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山西臨汾出臺洗選煤企整治方案,將關閉100多家洗煤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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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

全市洗選煤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全市洗選煤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全市洗選煤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近年來,我市洗選煤行業快速發展,豐富了煤炭產品結構,為全市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同時洗選煤行業的過度發展也帶來了一系列負面影響。洗選煤企業點多面廣、單一企業規模小、總體產能過剩、供求關係嚴重失衡,洗選能力利用率低、行業總體運行效益不佳,市場競爭秩序混亂,安全、環保投入不足,佈局不合理、環境汙染嚴重,為徹底扭轉洗選煤企業“多、小、散、亂”的局面,按照山西省關於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結合我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部署,決定對全市洗選煤企業開展專項整治。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堅定走 “減、優、綠”發展道路,堅持“總量控制、環保優先、市場淘汰、依法合規”的原則,立足煤炭清潔利用供給側改革,淘汰落後過剩洗選能力,提高煤炭洗選行業質量效益,改善生態保護水平,促進全市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實現規範發展,推動煤炭洗選行業能源革命。

(二)工作目標

通過推行“取締關閉一批、淘汰退出一批、重組整合一批、優質產能提升一批、嚴控新增產能、重點區域率先突破”,減少洗選煤企業數量,大幅度壓縮煤炭洗選行業過剩產能,形成以煤礦附屬洗選煤廠、群礦洗選煤廠和電力、焦化及大型煤炭用戶配套洗選煤廠為主,獨立洗選煤廠為補充的產業格局。到2020年6月底,全市洗選煤企業總產能與煤炭企業總產能及部分外購煤規模相匹配。

1.洗選煤企業數量:由目前的315座壓減至180座以內。

2.洗選能力:由目前的3.446億噸/年壓減至2億噸/年以內。

3.先進產能佔比達到25%。

4.全市原煤入洗率達到80%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取締關閉一批

1.取締關閉違法建設項目。對洗選煤企業項目建設審批手續不全的、違規佔用基本農田、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泉域重點保護區、溼地公園、森林公園、山西省永久性生態公益林等依法劃定需特別保護的環境敏感區範圍內的項目予以取締關閉。(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遊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

2.取締關閉汙染嚴重的洗選煤企業。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造成環境汙染且情節嚴重的(具體標準和認定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洗選煤企業,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牽頭,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

(二)淘汰退出一批

1.淘汰產能規模小於行業規定的洗選煤企業。對礦井附屬洗選煤廠年入洗能力小於60萬噸/年、其它洗選煤廠年入洗能力小於90萬噸/年的洗選煤企業進行淘汰。(市能源局牽頭,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

2.淘汰洗選工藝設備落後的洗選煤企業。對使用6AM、ΦM-2.5、PA-3型煤用浮選機的,使用PG-27型真空過濾機的,使用X-1型箱式壓濾機的,未實現洗煤廢水閉路循環的,使用不能實現粉塵達標排放的幹法選煤設備的洗選煤企業進行淘汰。(市能源局牽頭,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

3.淘汰能耗不符合規定且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洗選煤企業。對噸煤電耗高於相應工藝選煤廠噸煤電耗限定值的(由於煤質特殊原因除外)、入洗原煤噸煤水耗大於現行國家標準相關規定且在整治實施階段仍不達標的洗選煤企業進行淘汰。(市能源局牽頭,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

4.淘汰“殭屍企業”。對連續三年無生產經營活動的“殭屍企業”進行淘汰。(市能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

5.淘汰安全不達標的洗選煤企業(具體標準和認定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

(三)重組整合一批

推動煤礦企業和焦化、電力及大型煤炭用戶重組整合獨立洗選煤企業,實現原煤就地加工轉化,減少短途運輸和環境汙染。(市能源局牽頭,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

(四)優質產能提升一批

提高洗選煤行業准入標準,以煤炭洗選行業標準化建設為抓手,提高一級行業標準化先進產能佔比,正常運行的洗選煤企業必須達到三級及以上行業標準化,達不到標準的停產整頓。(市能源局牽頭,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

(五)嚴格控制新增產能

1.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和擴建獨立洗選煤廠,因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確需新建、擴建洗選煤項目的,按照減量置換的原則進行,報市能源局審批或備案。市區城市規劃區155平方公里區域範圍內禁止建設洗選煤企業。新建和重組整合洗選煤企業的規模不低於120萬噸/年且應滿足臨汾市深度治理和洗煤環保綜合整治相關要求。(市能源局牽頭,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

2.高鐵、高速沿線兩側1公里範圍內不得新建洗選煤企業,鼓勵建設審批手續齊全、符合行業標準的洗選煤企業進行搬遷。(市能源局牽頭,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

(六)重點區域率先突破

對“一城三區”(市區城市規劃區、堯都區平川區、襄汾縣區、洪洞縣區)重點區域範圍內的洗選煤企業整治工作率先開展,提前完成摸底排查、方案編制,集中力量開展整治,倒排工期,於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取締關閉和淘汰退出兩項任務。

三、組織實施

(一)摸底核實(201965日至630日)

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進一步核實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洗選煤企業個數、名稱、地址、洗選規模、工藝及裝備、安全生產狀況、生產運行狀況和項目建設、工商登記、稅務登記、環保、用地、項目審批或備案情況、供電手續以及出資人、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從業人員等情況,並於2019年6月15日前建立洗選煤企業明細臺賬。

市直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於2019年6月底前完成對各縣(市、區)摸底情況的核實認定。

洗選煤企業入洗(選)能力認定要依據洗(選)煤廠設計認定,無法認定的企業要提供具有洗選設計資質單位編制的洗選能力核定結果。

(二)編制方案(201971日至731日)

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摸底核實結果和本行政區域內煤礦、焦化、電力及大型煤炭用戶分佈、生產能力、煤種和洗選產品特點,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洗選煤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方案要通過取締非法產能、淘汰落後過剩產能,合理優化、調整佈局,提高選煤廠與煤礦配套率,達到礦礦有配套或聯營(協議委託加工)洗(選)煤廠,廠廠有煤源(不低於能力的60%)。保留的獨立洗選煤企業必須與有關供應單位簽訂長期、穩定的原煤供應保障協議(含外購煤)。各相關縣(市、區)編制的實施方案必須明確保留、重組整合、淘汰退出和取締關閉洗選煤企業名單,並以正式文件上報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縣(市、區)上報的整治方案初審,初審合格後上報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審核。

(三)整治實施(201981日至2020430日)

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批覆的《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對確定取締關閉的在兩個月內完成關閉工作;對確定淘汰退出的在兩個月內,市場監管部門要責令其註銷登記、稅務部門要取消登記,供電部門要停止供電,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收回土地使用權或由企業轉型、提升使用。取締關閉和淘汰退出洗選煤企業名單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時向社會公告,加強監管,防止死灰復燃;對批准保留正常生產的煤炭洗選企業要強化依法合規經營;對重組整合和新建的洗選煤企業,市能源局要完善設計審查、開工審批等制度,建立合法洗選企業申報、公示制度。

市直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對各相關縣(市、區)專項整治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指導,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相關縣(市、區)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定期監測評估,並及時向社會發布進展情況。

(四)檢查驗收(202051日至2020630日)

本次洗選煤企業專項整治驗收按照“屬地全面驗收、市級抽查核查”的原則進行,各相關縣(市、區)於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全面自查驗收,驗收合格後及時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行文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成員單位於2020年6月底前完成對各相關縣市區《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的抽查核查,對目標任務未完成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責任;正常運行的洗選企業不符合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加大處罰力度,並予以通報和公開曝光。

(五)率先突破

按照全市環境治理總體要求,“一城三區”作為重點區域率先突破,2019年6月10日之前按上述內容完成摸底核實,建立洗選煤企業明細臺賬。市直各有關部門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對各相關縣(區)摸底情況的核實認定。2019年7月10日之前完成方案編制、上報、審核工作。2019年9月15日之前完成取締關閉和淘汰退出兩項任務,縣(區)人民政府要於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後上報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於2019年10月份進行抽查核查。

四、相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為強化對洗選煤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推進,確保取得實效,市政府成立全市洗選煤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名單附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到開展洗選煤行業的專項整治對改善我市生態環境、助推產業轉型升級具有深遠意義,切實增強對洗選煤行業專項整治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發現和總結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強化責任落實,健全工作機制。各級、各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切實履職盡責,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根據本方案,完善各項政策措施,明確各階段實施的主要任務及進度要求;要強化部門上下協同,同步推進各項工作,及時解決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加強對下一級的指導和監督,層層壓實責任;要建立健全監測評價機制,對落實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對落實效果進行評估,並根據監測評估情況適時對目標任務、工作措施進行調整優化;對敷衍塞責、落實不力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三)強化宣傳引導,營造濃厚氛圍。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傳播手段,加大洗選煤行業專項整治的宣傳力度,及時進行權威解讀和信息發佈,增強公眾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社會共同推進的良好氛圍。

附件:全市洗選煤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附件

全市洗選煤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名單及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組 長:張 翔 副市長

副組長:白崗峰 市政府副祕書長、辦公室副主任

郝德彪 市能源局局長

成 員:尉晉宏 市發改委副縣級幹部

趙素麗 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王海青 市能源局副局長

陳捷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蘇志宏 市財政局副局長

趙紅海 市公安局副局長

張林平 市金融辦副主任

秦官堂 市應急管理局副調研員

李俊峰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王青川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曹明蘭 市水利局副局長

衛康忠 市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

李躍紅 市稅務局總會計師

楊素霞 臨汾銀保監分局副調研員

任志強 國網臨汾供電副總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能源局,負責日常具體工作的組織協調,辦公室主任由市能源局副局長王海青兼任。

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

職責分工:

市直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洗選煤企業的摸排及清理整頓工作。

項目審批手續情況摸排由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分別負責。

用地手續辦理、違規佔用基本農田、與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疊情況摸排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

環保手續摸排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安全生產狀況摸排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

工商登記手續摸排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稅務登記情況摸排由市稅務局負責。

與水源地保護區及取水情況摸排由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負責。

勞動用工、從業人員摸排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負責。

資金和債務處置工作由市財政局、市金融辦、臨汾銀保監分局負責。

供電情況摸排由國網臨汾供電公司負責。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人民團體,新聞單位。

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發

(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微信平臺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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