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一裝潢公司要求孕婦主動辭職 律師:可要求賠償

中國江蘇網8月25日訊 8月22日下午,市民姜先生給鹽城晚報幫辦平臺打來電話稱,他的愛人在市區一家裝潢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所在公司也為其購買了社會保險。“我的愛人現在已經懷孕6個多月,公司負責人知道後,讓公司經理多次找我愛人談話,要求她主動提出辭職。”

姜先生說,他和愛人都30多歲,結婚6年多了,現在有了孩子,一家人都很開心。“我愛人的勞動合同還沒有到期,公司如此做法實在不講理,請你們幫忙諮詢一下,出現這種情況,該如何維權?”

鹽城晚報記者為此採訪了江蘇哲睿律師事務所的王鳳陽律師。王律師介紹,員工有生育權利,所在單位購買了生育保險,在員工懷孕生育期間,應當保障員工懷孕生育期間相應的福利。“姜先生愛人所在的公司如果堅持要辭退姜先生的愛人,其可以要求公司出具相關書面辭退說明。公司拒絕出具,姜先生的愛人可自行蒐集相關證據,一旦雙方協商不成,可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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