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對歸集資金做真實賬務處理 康得集團多人被處分'

""未對歸集資金做真實賬務處理 康得集團多人被處分

新京報訊(記者 肖瑋 林子)上市公司康得新賬上的122億去哪兒了?這個謎至今仍未完全解開。

9月12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稱“交易商協會”)披露自律處分信息顯示,康得新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康得集團”)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在債務融資工具註冊發行和存續期間存在多項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交易商協會決定,對康得集團時任分管財務工作副總裁王建麗嚴重警告處分,認定債務融資工具市場不適當人選2年,並對康得集團時任財務中心副總經理兼高級總經理許強、時任財務管理部經理兼總監張麗敏、核算組副經理譚武會警告處分。

據瞭解,該次處分決定是在交易商協會於8月6日作出的自律處分決定的基礎上進行,本次處分決定為對康得集團部分責任人員對其個人處分意見提出複審申請的審議決定。另外,就康得集團部分信息披露責任人員暫不予自律處分,待相關事項查明後再行處理。

今年7月5日,證監會對康得新立案調查5個多月後表示,經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間虛增利潤總額達119億元,且存在“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未在年度報告中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為控股股東提供關聯擔保的情況”等3項違法違規事實。

其中,康得新控股股東康得集團利用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的《現金管理服務協議》,分別於2014年至2018年非經營性佔用康得新資金65.23億元、58.37億元、76.72億元、171.50億元和159.31億元。

不過,《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並未對康得集團佔用資金的餘額及去向進行說明。目前,康得新仍在等候證監會定下時間召開聽證會。

8月6日,交易商協會披露其2019年第8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指出康得集團存在多項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其中第一項為“康得集團未就歸集子公司貨幣資金並大額劃出體外的過程進行真實賬務處理,導致公司披露的2015-2017年年度財務報告和2018年三季度財務報表信息不真實。”

由此可見,康得集團歸集了子公司貨幣資金並大額劃出體外,而這些子公司包括了上市公司康得新及其數家主要子公司。

此外,交易商協會還指出,康得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的《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對其財務管理、經營獨立性有重大影響,但康得集團未在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協議及年度報告中披露該協議信息。

與此同時,交易商協會也於8月6日指出康得新存在數項違規行為,其表示,2014年以來,康得新及部分子公司先後加入康得集團組建的現金管理服務網絡,相關賬戶資金被實時歸集至康得集團賬戶,但其未對資金歸集事項進行賬務處理,披露的2015-2018年年度財務報告信息不真實。

交易商協會進一步表示,康得新加入現金管理服務網絡的事項對其財務管理、經營獨立性有重大影響,但其未在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說明書及年度報告中披露相關信息。

此外,康得新發行的“18康得新SCP001”和“18康得新SCP002”募集資金被歸集至康得集團公司賬戶,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與募集說明書約定不符。資料顯示,上述兩隻超短期融資債券的發行規模分別為10億元和5億元,已分別於今年1月15日和1月21日因不能按期足額償付本息,構成實質性違約。

新京報記者 肖瑋 林子

編輯 劉曉陽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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