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一公司組團旅遊6人中毒!旅行社拒不賠償竟還侵吞保險金!

旅遊保險 法律 食品安全 旅遊產業 許昌報業傳媒集團 2017-06-13

許昌一公司組團旅遊6人中毒!旅行社拒不賠償竟還侵吞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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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廣告公司與某旅行社簽訂合同後,組織員工集體出遊。旅遊期間,6人食用團餐後引發食物中毒。6月8日,記者從魏都區人民法院獲悉,旅行社的法人代表石某被判返還廣告公司旅遊團費10000元。

該公司為獎勵員工,組織集體旅遊。該公司與市區一家旅行社簽訂了旅遊合同,約定該旅行社負責公司29名員工及3名兒童的山西曆山兩日遊活動,費用共計10730元。公司先期向旅行社支付旅遊團費10000元,並委託旅行社辦理個人旅遊保險。

該公司員工集體乘車到達山西曆山後,旅行社安排他們在一農家院就餐。前往景區時,該公司5名員工和一名12歲的孩子出現噁心、嘔吐等不適症狀,被沁水縣醫院診斷為食物中毒、急性胃腸炎。該公司認為旅行社在履約過程中存在嚴重問題,要求旅行社退還已交納的費用。但旅行社拒不支付,並侵吞了保險公司應當支付患病員工的保險金。

法院審理後認為,廣告公司員工旅行目的並未實現,故其要求旅行社退還團費10000元的訴訟請求可予以支持;廣告公司要求返還員工應得的賠償利息16000元,因未提供相應的證據,不予支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毛迎 通訊員 趙市偉 李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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