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刑釋人員辦歡迎儀式 昆明多人涉尋釁滋事被抓

昆明 晉寧 澎湃新聞 ?? 刑法 雲南 人民日報 2019-04-26

昆明警方向記者證實,4月22日網傳的一份由昆明市晉寧區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局聯合發佈的《關於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屬實。該通報稱晉寧區多人曾為刑滿釋放人員舉行歡迎儀式,滋事擾序,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為刑釋人員辦歡迎儀式 昆明多人涉尋釁滋事被抓

昆明警方確認通告內容屬實

通告稱,顧建林、耿見林等人於2016年10月22日、2017年10月22日、2018年8月22日,在晉寧區晉城鎮一路口為刑滿釋放人員韋忠蘭、劉春安、王春雲舉行歡迎儀式,滋事擾序,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涉嫌尋釁滋事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另據公開報道,韋忠蘭、劉春安、王春雲均是2013年晉寧區“10·22”事件的涉案人員。當年,晉寧區一徵地引發村民不滿,王春雲等村民維權發生群體性事件,扣押執法人員和執法車輛、辱罵毆打執法人員,造成55名執法人員受傷,一度引發高度關注。

上述通告中的一名刑滿釋放人員告訴記者,此次抓捕行動對主要針對迎接他們出獄的村民。

昆明警方抓捕13名尋釁滋事嫌犯

2019年4月22日晚間,昆明市公安局官方微信發佈通報稱,當日下午,昆明市公安機關依法對晉寧區晉城鎮廣濟村多名涉嫌尋釁滋事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實施集中收網抓捕。抓捕行動於17時20分許全面展開,至19時許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3人。

通報中的13張照片顯示,數十名警察身著黑衣,頭戴黑盔,手持防暴盾牌,抓獲的嫌疑人有男有女。有民警在牆面張貼紙質通告。

隨後,一張由昆明市晉寧區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局聯合發佈的《關於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在網絡流傳。23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新聞宣傳辦公室工作人員向記者確認該通報屬實。

該通告稱,2016年10月22日、2017年10月22日、2018年8月22日,顧建林、耿見林等人,在晉寧區晉城鎮牛廣路與213國道交叉路口,為刑滿釋放人員韋忠蘭、劉春安、王春雲舉行歡迎儀式,滋事擾序,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上述人員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公安機關現已立案偵查,並對相關犯罪嫌疑人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2013年晉寧“10·22”事件餘波

根據公開報道,韋忠蘭、劉春安、王春雲均是2013年晉寧區“10·22”事件的涉案人員。

瀟湘晨報曾報道,2012年12月26日,昆明晉寧區晉城鎮政府貼出公告,宣佈“七彩雲南·古滇王國文化旅遊名城”項目在晉城鎮擬徵地,廣濟村、三合村等12村共45個村民組被劃徵地範圍。徵地引發了村民的不滿,王春雲父子經常參與廣濟村的土地維權活動。

2013年10月22日,廣濟村發生因徵地引起的群體性事件,包括王春林在內的部分村民在該事件中聚眾堵截公路、打砸燒車輛、非法拘禁和圍攻毆打執法人員以及無辜群眾。據當時官方通報,30餘輛公務車被打砸,20多名人員受傷並得到及時醫治。

事件發生後引發高度關注,昆明市召開領導幹部視頻會議,要求全市上下深刻吸取血的教訓,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採取堅決有力的措施,進一步踐行群眾路線,夯實基層基礎,推進依法治市,轉變工作作風,為昆明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10·22”事件案發近三年,2016年2月5日,王春雲、劉春安、韋忠蘭等6名晉寧縣廣濟村“10·22”事件涉案人員因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罪名被判刑。其中,王春雲犯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半;劉春安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韋忠蘭犯非法拘禁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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