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關於全面試運行上海市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

上海 環境保護 外高橋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 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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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固廢網訊:各區生態環境局、外高橋保稅區管理局、上海化工區管委會,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市生態環境局執法總隊,市環境保護信息中心,各危險廢物產生、運輸、經營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生態環境部《關於堅決遏制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18〕266號)、《關於加快推進全國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聯網運行工作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19]193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和本市《關於做好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計劃備案工作的通知》(滬環規[2019]1號),加強本市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防範環境風險,自2019年9月15日起,本市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的危險廢物庫存管理、電子轉移聯單、自行處置利用等模塊將全面啟動試運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運行期間,在鼓勵產廢企業以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為主運行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的基礎上,保持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轉移系統)同步運行。

1、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網絡地址為:http://61.129.59.16:10080/login.jsp;

管理端地址為:http://10.87.86.134:10080;

2、試運行期間,如遇到無法創建聯單的情況,可以仍按原來途徑創建轉移聯單: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轉移系統)網絡地址為:http://101.227.181.160;

管理端地址為:http://10.87.86.108:8080/solid/login.jsp;

汽修企業危險廢物信息系統網絡地址為:http://101.227.181.161/login.jsp;

二、試運行期間,各區生態環境局要積極組織對產廢企業的宣傳、培訓,引導產廢企業通過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如實記錄危險廢物出入庫臺帳、自行利用處置臺帳、運行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要會同系統開發單位組織開展對危險廢物運輸、經營單位的管理培訓,督促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嚴格運行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如實申報管理臺帳,並加強對各區生態環境局和產廢企業的技術指導,形成管理閉環,對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研究解決。

聯繫人:

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

蔣明華:24011555

陳盛(管理政策諮詢):24011540

管理系統技術支持

顧俊:13236498488

高泉:18963668626

在線客服:0512-62719888轉1再轉2

管理系統交流QQ群:659028051

附件1: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運行流程(試行)

附件2:操作指導書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9月2日

附件1

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運行流程(試行)

1.產生單位在市內或跨省轉移危險廢物時,均應運行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

2.產生單位應在危險廢物轉移前通過系統將產生的危險廢物入庫,並提前在網上創建並填報電子聯單信息。

3.危險廢物轉移交接時,運輸單位通過手機終端或網上確認電子聯單信息,並根據聯單信息將危險廢物運輸至相關危險廢物經營單位。

4.經營單位收到危險廢物後,比對核實電子聯單信息,確認後當日在系統內點擊確認。

5.電子聯單運行完畢後,產廢單位所在地環保部門和市固廢管理中心通過系統收到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信息,可以進行查詢和統計彙總。

6.經營單位接收危險廢物時,發現實際接受情況與聯單信息不一致,應當在備註欄註明原因併線上協商。對由於重量誤差導致的不一致,經營單位可以根據實際危險廢物重量對聯單信息進行調整,通過信息系統的協商功能由產廢單位確認後,經營單位重新確認簽收;對由於種類、性質等不一致導致無法接受該聯單的,經營單位應將聯單直接拒籤,並在管理信息系統內點擊確定,由產廢單位重新創建聯單。

7.電子聯單啟動二日後,經營單位未及時確認或產生單位未重新確認的,市固廢管理中心應進行核查並採取相應措施。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載自北極星電力新聞網,所發內容不代表本平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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