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互換土地只有口頭約定有效嗎?反悔了還能換回來嗎?

農村 法律 農民 沃華律師事務所 2019-04-14

農村裡,宅基地與耕地往往相距較遠,為了方便耕種等,同村農民之間經常互換土地,而由於人們的法律意識淡薄以及同村鄰里間的情誼關係,雙方互換土地時大多隻是口頭約定一下,並未形成書面上的協議。那麼,這種口頭約定有效嗎?如果一方反悔了,是不是還能換回來呢?下面讓我們通過一個案例進行分析。

農村互換土地只有口頭約定有效嗎?反悔了還能換回來嗎?

一、案情簡介

甲和乙是同村的村民,甲承包了一塊10畝的土地,乙承包了一塊八畝的土地,而後由於乙的土地地質更好且離甲的家更近,遂甲與乙協商,將雙方的土地進行調換但未約定互換期限,因雙方合意一致,並未簽訂書面協議,也沒有辦理土地經營權證變更手續,也沒有到發包方進行備案。幾年後,由於甲在新的宅基地上建了新房,而新房距離之前的土地較近,於是向乙提出換回土地,乙不同意,雙方協商不成訴至法院。

二、分析說法

首先,國家允許土地經營權的流轉。《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互換土地就是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只要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不損害他人利益即為有效,意思就是雙方只要是自願、依法、有償進行的互換耕地,都是可以生效的。

其次,承包土地互換是否備案並不影響互換合同的成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解釋》第十四條規定,承包方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包方僅以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未報其備案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農村互換土地只有口頭約定有效嗎?反悔了還能換回來嗎?

再次,口頭協議是有效的。根據《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口頭土地互換協議雖然沒有采用書面形式予以公示,但是其也是合同形式的一種,只要互換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土地互換意思表示真實,且不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該口頭土地互換協議就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如果是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內部互換,則該口頭土地互換協議即應認定為合法有效。

最後,當事人之間的互換行為除明確約定期限外,應認定為整個承包經營權期間的互換,當事人不能基於沒有期限的互換行為而隨時要求解除互換流轉合同。

綜上所述,農村土地互換口頭約定是有效的,如果之後一方反悔想要換回土地,只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換回。但是,口頭約定畢竟沒有書面的證據,為了防範之後遇到糾紛,建議最好是簽訂書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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