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局人員銀行辦業務時暴力執法拘留農行職工,多人受處'

"

近日,雲南昭通市紀委監委通報8起違反工作紀律典型案例,鎮雄縣人大原黨組成員、副處級領導幹部遊定聰違規幫助他人購買高檔白酒問題、昭陽區人民法院10名工作人員違規執法問題以及魯甸縣綜合執法局副局長李才文和該局科員阮殿維發表不當言論等問題位列其中。

通報介紹,2017年1月,鎮雄縣人大黨組成員、副主任遊定聰利用職務便利,安排縣人大辦公室副主任劉某某開具購買茅臺酒的介紹信,幫助該縣某建築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向國酒茅臺(貴州仁懷)營銷有限公司以每瓶999元(市場價1240元)的價格購買新飛天茅臺酒15件90瓶。遊定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還指出,2018年8月,昭通市昭陽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到農行昭陽支行辦理代存執行費過程中,以農行職工錢某、喬某拒不配合協助執行、阻礙執行為由,暴力執法,強行將錢、喬二人帶至區法院進行詢問,並分別給予錢、喬拘留15日、罰款2萬元和給予農行昭陽支行罰款50萬元的司法處罰,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事後,昭陽區人民法院多次與農行昭陽支行及錢、喬二人協商,在取得農行昭陽支行和錢、喬二人的同意下,啟動司法糾錯程序對農行昭陽支行的罰款決定以及對錢、喬二人的拘留並罰款的處罰決定予以糾錯。

該院院長羅朝碧受到通報問責;執行局局長馬賢深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司法警察夏緒國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由科員級撤為辦事員級)處分;執行局員額法官遲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員額法官程靜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法官助理馬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過處分;合同制書記員唐甜、丁冉、任習濤和協警員王章東受到解聘處理。

另外,在2019年7月6日至7日,魯甸縣綜合執法局副局長李才文與該局科員阮殿維在“翠屏村農村人口基本信息精準摸底”工作微信群中以文字、語音等對話方式發表牴觸工作、發洩情緒、謾罵他人的言論,並在群外議論擴散,給全縣脫貧攻堅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李才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阮殿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建議作出組織調整處理。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