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縣人民政府
關於全面加強葡萄溝景區綜合秩序管理的
通 告
昌黎縣人民政府
關於全面加強葡萄溝景區綜合秩序管理的
通 告
昌黎縣人民政府
關於全面加強葡萄溝景區綜合秩序管理的
通 告
為進一步提升葡萄溝景區旅遊形象,維護廣大農民群眾利益,營造靚麗整潔、規範有序、主客共享的良好旅遊環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全面加強葡萄溝景區綜合秩序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理時限: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開始至2019年10月15日結束
二、管理範圍:
葡萄溝景區以及韓愈大街、昌盧公路(十里鋪鄉段)、葡萄園小徑、玫瑰香大道等旅遊通道沿線
三、管理內容
01
嚴格規範“沿路售賣”行為,
嚴禁在道路兩側擺攤設點售賣商品。違者責令改正,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罰款、吊銷許可證件和經營執照、沒收違規物品等處罰。
02
嚴厲打擊“招手攬客”行為,
嚴禁通過尾隨糾纏、沿街叫賣、舉牌滋擾、攔截追車等手段進行招手攬客。違者責令改正,視情節處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視情節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03
全面加強環境衛生治理。
嚴禁擅自侵佔、損毀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在公共場所、街道傾倒生產生活垃圾和雜物,在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公共設施上噴塗、張貼廣告和海報等宣傳品,丟棄農藥、化肥包裝物和農用薄膜等生產廢棄物。違者責令改正,視情節處以5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嚴禁向水體排放、傾倒生活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違者責令改正,視情節處以2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罰款。
04
嚴肅整治市場經營行為,
嚴禁無照生產經營、製假售假、不規範生產、虛假銷售、強買強賣等違法違規行為。違者責令改正,視情節予以嚴厲懲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5
全縣廣大群眾要對葡萄溝景區綜合秩序管理工作予以支持、配合,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煽動、組織群眾鬧事的,由相關執法部門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昌黎縣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5日
end
東臨碣石觀滄海 綠水青山看昌黎
昌黎縣旅遊和文化廣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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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面加強葡萄溝景區綜合秩序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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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葡萄溝景區旅遊形象,維護廣大農民群眾利益,營造靚麗整潔、規範有序、主客共享的良好旅遊環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全面加強葡萄溝景區綜合秩序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理時限: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開始至2019年10月15日結束
二、管理範圍:
葡萄溝景區以及韓愈大街、昌盧公路(十里鋪鄉段)、葡萄園小徑、玫瑰香大道等旅遊通道沿線
三、管理內容
01
嚴格規範“沿路售賣”行為,
嚴禁在道路兩側擺攤設點售賣商品。違者責令改正,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罰款、吊銷許可證件和經營執照、沒收違規物品等處罰。
02
嚴厲打擊“招手攬客”行為,
嚴禁通過尾隨糾纏、沿街叫賣、舉牌滋擾、攔截追車等手段進行招手攬客。違者責令改正,視情節處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視情節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03
全面加強環境衛生治理。
嚴禁擅自侵佔、損毀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在公共場所、街道傾倒生產生活垃圾和雜物,在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公共設施上噴塗、張貼廣告和海報等宣傳品,丟棄農藥、化肥包裝物和農用薄膜等生產廢棄物。違者責令改正,視情節處以5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嚴禁向水體排放、傾倒生活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違者責令改正,視情節處以2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罰款。
04
嚴肅整治市場經營行為,
嚴禁無照生產經營、製假售假、不規範生產、虛假銷售、強買強賣等違法違規行為。違者責令改正,視情節予以嚴厲懲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5
全縣廣大群眾要對葡萄溝景區綜合秩序管理工作予以支持、配合,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煽動、組織群眾鬧事的,由相關執法部門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昌黎縣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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