬家大院及周邊地區的項目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經營期限20年。

擬成立的新公司註冊資金4000萬元,按照意向約定,新公司前期投入2億元,每年6月30日前上繳縣財政1000萬元文保管理費。剩下的收益按股權比例分配。同時,除喬家大院經營收入以外,景區新建商鋪銷售收入、相關產業的物業管理費、停車場收益以及景區古建修復區建築物的經營收入,都將歸新公司所有。

這意味著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喬家大院的經營權將被轉讓。而《文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的事業性收入,專門用於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四條規定: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闢為餐館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因此,祁縣政府的這份意向書也被認為與《文物保護法》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有關“堅決避免和糾正過度開發利用文化遺產,特別是將文物作為或變相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違法行為”的文件精神相牴觸。

另外,當時的喬家大院由於《喬家大院》這部劇的熱播,已經吸引很多遊客前去參觀遊覽了,我們可以算一筆賬:2006年喬家大院旅遊收入達到2900多萬元,2007年雖有回落,也達2300多萬元。而喬家大院這幾年每年用於文物維護、人員工資以及宣傳等經費加起來不過1000萬元左右。

大院目前門票40元,已準備上調,如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成功,門票收入很可能翻番。就算大院今後每年收入2500萬元,新公司獲得經營權20年後,僅這一項收入就達5億元。這麼一算,喬家大院虧了,虧大發了。

2.轉讓違法

在簽訂《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才讓員工知曉這個事情,員工們對文物經營權的轉讓和自身未來身份及福利待遇方面存在擔憂,與縣長產生爭執。

喬家大院的員工通過手機、傳真、發帖等方式向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文物局以及全國各地媒體反映祁縣政府的越權和違法問題。由於有員工為此上訪,加之社會輿論的高漲,引起了國家文物局的高度關注,責成山西省文物局聯合晉中市文物局儘快調查解決。2007年12月26日,調研組到祁縣調查喬家大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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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7月31日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告,文化和旅遊部對複核檢查嚴重不達標或存在嚴重問題的7家5A級旅遊景區處理,其中,給予山西省晉中市喬家大院景區取消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處理。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喬家大院背後風波大起底

1.賤賣風波

喬家大院被賣了,21億你就能擁有一個喬家大院?

2007年,喬家大院曾謀求引入民營資本接管,但遭遇景區員工、村民的抗議被叫停。這場風波緣起祁縣遠大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盛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重慶中昊投資有限公司分別作為甲乙丙三方簽訂的《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

在這份意向書中,祁縣遠大投資有限公司以喬家大院經營權評估作價入股,乙丙方則以貨幣出資入股,甲乙丙三方股權比例分別為25%、50%、25%,共同成立“山西喬家大院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喬家大院及周邊地區的項目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經營期限20年。

擬成立的新公司註冊資金4000萬元,按照意向約定,新公司前期投入2億元,每年6月30日前上繳縣財政1000萬元文保管理費。剩下的收益按股權比例分配。同時,除喬家大院經營收入以外,景區新建商鋪銷售收入、相關產業的物業管理費、停車場收益以及景區古建修復區建築物的經營收入,都將歸新公司所有。

這意味著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喬家大院的經營權將被轉讓。而《文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的事業性收入,專門用於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四條規定: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闢為餐館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因此,祁縣政府的這份意向書也被認為與《文物保護法》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有關“堅決避免和糾正過度開發利用文化遺產,特別是將文物作為或變相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違法行為”的文件精神相牴觸。

另外,當時的喬家大院由於《喬家大院》這部劇的熱播,已經吸引很多遊客前去參觀遊覽了,我們可以算一筆賬:2006年喬家大院旅遊收入達到2900多萬元,2007年雖有回落,也達2300多萬元。而喬家大院這幾年每年用於文物維護、人員工資以及宣傳等經費加起來不過1000萬元左右。

大院目前門票40元,已準備上調,如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成功,門票收入很可能翻番。就算大院今後每年收入2500萬元,新公司獲得經營權20年後,僅這一項收入就達5億元。這麼一算,喬家大院虧了,虧大發了。

2.轉讓違法

在簽訂《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才讓員工知曉這個事情,員工們對文物經營權的轉讓和自身未來身份及福利待遇方面存在擔憂,與縣長產生爭執。

喬家大院的員工通過手機、傳真、發帖等方式向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文物局以及全國各地媒體反映祁縣政府的越權和違法問題。由於有員工為此上訪,加之社會輿論的高漲,引起了國家文物局的高度關注,責成山西省文物局聯合晉中市文物局儘快調查解決。2007年12月26日,調研組到祁縣調查喬家大院事件。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得出如下結論:一,此舉(轉讓喬家大院經營權)違反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單位不能作為企業經營,更不能私自轉讓;二,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門票收入屬事業性收入,應該完全用於文物保護,而在意向書中,約定每年只上交政府1000萬,也不合法。

對祁縣政府對喬家大院周邊地區的整治工程,調研組不反對,但絕不允許在文物保護單位的範圍之內搞建設或改變文物形態;保護範圍之外搞建設,也要結合保護區內的文物風貌。

調研結束後,經營轉讓被省文物局暫停。

3.資方背景

2015年末至2016年初,山西景世恆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山西景世”)通過股權轉讓及一次增資,以6620萬元的價格拿下了喬家大院開發公司32%的股權,成為新的實際控制人,除此之外,山西景世還支付了3000萬元的人民幣商標使用費。祁縣政府旗下的山西新祁旅遊有限公司(股權由“祁縣國有”轉讓而來)股份佔比只剩下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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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7月31日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告,文化和旅遊部對複核檢查嚴重不達標或存在嚴重問題的7家5A級旅遊景區處理,其中,給予山西省晉中市喬家大院景區取消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處理。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喬家大院背後風波大起底

1.賤賣風波

喬家大院被賣了,21億你就能擁有一個喬家大院?

2007年,喬家大院曾謀求引入民營資本接管,但遭遇景區員工、村民的抗議被叫停。這場風波緣起祁縣遠大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盛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重慶中昊投資有限公司分別作為甲乙丙三方簽訂的《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

在這份意向書中,祁縣遠大投資有限公司以喬家大院經營權評估作價入股,乙丙方則以貨幣出資入股,甲乙丙三方股權比例分別為25%、50%、25%,共同成立“山西喬家大院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喬家大院及周邊地區的項目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經營期限20年。

擬成立的新公司註冊資金4000萬元,按照意向約定,新公司前期投入2億元,每年6月30日前上繳縣財政1000萬元文保管理費。剩下的收益按股權比例分配。同時,除喬家大院經營收入以外,景區新建商鋪銷售收入、相關產業的物業管理費、停車場收益以及景區古建修復區建築物的經營收入,都將歸新公司所有。

這意味著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喬家大院的經營權將被轉讓。而《文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的事業性收入,專門用於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四條規定: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闢為餐館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因此,祁縣政府的這份意向書也被認為與《文物保護法》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有關“堅決避免和糾正過度開發利用文化遺產,特別是將文物作為或變相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違法行為”的文件精神相牴觸。

另外,當時的喬家大院由於《喬家大院》這部劇的熱播,已經吸引很多遊客前去參觀遊覽了,我們可以算一筆賬:2006年喬家大院旅遊收入達到2900多萬元,2007年雖有回落,也達2300多萬元。而喬家大院這幾年每年用於文物維護、人員工資以及宣傳等經費加起來不過1000萬元左右。

大院目前門票40元,已準備上調,如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成功,門票收入很可能翻番。就算大院今後每年收入2500萬元,新公司獲得經營權20年後,僅這一項收入就達5億元。這麼一算,喬家大院虧了,虧大發了。

2.轉讓違法

在簽訂《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才讓員工知曉這個事情,員工們對文物經營權的轉讓和自身未來身份及福利待遇方面存在擔憂,與縣長產生爭執。

喬家大院的員工通過手機、傳真、發帖等方式向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文物局以及全國各地媒體反映祁縣政府的越權和違法問題。由於有員工為此上訪,加之社會輿論的高漲,引起了國家文物局的高度關注,責成山西省文物局聯合晉中市文物局儘快調查解決。2007年12月26日,調研組到祁縣調查喬家大院事件。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得出如下結論:一,此舉(轉讓喬家大院經營權)違反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單位不能作為企業經營,更不能私自轉讓;二,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門票收入屬事業性收入,應該完全用於文物保護,而在意向書中,約定每年只上交政府1000萬,也不合法。

對祁縣政府對喬家大院周邊地區的整治工程,調研組不反對,但絕不允許在文物保護單位的範圍之內搞建設或改變文物形態;保護範圍之外搞建設,也要結合保護區內的文物風貌。

調研結束後,經營轉讓被省文物局暫停。

3.資方背景

2015年末至2016年初,山西景世恆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山西景世”)通過股權轉讓及一次增資,以6620萬元的價格拿下了喬家大院開發公司32%的股權,成為新的實際控制人,除此之外,山西景世還支付了3000萬元的人民幣商標使用費。祁縣政府旗下的山西新祁旅遊有限公司(股權由“祁縣國有”轉讓而來)股份佔比只剩下了13%。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喬家大院剛剛升級為國家“5A”級風景名勝區;2015年,山西景世、金惠農貿易與祁縣就喬家大院景區綜合開發進行過合作,合作金額高達15億元;且在控制權轉讓後不久,2017年6月27日,公司成功掛牌新三板。

這前後之間步步連環的動作,不由得讓人感慨山西景世等公司對於時機把握之精準。那麼,這家公司背後,又是誰呢?

目前,景世恆華的實際控制人唐凱還在京凱睿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執行董事;在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擔任經理、法定代表人。

除此之外,喬旅公司公司披露,包括景世恆華在內,唐凱能夠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多達7家,其中5家為投資管理企業。根據工商資料發現,7家企業均有唐凱的出資,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且成立時間全部在2015年5月之後。

這表明,離開武警部隊的唐凱,在待業大半年後,在陸續成立了7家企業,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2016年3月,唐凱再出資5520萬元,拿下喬旅公司45%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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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7月31日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告,文化和旅遊部對複核檢查嚴重不達標或存在嚴重問題的7家5A級旅遊景區處理,其中,給予山西省晉中市喬家大院景區取消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處理。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喬家大院背後風波大起底

1.賤賣風波

喬家大院被賣了,21億你就能擁有一個喬家大院?

2007年,喬家大院曾謀求引入民營資本接管,但遭遇景區員工、村民的抗議被叫停。這場風波緣起祁縣遠大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盛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重慶中昊投資有限公司分別作為甲乙丙三方簽訂的《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

在這份意向書中,祁縣遠大投資有限公司以喬家大院經營權評估作價入股,乙丙方則以貨幣出資入股,甲乙丙三方股權比例分別為25%、50%、25%,共同成立“山西喬家大院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喬家大院及周邊地區的項目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經營期限20年。

擬成立的新公司註冊資金4000萬元,按照意向約定,新公司前期投入2億元,每年6月30日前上繳縣財政1000萬元文保管理費。剩下的收益按股權比例分配。同時,除喬家大院經營收入以外,景區新建商鋪銷售收入、相關產業的物業管理費、停車場收益以及景區古建修復區建築物的經營收入,都將歸新公司所有。

這意味著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喬家大院的經營權將被轉讓。而《文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的事業性收入,專門用於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四條規定: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闢為餐館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因此,祁縣政府的這份意向書也被認為與《文物保護法》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有關“堅決避免和糾正過度開發利用文化遺產,特別是將文物作為或變相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違法行為”的文件精神相牴觸。

另外,當時的喬家大院由於《喬家大院》這部劇的熱播,已經吸引很多遊客前去參觀遊覽了,我們可以算一筆賬:2006年喬家大院旅遊收入達到2900多萬元,2007年雖有回落,也達2300多萬元。而喬家大院這幾年每年用於文物維護、人員工資以及宣傳等經費加起來不過1000萬元左右。

大院目前門票40元,已準備上調,如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成功,門票收入很可能翻番。就算大院今後每年收入2500萬元,新公司獲得經營權20年後,僅這一項收入就達5億元。這麼一算,喬家大院虧了,虧大發了。

2.轉讓違法

在簽訂《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才讓員工知曉這個事情,員工們對文物經營權的轉讓和自身未來身份及福利待遇方面存在擔憂,與縣長產生爭執。

喬家大院的員工通過手機、傳真、發帖等方式向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文物局以及全國各地媒體反映祁縣政府的越權和違法問題。由於有員工為此上訪,加之社會輿論的高漲,引起了國家文物局的高度關注,責成山西省文物局聯合晉中市文物局儘快調查解決。2007年12月26日,調研組到祁縣調查喬家大院事件。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得出如下結論:一,此舉(轉讓喬家大院經營權)違反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單位不能作為企業經營,更不能私自轉讓;二,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門票收入屬事業性收入,應該完全用於文物保護,而在意向書中,約定每年只上交政府1000萬,也不合法。

對祁縣政府對喬家大院周邊地區的整治工程,調研組不反對,但絕不允許在文物保護單位的範圍之內搞建設或改變文物形態;保護範圍之外搞建設,也要結合保護區內的文物風貌。

調研結束後,經營轉讓被省文物局暫停。

3.資方背景

2015年末至2016年初,山西景世恆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山西景世”)通過股權轉讓及一次增資,以6620萬元的價格拿下了喬家大院開發公司32%的股權,成為新的實際控制人,除此之外,山西景世還支付了3000萬元的人民幣商標使用費。祁縣政府旗下的山西新祁旅遊有限公司(股權由“祁縣國有”轉讓而來)股份佔比只剩下了13%。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喬家大院剛剛升級為國家“5A”級風景名勝區;2015年,山西景世、金惠農貿易與祁縣就喬家大院景區綜合開發進行過合作,合作金額高達15億元;且在控制權轉讓後不久,2017年6月27日,公司成功掛牌新三板。

這前後之間步步連環的動作,不由得讓人感慨山西景世等公司對於時機把握之精準。那麼,這家公司背後,又是誰呢?

目前,景世恆華的實際控制人唐凱還在京凱睿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執行董事;在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擔任經理、法定代表人。

除此之外,喬旅公司公司披露,包括景世恆華在內,唐凱能夠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多達7家,其中5家為投資管理企業。根據工商資料發現,7家企業均有唐凱的出資,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且成立時間全部在2015年5月之後。

這表明,離開武警部隊的唐凱,在待業大半年後,在陸續成立了7家企業,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2016年3月,唐凱再出資5520萬元,拿下喬旅公司45%的股權。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唐凱背後的財富還不僅如此,與當地煤炭老闆存在多重關聯。

在股轉書中,喬旅公司還披露了唐凱近親屬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

其中,既有晉中市榆次融信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市榆次華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這樣的金融機構,還有從事房地產業務的晉中市華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西凱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從事煤炭資源開發業務的晉中市榆次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從事投資管理業務的晉中瑞森投資有限公司,甚至還包括榆次森博幼兒園、晉中頤善園養老院等社會服務業務。

根據相關資料查閱上述企業工商信息,發現在上述企業的股東名單或高管名單中,均有一名名為唐銀龍的自然人。在唐凱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唐銀龍出資70%,為執行董事。此外,在晉中市榆次區政府網站上公佈的榆次區2010年度功勳企業家名單中,唐銀龍以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身份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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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7月31日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告,文化和旅遊部對複核檢查嚴重不達標或存在嚴重問題的7家5A級旅遊景區處理,其中,給予山西省晉中市喬家大院景區取消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處理。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喬家大院背後風波大起底

1.賤賣風波

喬家大院被賣了,21億你就能擁有一個喬家大院?

2007年,喬家大院曾謀求引入民營資本接管,但遭遇景區員工、村民的抗議被叫停。這場風波緣起祁縣遠大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盛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重慶中昊投資有限公司分別作為甲乙丙三方簽訂的《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

在這份意向書中,祁縣遠大投資有限公司以喬家大院經營權評估作價入股,乙丙方則以貨幣出資入股,甲乙丙三方股權比例分別為25%、50%、25%,共同成立“山西喬家大院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喬家大院及周邊地區的項目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經營期限20年。

擬成立的新公司註冊資金4000萬元,按照意向約定,新公司前期投入2億元,每年6月30日前上繳縣財政1000萬元文保管理費。剩下的收益按股權比例分配。同時,除喬家大院經營收入以外,景區新建商鋪銷售收入、相關產業的物業管理費、停車場收益以及景區古建修復區建築物的經營收入,都將歸新公司所有。

這意味著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喬家大院的經營權將被轉讓。而《文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的事業性收入,專門用於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四條規定: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闢為餐館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因此,祁縣政府的這份意向書也被認為與《文物保護法》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有關“堅決避免和糾正過度開發利用文化遺產,特別是將文物作為或變相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違法行為”的文件精神相牴觸。

另外,當時的喬家大院由於《喬家大院》這部劇的熱播,已經吸引很多遊客前去參觀遊覽了,我們可以算一筆賬:2006年喬家大院旅遊收入達到2900多萬元,2007年雖有回落,也達2300多萬元。而喬家大院這幾年每年用於文物維護、人員工資以及宣傳等經費加起來不過1000萬元左右。

大院目前門票40元,已準備上調,如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成功,門票收入很可能翻番。就算大院今後每年收入2500萬元,新公司獲得經營權20年後,僅這一項收入就達5億元。這麼一算,喬家大院虧了,虧大發了。

2.轉讓違法

在簽訂《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才讓員工知曉這個事情,員工們對文物經營權的轉讓和自身未來身份及福利待遇方面存在擔憂,與縣長產生爭執。

喬家大院的員工通過手機、傳真、發帖等方式向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文物局以及全國各地媒體反映祁縣政府的越權和違法問題。由於有員工為此上訪,加之社會輿論的高漲,引起了國家文物局的高度關注,責成山西省文物局聯合晉中市文物局儘快調查解決。2007年12月26日,調研組到祁縣調查喬家大院事件。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得出如下結論:一,此舉(轉讓喬家大院經營權)違反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單位不能作為企業經營,更不能私自轉讓;二,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門票收入屬事業性收入,應該完全用於文物保護,而在意向書中,約定每年只上交政府1000萬,也不合法。

對祁縣政府對喬家大院周邊地區的整治工程,調研組不反對,但絕不允許在文物保護單位的範圍之內搞建設或改變文物形態;保護範圍之外搞建設,也要結合保護區內的文物風貌。

調研結束後,經營轉讓被省文物局暫停。

3.資方背景

2015年末至2016年初,山西景世恆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山西景世”)通過股權轉讓及一次增資,以6620萬元的價格拿下了喬家大院開發公司32%的股權,成為新的實際控制人,除此之外,山西景世還支付了3000萬元的人民幣商標使用費。祁縣政府旗下的山西新祁旅遊有限公司(股權由“祁縣國有”轉讓而來)股份佔比只剩下了13%。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喬家大院剛剛升級為國家“5A”級風景名勝區;2015年,山西景世、金惠農貿易與祁縣就喬家大院景區綜合開發進行過合作,合作金額高達15億元;且在控制權轉讓後不久,2017年6月27日,公司成功掛牌新三板。

這前後之間步步連環的動作,不由得讓人感慨山西景世等公司對於時機把握之精準。那麼,這家公司背後,又是誰呢?

目前,景世恆華的實際控制人唐凱還在京凱睿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執行董事;在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擔任經理、法定代表人。

除此之外,喬旅公司公司披露,包括景世恆華在內,唐凱能夠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多達7家,其中5家為投資管理企業。根據工商資料發現,7家企業均有唐凱的出資,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且成立時間全部在2015年5月之後。

這表明,離開武警部隊的唐凱,在待業大半年後,在陸續成立了7家企業,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2016年3月,唐凱再出資5520萬元,拿下喬旅公司45%的股權。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唐凱背後的財富還不僅如此,與當地煤炭老闆存在多重關聯。

在股轉書中,喬旅公司還披露了唐凱近親屬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

其中,既有晉中市榆次融信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市榆次華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這樣的金融機構,還有從事房地產業務的晉中市華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西凱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從事煤炭資源開發業務的晉中市榆次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從事投資管理業務的晉中瑞森投資有限公司,甚至還包括榆次森博幼兒園、晉中頤善園養老院等社會服務業務。

根據相關資料查閱上述企業工商信息,發現在上述企業的股東名單或高管名單中,均有一名名為唐銀龍的自然人。在唐凱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唐銀龍出資70%,為執行董事。此外,在晉中市榆次區政府網站上公佈的榆次區2010年度功勳企業家名單中,唐銀龍以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身份在列。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在唐凱獨資控制的景世恆華成立初期,唐凱通過唐彥剛、樑潤生代其持有景世恆華100%股權,直到2016年10月才解除代持。

工商資料顯示,在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紫金煤業有限公司裡,也有一名為唐彥剛的自然人,擔任董事職務。晉中紫金煤業高管變更一欄顯示,唐銀龍在2015年時為晉中紫金煤業副董事長。

晉中紫金煤業股東名單顯示,晉中瑞森投資有限公司為持股17.5%的股東。晉中瑞森投資執行董事為唐銀龍。晉中瑞森投資的監事範偉,與喬旅公司現任董事長同名,該董事長為唐凱控制的景世恆華選派。

4.引人深思的超編

喬家大院在2002年的編制就定下來是50個左右,隨著時間的推移,目前人數在逐步上升,現在正式工已達128人,另有臨時工20人,平均一個院子近30名員工,嚴重超編,只好採取半天工作制。根據資料顯示,之前有人舉報現任館長自2003年上任後喬家大院人員越精簡越多,正式工累計增加了37人,很多人在大院領工資,卻從不上班,而是在外經營自己的生意。舉報信中還提到館領導每人收取2萬元牟取私利,並將自己的親友安排進大院。

“喬家大院每年用於文物維護的費用不到100萬元,而人員開支明賬顯示就有400多萬元。”

"

文化和旅遊部7月31日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告,文化和旅遊部對複核檢查嚴重不達標或存在嚴重問題的7家5A級旅遊景區處理,其中,給予山西省晉中市喬家大院景區取消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處理。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喬家大院背後風波大起底

1.賤賣風波

喬家大院被賣了,21億你就能擁有一個喬家大院?

2007年,喬家大院曾謀求引入民營資本接管,但遭遇景區員工、村民的抗議被叫停。這場風波緣起祁縣遠大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盛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重慶中昊投資有限公司分別作為甲乙丙三方簽訂的《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

在這份意向書中,祁縣遠大投資有限公司以喬家大院經營權評估作價入股,乙丙方則以貨幣出資入股,甲乙丙三方股權比例分別為25%、50%、25%,共同成立“山西喬家大院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喬家大院及周邊地區的項目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經營期限20年。

擬成立的新公司註冊資金4000萬元,按照意向約定,新公司前期投入2億元,每年6月30日前上繳縣財政1000萬元文保管理費。剩下的收益按股權比例分配。同時,除喬家大院經營收入以外,景區新建商鋪銷售收入、相關產業的物業管理費、停車場收益以及景區古建修復區建築物的經營收入,都將歸新公司所有。

這意味著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喬家大院的經營權將被轉讓。而《文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的事業性收入,專門用於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四條規定: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闢為餐館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因此,祁縣政府的這份意向書也被認為與《文物保護法》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有關“堅決避免和糾正過度開發利用文化遺產,特別是將文物作為或變相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違法行為”的文件精神相牴觸。

另外,當時的喬家大院由於《喬家大院》這部劇的熱播,已經吸引很多遊客前去參觀遊覽了,我們可以算一筆賬:2006年喬家大院旅遊收入達到2900多萬元,2007年雖有回落,也達2300多萬元。而喬家大院這幾年每年用於文物維護、人員工資以及宣傳等經費加起來不過1000萬元左右。

大院目前門票40元,已準備上調,如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成功,門票收入很可能翻番。就算大院今後每年收入2500萬元,新公司獲得經營權20年後,僅這一項收入就達5億元。這麼一算,喬家大院虧了,虧大發了。

2.轉讓違法

在簽訂《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才讓員工知曉這個事情,員工們對文物經營權的轉讓和自身未來身份及福利待遇方面存在擔憂,與縣長產生爭執。

喬家大院的員工通過手機、傳真、發帖等方式向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文物局以及全國各地媒體反映祁縣政府的越權和違法問題。由於有員工為此上訪,加之社會輿論的高漲,引起了國家文物局的高度關注,責成山西省文物局聯合晉中市文物局儘快調查解決。2007年12月26日,調研組到祁縣調查喬家大院事件。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得出如下結論:一,此舉(轉讓喬家大院經營權)違反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單位不能作為企業經營,更不能私自轉讓;二,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門票收入屬事業性收入,應該完全用於文物保護,而在意向書中,約定每年只上交政府1000萬,也不合法。

對祁縣政府對喬家大院周邊地區的整治工程,調研組不反對,但絕不允許在文物保護單位的範圍之內搞建設或改變文物形態;保護範圍之外搞建設,也要結合保護區內的文物風貌。

調研結束後,經營轉讓被省文物局暫停。

3.資方背景

2015年末至2016年初,山西景世恆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山西景世”)通過股權轉讓及一次增資,以6620萬元的價格拿下了喬家大院開發公司32%的股權,成為新的實際控制人,除此之外,山西景世還支付了3000萬元的人民幣商標使用費。祁縣政府旗下的山西新祁旅遊有限公司(股權由“祁縣國有”轉讓而來)股份佔比只剩下了13%。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喬家大院剛剛升級為國家“5A”級風景名勝區;2015年,山西景世、金惠農貿易與祁縣就喬家大院景區綜合開發進行過合作,合作金額高達15億元;且在控制權轉讓後不久,2017年6月27日,公司成功掛牌新三板。

這前後之間步步連環的動作,不由得讓人感慨山西景世等公司對於時機把握之精準。那麼,這家公司背後,又是誰呢?

目前,景世恆華的實際控制人唐凱還在京凱睿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執行董事;在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擔任經理、法定代表人。

除此之外,喬旅公司公司披露,包括景世恆華在內,唐凱能夠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多達7家,其中5家為投資管理企業。根據工商資料發現,7家企業均有唐凱的出資,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且成立時間全部在2015年5月之後。

這表明,離開武警部隊的唐凱,在待業大半年後,在陸續成立了7家企業,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2016年3月,唐凱再出資5520萬元,拿下喬旅公司45%的股權。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唐凱背後的財富還不僅如此,與當地煤炭老闆存在多重關聯。

在股轉書中,喬旅公司還披露了唐凱近親屬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

其中,既有晉中市榆次融信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市榆次華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這樣的金融機構,還有從事房地產業務的晉中市華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西凱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從事煤炭資源開發業務的晉中市榆次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從事投資管理業務的晉中瑞森投資有限公司,甚至還包括榆次森博幼兒園、晉中頤善園養老院等社會服務業務。

根據相關資料查閱上述企業工商信息,發現在上述企業的股東名單或高管名單中,均有一名名為唐銀龍的自然人。在唐凱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唐銀龍出資70%,為執行董事。此外,在晉中市榆次區政府網站上公佈的榆次區2010年度功勳企業家名單中,唐銀龍以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身份在列。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在唐凱獨資控制的景世恆華成立初期,唐凱通過唐彥剛、樑潤生代其持有景世恆華100%股權,直到2016年10月才解除代持。

工商資料顯示,在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紫金煤業有限公司裡,也有一名為唐彥剛的自然人,擔任董事職務。晉中紫金煤業高管變更一欄顯示,唐銀龍在2015年時為晉中紫金煤業副董事長。

晉中紫金煤業股東名單顯示,晉中瑞森投資有限公司為持股17.5%的股東。晉中瑞森投資執行董事為唐銀龍。晉中瑞森投資的監事範偉,與喬旅公司現任董事長同名,該董事長為唐凱控制的景世恆華選派。

4.引人深思的超編

喬家大院在2002年的編制就定下來是50個左右,隨著時間的推移,目前人數在逐步上升,現在正式工已達128人,另有臨時工20人,平均一個院子近30名員工,嚴重超編,只好採取半天工作制。根據資料顯示,之前有人舉報現任館長自2003年上任後喬家大院人員越精簡越多,正式工累計增加了37人,很多人在大院領工資,卻從不上班,而是在外經營自己的生意。舉報信中還提到館領導每人收取2萬元牟取私利,並將自己的親友安排進大院。

“喬家大院每年用於文物維護的費用不到100萬元,而人員開支明賬顯示就有400多萬元。”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5.祁縣旅遊公司股東問題

祁縣旅遊公司裡有很多當地縣領導,還涉及分紅問題。根據李丁夫在《新民週刊》可知,縣領導入股這筆錢主要是為了發動社會募集資金,領導股份小,只起到帶頭作用不謀私利。但是眾所周知,自古要官商分家,而且這筆錢在後期查證過程中發現還存在分紅現象,這個問題未得到正確的處理,敏感問題依然存在。

祁縣旅遊發展公司並非國有獨資企業,股東中祁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佔有股份88.77%、祁縣房地產管理所4.2%喬家堡村委1.27%另有18名身份頗為敏感的個人股東。這18人中排在前列的是喬家大院館長王正前以及王正前的弟弟王正喜、喬家堡村的支部書記喬俊海分別投資10萬元,各自佔有1.27%股份,擔任喬家堡村委會主任的喬俊海的弟弟喬俊川佔有0.26%股份。

"

文化和旅遊部7月31日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告,文化和旅遊部對複核檢查嚴重不達標或存在嚴重問題的7家5A級旅遊景區處理,其中,給予山西省晉中市喬家大院景區取消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處理。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喬家大院背後風波大起底

1.賤賣風波

喬家大院被賣了,21億你就能擁有一個喬家大院?

2007年,喬家大院曾謀求引入民營資本接管,但遭遇景區員工、村民的抗議被叫停。這場風波緣起祁縣遠大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盛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重慶中昊投資有限公司分別作為甲乙丙三方簽訂的《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

在這份意向書中,祁縣遠大投資有限公司以喬家大院經營權評估作價入股,乙丙方則以貨幣出資入股,甲乙丙三方股權比例分別為25%、50%、25%,共同成立“山西喬家大院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喬家大院及周邊地區的項目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經營期限20年。

擬成立的新公司註冊資金4000萬元,按照意向約定,新公司前期投入2億元,每年6月30日前上繳縣財政1000萬元文保管理費。剩下的收益按股權比例分配。同時,除喬家大院經營收入以外,景區新建商鋪銷售收入、相關產業的物業管理費、停車場收益以及景區古建修復區建築物的經營收入,都將歸新公司所有。

這意味著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喬家大院的經營權將被轉讓。而《文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的事業性收入,專門用於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四條規定: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闢為餐館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因此,祁縣政府的這份意向書也被認為與《文物保護法》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有關“堅決避免和糾正過度開發利用文化遺產,特別是將文物作為或變相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違法行為”的文件精神相牴觸。

另外,當時的喬家大院由於《喬家大院》這部劇的熱播,已經吸引很多遊客前去參觀遊覽了,我們可以算一筆賬:2006年喬家大院旅遊收入達到2900多萬元,2007年雖有回落,也達2300多萬元。而喬家大院這幾年每年用於文物維護、人員工資以及宣傳等經費加起來不過1000萬元左右。

大院目前門票40元,已準備上調,如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成功,門票收入很可能翻番。就算大院今後每年收入2500萬元,新公司獲得經營權20年後,僅這一項收入就達5億元。這麼一算,喬家大院虧了,虧大發了。

2.轉讓違法

在簽訂《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才讓員工知曉這個事情,員工們對文物經營權的轉讓和自身未來身份及福利待遇方面存在擔憂,與縣長產生爭執。

喬家大院的員工通過手機、傳真、發帖等方式向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文物局以及全國各地媒體反映祁縣政府的越權和違法問題。由於有員工為此上訪,加之社會輿論的高漲,引起了國家文物局的高度關注,責成山西省文物局聯合晉中市文物局儘快調查解決。2007年12月26日,調研組到祁縣調查喬家大院事件。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得出如下結論:一,此舉(轉讓喬家大院經營權)違反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單位不能作為企業經營,更不能私自轉讓;二,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門票收入屬事業性收入,應該完全用於文物保護,而在意向書中,約定每年只上交政府1000萬,也不合法。

對祁縣政府對喬家大院周邊地區的整治工程,調研組不反對,但絕不允許在文物保護單位的範圍之內搞建設或改變文物形態;保護範圍之外搞建設,也要結合保護區內的文物風貌。

調研結束後,經營轉讓被省文物局暫停。

3.資方背景

2015年末至2016年初,山西景世恆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山西景世”)通過股權轉讓及一次增資,以6620萬元的價格拿下了喬家大院開發公司32%的股權,成為新的實際控制人,除此之外,山西景世還支付了3000萬元的人民幣商標使用費。祁縣政府旗下的山西新祁旅遊有限公司(股權由“祁縣國有”轉讓而來)股份佔比只剩下了13%。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喬家大院剛剛升級為國家“5A”級風景名勝區;2015年,山西景世、金惠農貿易與祁縣就喬家大院景區綜合開發進行過合作,合作金額高達15億元;且在控制權轉讓後不久,2017年6月27日,公司成功掛牌新三板。

這前後之間步步連環的動作,不由得讓人感慨山西景世等公司對於時機把握之精準。那麼,這家公司背後,又是誰呢?

目前,景世恆華的實際控制人唐凱還在京凱睿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執行董事;在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擔任經理、法定代表人。

除此之外,喬旅公司公司披露,包括景世恆華在內,唐凱能夠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多達7家,其中5家為投資管理企業。根據工商資料發現,7家企業均有唐凱的出資,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且成立時間全部在2015年5月之後。

這表明,離開武警部隊的唐凱,在待業大半年後,在陸續成立了7家企業,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2016年3月,唐凱再出資5520萬元,拿下喬旅公司45%的股權。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唐凱背後的財富還不僅如此,與當地煤炭老闆存在多重關聯。

在股轉書中,喬旅公司還披露了唐凱近親屬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

其中,既有晉中市榆次融信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市榆次華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這樣的金融機構,還有從事房地產業務的晉中市華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西凱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從事煤炭資源開發業務的晉中市榆次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從事投資管理業務的晉中瑞森投資有限公司,甚至還包括榆次森博幼兒園、晉中頤善園養老院等社會服務業務。

根據相關資料查閱上述企業工商信息,發現在上述企業的股東名單或高管名單中,均有一名名為唐銀龍的自然人。在唐凱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唐銀龍出資70%,為執行董事。此外,在晉中市榆次區政府網站上公佈的榆次區2010年度功勳企業家名單中,唐銀龍以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身份在列。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在唐凱獨資控制的景世恆華成立初期,唐凱通過唐彥剛、樑潤生代其持有景世恆華100%股權,直到2016年10月才解除代持。

工商資料顯示,在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紫金煤業有限公司裡,也有一名為唐彥剛的自然人,擔任董事職務。晉中紫金煤業高管變更一欄顯示,唐銀龍在2015年時為晉中紫金煤業副董事長。

晉中紫金煤業股東名單顯示,晉中瑞森投資有限公司為持股17.5%的股東。晉中瑞森投資執行董事為唐銀龍。晉中瑞森投資的監事範偉,與喬旅公司現任董事長同名,該董事長為唐凱控制的景世恆華選派。

4.引人深思的超編

喬家大院在2002年的編制就定下來是50個左右,隨著時間的推移,目前人數在逐步上升,現在正式工已達128人,另有臨時工20人,平均一個院子近30名員工,嚴重超編,只好採取半天工作制。根據資料顯示,之前有人舉報現任館長自2003年上任後喬家大院人員越精簡越多,正式工累計增加了37人,很多人在大院領工資,卻從不上班,而是在外經營自己的生意。舉報信中還提到館領導每人收取2萬元牟取私利,並將自己的親友安排進大院。

“喬家大院每年用於文物維護的費用不到100萬元,而人員開支明賬顯示就有400多萬元。”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5.祁縣旅遊公司股東問題

祁縣旅遊公司裡有很多當地縣領導,還涉及分紅問題。根據李丁夫在《新民週刊》可知,縣領導入股這筆錢主要是為了發動社會募集資金,領導股份小,只起到帶頭作用不謀私利。但是眾所周知,自古要官商分家,而且這筆錢在後期查證過程中發現還存在分紅現象,這個問題未得到正確的處理,敏感問題依然存在。

祁縣旅遊發展公司並非國有獨資企業,股東中祁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佔有股份88.77%、祁縣房地產管理所4.2%喬家堡村委1.27%另有18名身份頗為敏感的個人股東。這18人中排在前列的是喬家大院館長王正前以及王正前的弟弟王正喜、喬家堡村的支部書記喬俊海分別投資10萬元,各自佔有1.27%股份,擔任喬家堡村委會主任的喬俊海的弟弟喬俊川佔有0.26%股份。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根據調查發現,從當時的祁縣縣委書記、縣長、副縣長到旅遊局局長、副局長都在這18人之列,至於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佔有的股份則多為0.06%,股本5000元。

對於這份名單,通過王正前、喬俊海的採訪記錄可知,兩人均承認並坦言公司2003年成立後有過兩次分紅,他們倆一次分到8000元,一次7000元,兼祁縣旅遊發展公司董事長的副縣長李友忠2006年車禍身亡後再未分紅。

6.債務不明

根據調查資料發現,2006年,喬家大院收入2940萬元,館內人員、宣傳、文物維護等費用共開支1390萬元;2007年,收入近2300萬元,館內開支1100萬元。僅這兩年,喬家大院每年盈餘都達1000多萬元。一個蒸蒸日上的文保單位何以出現虧空,以致連職工養老保險都一直無法交上?盈餘的錢用到哪裡了?

以2007年為例,本應盈餘的近1200萬元中,350萬元被用於祁縣的大型演出活動,380萬元被縣財政划走,償還歷史債務本息450萬元。

2006年,本應盈餘的1550萬元中,縣演出活動經費160萬元,縣財政划走300萬元,償還歷史債務本息800萬元。與2007年不同的是,2006年的支出中多出了用於支付祁縣旅遊發展公司八卦宮門票部分的160萬元,以及用於喬家堡村停車場修建的1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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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7月31日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告,文化和旅遊部對複核檢查嚴重不達標或存在嚴重問題的7家5A級旅遊景區處理,其中,給予山西省晉中市喬家大院景區取消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處理。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喬家大院背後風波大起底

1.賤賣風波

喬家大院被賣了,21億你就能擁有一個喬家大院?

2007年,喬家大院曾謀求引入民營資本接管,但遭遇景區員工、村民的抗議被叫停。這場風波緣起祁縣遠大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盛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重慶中昊投資有限公司分別作為甲乙丙三方簽訂的《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

在這份意向書中,祁縣遠大投資有限公司以喬家大院經營權評估作價入股,乙丙方則以貨幣出資入股,甲乙丙三方股權比例分別為25%、50%、25%,共同成立“山西喬家大院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喬家大院及周邊地區的項目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經營期限20年。

擬成立的新公司註冊資金4000萬元,按照意向約定,新公司前期投入2億元,每年6月30日前上繳縣財政1000萬元文保管理費。剩下的收益按股權比例分配。同時,除喬家大院經營收入以外,景區新建商鋪銷售收入、相關產業的物業管理費、停車場收益以及景區古建修復區建築物的經營收入,都將歸新公司所有。

這意味著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喬家大院的經營權將被轉讓。而《文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的事業性收入,專門用於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四條規定: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闢為餐館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因此,祁縣政府的這份意向書也被認為與《文物保護法》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有關“堅決避免和糾正過度開發利用文化遺產,特別是將文物作為或變相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違法行為”的文件精神相牴觸。

另外,當時的喬家大院由於《喬家大院》這部劇的熱播,已經吸引很多遊客前去參觀遊覽了,我們可以算一筆賬:2006年喬家大院旅遊收入達到2900多萬元,2007年雖有回落,也達2300多萬元。而喬家大院這幾年每年用於文物維護、人員工資以及宣傳等經費加起來不過1000萬元左右。

大院目前門票40元,已準備上調,如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成功,門票收入很可能翻番。就算大院今後每年收入2500萬元,新公司獲得經營權20年後,僅這一項收入就達5億元。這麼一算,喬家大院虧了,虧大發了。

2.轉讓違法

在簽訂《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才讓員工知曉這個事情,員工們對文物經營權的轉讓和自身未來身份及福利待遇方面存在擔憂,與縣長產生爭執。

喬家大院的員工通過手機、傳真、發帖等方式向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文物局以及全國各地媒體反映祁縣政府的越權和違法問題。由於有員工為此上訪,加之社會輿論的高漲,引起了國家文物局的高度關注,責成山西省文物局聯合晉中市文物局儘快調查解決。2007年12月26日,調研組到祁縣調查喬家大院事件。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得出如下結論:一,此舉(轉讓喬家大院經營權)違反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單位不能作為企業經營,更不能私自轉讓;二,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門票收入屬事業性收入,應該完全用於文物保護,而在意向書中,約定每年只上交政府1000萬,也不合法。

對祁縣政府對喬家大院周邊地區的整治工程,調研組不反對,但絕不允許在文物保護單位的範圍之內搞建設或改變文物形態;保護範圍之外搞建設,也要結合保護區內的文物風貌。

調研結束後,經營轉讓被省文物局暫停。

3.資方背景

2015年末至2016年初,山西景世恆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山西景世”)通過股權轉讓及一次增資,以6620萬元的價格拿下了喬家大院開發公司32%的股權,成為新的實際控制人,除此之外,山西景世還支付了3000萬元的人民幣商標使用費。祁縣政府旗下的山西新祁旅遊有限公司(股權由“祁縣國有”轉讓而來)股份佔比只剩下了13%。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喬家大院剛剛升級為國家“5A”級風景名勝區;2015年,山西景世、金惠農貿易與祁縣就喬家大院景區綜合開發進行過合作,合作金額高達15億元;且在控制權轉讓後不久,2017年6月27日,公司成功掛牌新三板。

這前後之間步步連環的動作,不由得讓人感慨山西景世等公司對於時機把握之精準。那麼,這家公司背後,又是誰呢?

目前,景世恆華的實際控制人唐凱還在京凱睿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執行董事;在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擔任經理、法定代表人。

除此之外,喬旅公司公司披露,包括景世恆華在內,唐凱能夠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多達7家,其中5家為投資管理企業。根據工商資料發現,7家企業均有唐凱的出資,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且成立時間全部在2015年5月之後。

這表明,離開武警部隊的唐凱,在待業大半年後,在陸續成立了7家企業,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2016年3月,唐凱再出資5520萬元,拿下喬旅公司45%的股權。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唐凱背後的財富還不僅如此,與當地煤炭老闆存在多重關聯。

在股轉書中,喬旅公司還披露了唐凱近親屬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

其中,既有晉中市榆次融信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市榆次華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這樣的金融機構,還有從事房地產業務的晉中市華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西凱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從事煤炭資源開發業務的晉中市榆次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從事投資管理業務的晉中瑞森投資有限公司,甚至還包括榆次森博幼兒園、晉中頤善園養老院等社會服務業務。

根據相關資料查閱上述企業工商信息,發現在上述企業的股東名單或高管名單中,均有一名名為唐銀龍的自然人。在唐凱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唐銀龍出資70%,為執行董事。此外,在晉中市榆次區政府網站上公佈的榆次區2010年度功勳企業家名單中,唐銀龍以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身份在列。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在唐凱獨資控制的景世恆華成立初期,唐凱通過唐彥剛、樑潤生代其持有景世恆華100%股權,直到2016年10月才解除代持。

工商資料顯示,在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紫金煤業有限公司裡,也有一名為唐彥剛的自然人,擔任董事職務。晉中紫金煤業高管變更一欄顯示,唐銀龍在2015年時為晉中紫金煤業副董事長。

晉中紫金煤業股東名單顯示,晉中瑞森投資有限公司為持股17.5%的股東。晉中瑞森投資執行董事為唐銀龍。晉中瑞森投資的監事範偉,與喬旅公司現任董事長同名,該董事長為唐凱控制的景世恆華選派。

4.引人深思的超編

喬家大院在2002年的編制就定下來是50個左右,隨著時間的推移,目前人數在逐步上升,現在正式工已達128人,另有臨時工20人,平均一個院子近30名員工,嚴重超編,只好採取半天工作制。根據資料顯示,之前有人舉報現任館長自2003年上任後喬家大院人員越精簡越多,正式工累計增加了37人,很多人在大院領工資,卻從不上班,而是在外經營自己的生意。舉報信中還提到館領導每人收取2萬元牟取私利,並將自己的親友安排進大院。

“喬家大院每年用於文物維護的費用不到100萬元,而人員開支明賬顯示就有400多萬元。”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5.祁縣旅遊公司股東問題

祁縣旅遊公司裡有很多當地縣領導,還涉及分紅問題。根據李丁夫在《新民週刊》可知,縣領導入股這筆錢主要是為了發動社會募集資金,領導股份小,只起到帶頭作用不謀私利。但是眾所周知,自古要官商分家,而且這筆錢在後期查證過程中發現還存在分紅現象,這個問題未得到正確的處理,敏感問題依然存在。

祁縣旅遊發展公司並非國有獨資企業,股東中祁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佔有股份88.77%、祁縣房地產管理所4.2%喬家堡村委1.27%另有18名身份頗為敏感的個人股東。這18人中排在前列的是喬家大院館長王正前以及王正前的弟弟王正喜、喬家堡村的支部書記喬俊海分別投資10萬元,各自佔有1.27%股份,擔任喬家堡村委會主任的喬俊海的弟弟喬俊川佔有0.26%股份。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根據調查發現,從當時的祁縣縣委書記、縣長、副縣長到旅遊局局長、副局長都在這18人之列,至於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佔有的股份則多為0.06%,股本5000元。

對於這份名單,通過王正前、喬俊海的採訪記錄可知,兩人均承認並坦言公司2003年成立後有過兩次分紅,他們倆一次分到8000元,一次7000元,兼祁縣旅遊發展公司董事長的副縣長李友忠2006年車禍身亡後再未分紅。

6.債務不明

根據調查資料發現,2006年,喬家大院收入2940萬元,館內人員、宣傳、文物維護等費用共開支1390萬元;2007年,收入近2300萬元,館內開支1100萬元。僅這兩年,喬家大院每年盈餘都達1000多萬元。一個蒸蒸日上的文保單位何以出現虧空,以致連職工養老保險都一直無法交上?盈餘的錢用到哪裡了?

以2007年為例,本應盈餘的近1200萬元中,350萬元被用於祁縣的大型演出活動,380萬元被縣財政划走,償還歷史債務本息450萬元。

2006年,本應盈餘的1550萬元中,縣演出活動經費160萬元,縣財政划走300萬元,償還歷史債務本息800萬元。與2007年不同的是,2006年的支出中多出了用於支付祁縣旅遊發展公司八卦宮門票部分的160萬元,以及用於喬家堡村停車場修建的195萬元。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喬家大院2003年前累計欠款1329萬餘元,其中銀行貸款830萬元,喬家賓館工程欠款273萬餘元,門票印刷、景區規劃、廣告等合同協議欠款168萬餘元;2003年後喬家大院又欠銀行貸款780萬元。

根據賬單顯示,喬家大院累計欠款高達2100多萬元,村民反映這些貸款本身不應該是喬家大院的。縣裡要修建喬家賓館,讓喬家大院貸款;要修停車場,讓喬家大院貸款;要對大院外圍喬家堡村整改,也讓喬家大院出錢,2004年,縣裡又決定讓喬家大院承擔已經劃撥給祁縣旅遊發展公司的喬家花園的改造費用,為此大院貸款480萬元。

這些項目沒有一項是關於文物保護的,一個好端端的喬家大院就此為外單位揹負上了鉅額貸款,還至今日還欠銀行貸款510萬元。

7.喬家大院pk喬家堡村

喬家大院與喬家堡村多年來也一直為利益問題時有交鋒,並在最近一年來逐步升級。喬家大院與喬家堡村爭奪導遊業務,一個宣講、一個導遊,業務中存在一定衝突,最終發生爭執,由副縣長調停解決歸喬家堡村負責。喬家堡村的亂搭亂建以及宗教文化的傳播從另一方面來講影響著喬家大院的形象。

"

文化和旅遊部7月31日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告,文化和旅遊部對複核檢查嚴重不達標或存在嚴重問題的7家5A級旅遊景區處理,其中,給予山西省晉中市喬家大院景區取消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處理。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喬家大院背後風波大起底

1.賤賣風波

喬家大院被賣了,21億你就能擁有一個喬家大院?

2007年,喬家大院曾謀求引入民營資本接管,但遭遇景區員工、村民的抗議被叫停。這場風波緣起祁縣遠大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盛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重慶中昊投資有限公司分別作為甲乙丙三方簽訂的《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

在這份意向書中,祁縣遠大投資有限公司以喬家大院經營權評估作價入股,乙丙方則以貨幣出資入股,甲乙丙三方股權比例分別為25%、50%、25%,共同成立“山西喬家大院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喬家大院及周邊地區的項目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經營期限20年。

擬成立的新公司註冊資金4000萬元,按照意向約定,新公司前期投入2億元,每年6月30日前上繳縣財政1000萬元文保管理費。剩下的收益按股權比例分配。同時,除喬家大院經營收入以外,景區新建商鋪銷售收入、相關產業的物業管理費、停車場收益以及景區古建修復區建築物的經營收入,都將歸新公司所有。

這意味著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喬家大院的經營權將被轉讓。而《文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的事業性收入,專門用於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四條規定: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闢為餐館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因此,祁縣政府的這份意向書也被認為與《文物保護法》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有關“堅決避免和糾正過度開發利用文化遺產,特別是將文物作為或變相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違法行為”的文件精神相牴觸。

另外,當時的喬家大院由於《喬家大院》這部劇的熱播,已經吸引很多遊客前去參觀遊覽了,我們可以算一筆賬:2006年喬家大院旅遊收入達到2900多萬元,2007年雖有回落,也達2300多萬元。而喬家大院這幾年每年用於文物維護、人員工資以及宣傳等經費加起來不過1000萬元左右。

大院目前門票40元,已準備上調,如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成功,門票收入很可能翻番。就算大院今後每年收入2500萬元,新公司獲得經營權20年後,僅這一項收入就達5億元。這麼一算,喬家大院虧了,虧大發了。

2.轉讓違法

在簽訂《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才讓員工知曉這個事情,員工們對文物經營權的轉讓和自身未來身份及福利待遇方面存在擔憂,與縣長產生爭執。

喬家大院的員工通過手機、傳真、發帖等方式向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文物局以及全國各地媒體反映祁縣政府的越權和違法問題。由於有員工為此上訪,加之社會輿論的高漲,引起了國家文物局的高度關注,責成山西省文物局聯合晉中市文物局儘快調查解決。2007年12月26日,調研組到祁縣調查喬家大院事件。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得出如下結論:一,此舉(轉讓喬家大院經營權)違反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單位不能作為企業經營,更不能私自轉讓;二,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門票收入屬事業性收入,應該完全用於文物保護,而在意向書中,約定每年只上交政府1000萬,也不合法。

對祁縣政府對喬家大院周邊地區的整治工程,調研組不反對,但絕不允許在文物保護單位的範圍之內搞建設或改變文物形態;保護範圍之外搞建設,也要結合保護區內的文物風貌。

調研結束後,經營轉讓被省文物局暫停。

3.資方背景

2015年末至2016年初,山西景世恆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山西景世”)通過股權轉讓及一次增資,以6620萬元的價格拿下了喬家大院開發公司32%的股權,成為新的實際控制人,除此之外,山西景世還支付了3000萬元的人民幣商標使用費。祁縣政府旗下的山西新祁旅遊有限公司(股權由“祁縣國有”轉讓而來)股份佔比只剩下了13%。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喬家大院剛剛升級為國家“5A”級風景名勝區;2015年,山西景世、金惠農貿易與祁縣就喬家大院景區綜合開發進行過合作,合作金額高達15億元;且在控制權轉讓後不久,2017年6月27日,公司成功掛牌新三板。

這前後之間步步連環的動作,不由得讓人感慨山西景世等公司對於時機把握之精準。那麼,這家公司背後,又是誰呢?

目前,景世恆華的實際控制人唐凱還在京凱睿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執行董事;在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擔任經理、法定代表人。

除此之外,喬旅公司公司披露,包括景世恆華在內,唐凱能夠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多達7家,其中5家為投資管理企業。根據工商資料發現,7家企業均有唐凱的出資,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且成立時間全部在2015年5月之後。

這表明,離開武警部隊的唐凱,在待業大半年後,在陸續成立了7家企業,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2016年3月,唐凱再出資5520萬元,拿下喬旅公司45%的股權。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唐凱背後的財富還不僅如此,與當地煤炭老闆存在多重關聯。

在股轉書中,喬旅公司還披露了唐凱近親屬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

其中,既有晉中市榆次融信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市榆次華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這樣的金融機構,還有從事房地產業務的晉中市華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西凱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從事煤炭資源開發業務的晉中市榆次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從事投資管理業務的晉中瑞森投資有限公司,甚至還包括榆次森博幼兒園、晉中頤善園養老院等社會服務業務。

根據相關資料查閱上述企業工商信息,發現在上述企業的股東名單或高管名單中,均有一名名為唐銀龍的自然人。在唐凱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唐銀龍出資70%,為執行董事。此外,在晉中市榆次區政府網站上公佈的榆次區2010年度功勳企業家名單中,唐銀龍以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身份在列。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在唐凱獨資控制的景世恆華成立初期,唐凱通過唐彥剛、樑潤生代其持有景世恆華100%股權,直到2016年10月才解除代持。

工商資料顯示,在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紫金煤業有限公司裡,也有一名為唐彥剛的自然人,擔任董事職務。晉中紫金煤業高管變更一欄顯示,唐銀龍在2015年時為晉中紫金煤業副董事長。

晉中紫金煤業股東名單顯示,晉中瑞森投資有限公司為持股17.5%的股東。晉中瑞森投資執行董事為唐銀龍。晉中瑞森投資的監事範偉,與喬旅公司現任董事長同名,該董事長為唐凱控制的景世恆華選派。

4.引人深思的超編

喬家大院在2002年的編制就定下來是50個左右,隨著時間的推移,目前人數在逐步上升,現在正式工已達128人,另有臨時工20人,平均一個院子近30名員工,嚴重超編,只好採取半天工作制。根據資料顯示,之前有人舉報現任館長自2003年上任後喬家大院人員越精簡越多,正式工累計增加了37人,很多人在大院領工資,卻從不上班,而是在外經營自己的生意。舉報信中還提到館領導每人收取2萬元牟取私利,並將自己的親友安排進大院。

“喬家大院每年用於文物維護的費用不到100萬元,而人員開支明賬顯示就有400多萬元。”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5.祁縣旅遊公司股東問題

祁縣旅遊公司裡有很多當地縣領導,還涉及分紅問題。根據李丁夫在《新民週刊》可知,縣領導入股這筆錢主要是為了發動社會募集資金,領導股份小,只起到帶頭作用不謀私利。但是眾所周知,自古要官商分家,而且這筆錢在後期查證過程中發現還存在分紅現象,這個問題未得到正確的處理,敏感問題依然存在。

祁縣旅遊發展公司並非國有獨資企業,股東中祁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佔有股份88.77%、祁縣房地產管理所4.2%喬家堡村委1.27%另有18名身份頗為敏感的個人股東。這18人中排在前列的是喬家大院館長王正前以及王正前的弟弟王正喜、喬家堡村的支部書記喬俊海分別投資10萬元,各自佔有1.27%股份,擔任喬家堡村委會主任的喬俊海的弟弟喬俊川佔有0.26%股份。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根據調查發現,從當時的祁縣縣委書記、縣長、副縣長到旅遊局局長、副局長都在這18人之列,至於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佔有的股份則多為0.06%,股本5000元。

對於這份名單,通過王正前、喬俊海的採訪記錄可知,兩人均承認並坦言公司2003年成立後有過兩次分紅,他們倆一次分到8000元,一次7000元,兼祁縣旅遊發展公司董事長的副縣長李友忠2006年車禍身亡後再未分紅。

6.債務不明

根據調查資料發現,2006年,喬家大院收入2940萬元,館內人員、宣傳、文物維護等費用共開支1390萬元;2007年,收入近2300萬元,館內開支1100萬元。僅這兩年,喬家大院每年盈餘都達1000多萬元。一個蒸蒸日上的文保單位何以出現虧空,以致連職工養老保險都一直無法交上?盈餘的錢用到哪裡了?

以2007年為例,本應盈餘的近1200萬元中,350萬元被用於祁縣的大型演出活動,380萬元被縣財政划走,償還歷史債務本息450萬元。

2006年,本應盈餘的1550萬元中,縣演出活動經費160萬元,縣財政划走300萬元,償還歷史債務本息800萬元。與2007年不同的是,2006年的支出中多出了用於支付祁縣旅遊發展公司八卦宮門票部分的160萬元,以及用於喬家堡村停車場修建的195萬元。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喬家大院2003年前累計欠款1329萬餘元,其中銀行貸款830萬元,喬家賓館工程欠款273萬餘元,門票印刷、景區規劃、廣告等合同協議欠款168萬餘元;2003年後喬家大院又欠銀行貸款780萬元。

根據賬單顯示,喬家大院累計欠款高達2100多萬元,村民反映這些貸款本身不應該是喬家大院的。縣裡要修建喬家賓館,讓喬家大院貸款;要修停車場,讓喬家大院貸款;要對大院外圍喬家堡村整改,也讓喬家大院出錢,2004年,縣裡又決定讓喬家大院承擔已經劃撥給祁縣旅遊發展公司的喬家花園的改造費用,為此大院貸款480萬元。

這些項目沒有一項是關於文物保護的,一個好端端的喬家大院就此為外單位揹負上了鉅額貸款,還至今日還欠銀行貸款510萬元。

7.喬家大院pk喬家堡村

喬家大院與喬家堡村多年來也一直為利益問題時有交鋒,並在最近一年來逐步升級。喬家大院與喬家堡村爭奪導遊業務,一個宣講、一個導遊,業務中存在一定衝突,最終發生爭執,由副縣長調停解決歸喬家堡村負責。喬家堡村的亂搭亂建以及宗教文化的傳播從另一方面來講影響著喬家大院的形象。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8.喬家大院商標使用權

在2002年,“喬家大院”這四個字已經被喬俊海個人註冊。喬俊海解釋,註冊是為了保護“喬家大院”這個牌子,“當時已經有酒廠使用喬家大院字號,大院又沒有提出申請,我覺得有必要申請保護下來。”

喬俊海當時註冊了16類,迄今已擴展至48類,他說,祁縣政府當時也對此提出異議,後來他與縣政府達成共識:凡是政府項目,凡是有利於祁縣發展的,這四個字政府免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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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7月31日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告,文化和旅遊部對複核檢查嚴重不達標或存在嚴重問題的7家5A級旅遊景區處理,其中,給予山西省晉中市喬家大院景區取消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處理。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喬家大院背後風波大起底

1.賤賣風波

喬家大院被賣了,21億你就能擁有一個喬家大院?

2007年,喬家大院曾謀求引入民營資本接管,但遭遇景區員工、村民的抗議被叫停。這場風波緣起祁縣遠大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盛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重慶中昊投資有限公司分別作為甲乙丙三方簽訂的《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

在這份意向書中,祁縣遠大投資有限公司以喬家大院經營權評估作價入股,乙丙方則以貨幣出資入股,甲乙丙三方股權比例分別為25%、50%、25%,共同成立“山西喬家大院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喬家大院及周邊地區的項目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經營期限20年。

擬成立的新公司註冊資金4000萬元,按照意向約定,新公司前期投入2億元,每年6月30日前上繳縣財政1000萬元文保管理費。剩下的收益按股權比例分配。同時,除喬家大院經營收入以外,景區新建商鋪銷售收入、相關產業的物業管理費、停車場收益以及景區古建修復區建築物的經營收入,都將歸新公司所有。

這意味著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喬家大院的經營權將被轉讓。而《文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的事業性收入,專門用於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四條規定: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闢為餐館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因此,祁縣政府的這份意向書也被認為與《文物保護法》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有關“堅決避免和糾正過度開發利用文化遺產,特別是將文物作為或變相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違法行為”的文件精神相牴觸。

另外,當時的喬家大院由於《喬家大院》這部劇的熱播,已經吸引很多遊客前去參觀遊覽了,我們可以算一筆賬:2006年喬家大院旅遊收入達到2900多萬元,2007年雖有回落,也達2300多萬元。而喬家大院這幾年每年用於文物維護、人員工資以及宣傳等經費加起來不過1000萬元左右。

大院目前門票40元,已準備上調,如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成功,門票收入很可能翻番。就算大院今後每年收入2500萬元,新公司獲得經營權20年後,僅這一項收入就達5億元。這麼一算,喬家大院虧了,虧大發了。

2.轉讓違法

在簽訂《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書》才讓員工知曉這個事情,員工們對文物經營權的轉讓和自身未來身份及福利待遇方面存在擔憂,與縣長產生爭執。

喬家大院的員工通過手機、傳真、發帖等方式向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文物局以及全國各地媒體反映祁縣政府的越權和違法問題。由於有員工為此上訪,加之社會輿論的高漲,引起了國家文物局的高度關注,責成山西省文物局聯合晉中市文物局儘快調查解決。2007年12月26日,調研組到祁縣調查喬家大院事件。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得出如下結論:一,此舉(轉讓喬家大院經營權)違反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單位不能作為企業經營,更不能私自轉讓;二,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門票收入屬事業性收入,應該完全用於文物保護,而在意向書中,約定每年只上交政府1000萬,也不合法。

對祁縣政府對喬家大院周邊地區的整治工程,調研組不反對,但絕不允許在文物保護單位的範圍之內搞建設或改變文物形態;保護範圍之外搞建設,也要結合保護區內的文物風貌。

調研結束後,經營轉讓被省文物局暫停。

3.資方背景

2015年末至2016年初,山西景世恆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山西景世”)通過股權轉讓及一次增資,以6620萬元的價格拿下了喬家大院開發公司32%的股權,成為新的實際控制人,除此之外,山西景世還支付了3000萬元的人民幣商標使用費。祁縣政府旗下的山西新祁旅遊有限公司(股權由“祁縣國有”轉讓而來)股份佔比只剩下了13%。

山西5A級景區喬家大院被“摘牌”背後的原因與這些有關嗎?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喬家大院剛剛升級為國家“5A”級風景名勝區;2015年,山西景世、金惠農貿易與祁縣就喬家大院景區綜合開發進行過合作,合作金額高達15億元;且在控制權轉讓後不久,2017年6月27日,公司成功掛牌新三板。

這前後之間步步連環的動作,不由得讓人感慨山西景世等公司對於時機把握之精準。那麼,這家公司背後,又是誰呢?

目前,景世恆華的實際控制人唐凱還在京凱睿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執行董事;在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擔任經理、法定代表人。

除此之外,喬旅公司公司披露,包括景世恆華在內,唐凱能夠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多達7家,其中5家為投資管理企業。根據工商資料發現,7家企業均有唐凱的出資,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且成立時間全部在2015年5月之後。

這表明,離開武警部隊的唐凱,在待業大半年後,在陸續成立了7家企業,累計出資額在1.4億元。2016年3月,唐凱再出資5520萬元,拿下喬旅公司45%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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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凱背後的財富還不僅如此,與當地煤炭老闆存在多重關聯。

在股轉書中,喬旅公司還披露了唐凱近親屬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

其中,既有晉中市榆次融信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市榆次華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這樣的金融機構,還有從事房地產業務的晉中市華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西凱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從事煤炭資源開發業務的晉中市榆次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從事投資管理業務的晉中瑞森投資有限公司,甚至還包括榆次森博幼兒園、晉中頤善園養老院等社會服務業務。

根據相關資料查閱上述企業工商信息,發現在上述企業的股東名單或高管名單中,均有一名名為唐銀龍的自然人。在唐凱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唐銀龍出資70%,為執行董事。此外,在晉中市榆次區政府網站上公佈的榆次區2010年度功勳企業家名單中,唐銀龍以華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身份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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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凱獨資控制的景世恆華成立初期,唐凱通過唐彥剛、樑潤生代其持有景世恆華100%股權,直到2016年10月才解除代持。

工商資料顯示,在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紫金煤業有限公司裡,也有一名為唐彥剛的自然人,擔任董事職務。晉中紫金煤業高管變更一欄顯示,唐銀龍在2015年時為晉中紫金煤業副董事長。

晉中紫金煤業股東名單顯示,晉中瑞森投資有限公司為持股17.5%的股東。晉中瑞森投資執行董事為唐銀龍。晉中瑞森投資的監事範偉,與喬旅公司現任董事長同名,該董事長為唐凱控制的景世恆華選派。

4.引人深思的超編

喬家大院在2002年的編制就定下來是50個左右,隨著時間的推移,目前人數在逐步上升,現在正式工已達128人,另有臨時工20人,平均一個院子近30名員工,嚴重超編,只好採取半天工作制。根據資料顯示,之前有人舉報現任館長自2003年上任後喬家大院人員越精簡越多,正式工累計增加了37人,很多人在大院領工資,卻從不上班,而是在外經營自己的生意。舉報信中還提到館領導每人收取2萬元牟取私利,並將自己的親友安排進大院。

“喬家大院每年用於文物維護的費用不到100萬元,而人員開支明賬顯示就有4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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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祁縣旅遊公司股東問題

祁縣旅遊公司裡有很多當地縣領導,還涉及分紅問題。根據李丁夫在《新民週刊》可知,縣領導入股這筆錢主要是為了發動社會募集資金,領導股份小,只起到帶頭作用不謀私利。但是眾所周知,自古要官商分家,而且這筆錢在後期查證過程中發現還存在分紅現象,這個問題未得到正確的處理,敏感問題依然存在。

祁縣旅遊發展公司並非國有獨資企業,股東中祁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佔有股份88.77%、祁縣房地產管理所4.2%喬家堡村委1.27%另有18名身份頗為敏感的個人股東。這18人中排在前列的是喬家大院館長王正前以及王正前的弟弟王正喜、喬家堡村的支部書記喬俊海分別投資10萬元,各自佔有1.27%股份,擔任喬家堡村委會主任的喬俊海的弟弟喬俊川佔有0.26%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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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發現,從當時的祁縣縣委書記、縣長、副縣長到旅遊局局長、副局長都在這18人之列,至於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佔有的股份則多為0.06%,股本5000元。

對於這份名單,通過王正前、喬俊海的採訪記錄可知,兩人均承認並坦言公司2003年成立後有過兩次分紅,他們倆一次分到8000元,一次7000元,兼祁縣旅遊發展公司董事長的副縣長李友忠2006年車禍身亡後再未分紅。

6.債務不明

根據調查資料發現,2006年,喬家大院收入2940萬元,館內人員、宣傳、文物維護等費用共開支1390萬元;2007年,收入近2300萬元,館內開支1100萬元。僅這兩年,喬家大院每年盈餘都達1000多萬元。一個蒸蒸日上的文保單位何以出現虧空,以致連職工養老保險都一直無法交上?盈餘的錢用到哪裡了?

以2007年為例,本應盈餘的近1200萬元中,350萬元被用於祁縣的大型演出活動,380萬元被縣財政划走,償還歷史債務本息450萬元。

2006年,本應盈餘的1550萬元中,縣演出活動經費160萬元,縣財政划走300萬元,償還歷史債務本息800萬元。與2007年不同的是,2006年的支出中多出了用於支付祁縣旅遊發展公司八卦宮門票部分的160萬元,以及用於喬家堡村停車場修建的1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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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家大院2003年前累計欠款1329萬餘元,其中銀行貸款830萬元,喬家賓館工程欠款273萬餘元,門票印刷、景區規劃、廣告等合同協議欠款168萬餘元;2003年後喬家大院又欠銀行貸款780萬元。

根據賬單顯示,喬家大院累計欠款高達2100多萬元,村民反映這些貸款本身不應該是喬家大院的。縣裡要修建喬家賓館,讓喬家大院貸款;要修停車場,讓喬家大院貸款;要對大院外圍喬家堡村整改,也讓喬家大院出錢,2004年,縣裡又決定讓喬家大院承擔已經劃撥給祁縣旅遊發展公司的喬家花園的改造費用,為此大院貸款480萬元。

這些項目沒有一項是關於文物保護的,一個好端端的喬家大院就此為外單位揹負上了鉅額貸款,還至今日還欠銀行貸款510萬元。

7.喬家大院pk喬家堡村

喬家大院與喬家堡村多年來也一直為利益問題時有交鋒,並在最近一年來逐步升級。喬家大院與喬家堡村爭奪導遊業務,一個宣講、一個導遊,業務中存在一定衝突,最終發生爭執,由副縣長調停解決歸喬家堡村負責。喬家堡村的亂搭亂建以及宗教文化的傳播從另一方面來講影響著喬家大院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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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喬家大院商標使用權

在2002年,“喬家大院”這四個字已經被喬俊海個人註冊。喬俊海解釋,註冊是為了保護“喬家大院”這個牌子,“當時已經有酒廠使用喬家大院字號,大院又沒有提出申請,我覺得有必要申請保護下來。”

喬俊海當時註冊了16類,迄今已擴展至48類,他說,祁縣政府當時也對此提出異議,後來他與縣政府達成共識:凡是政府項目,凡是有利於祁縣發展的,這四個字政府免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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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喬俊海也透露,他下一步計劃開發“喬家大院”品牌的豆製品、醋,王立豐質疑:“這是利用國家文物無形資產牟取私利,這個商標應該收歸喬家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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