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KTV飲酒後醉駕身亡,KTV、同車陪酒女也要擔責'

麗水 龍泉 浙江省 正義網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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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麗水市男子周某參與聚會後醉醺醺地從KTV出來,帶上陪酒女駕車離開,結果發生單方事故身亡。隨後,其家屬將參加聚會的朋友、陪酒女、KTV告上法庭。

記者8月21日從浙江省麗水市中院獲悉,該院日前二審判決:

KTV、陪酒女和一同聚會的所有朋友須承擔賠償責任,其中,KTV被判承擔5%的賠償責任,陪酒女承擔3.5%的賠償責任。

2018年3月10日凌晨,周某與朋友李某、黃某等五人到龍泉市一家KTV唱歌、喝酒,期間通過包廂工作人員叫了幾名陪酒女。凌晨3時許,喝了不少酒的周某帶陪酒女王某離開包廂,自行駕車離開。此後20多分鐘內,其他幾人陸續離開。

凌晨3時44分許,周某駕車經過一處路口時,車輛撞到道路中間的花壇,失控翻至路邊,王某被甩出車外受傷,周某被壓在車底,當場死亡。經鑑定,周某在事故發生時的血液酒精含量為136mg/100ml,屬醉酒駕駛。交警部門認定周某醉酒後超速行駛,負事故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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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麗水市男子周某參與聚會後醉醺醺地從KTV出來,帶上陪酒女駕車離開,結果發生單方事故身亡。隨後,其家屬將參加聚會的朋友、陪酒女、KTV告上法庭。

記者8月21日從浙江省麗水市中院獲悉,該院日前二審判決:

KTV、陪酒女和一同聚會的所有朋友須承擔賠償責任,其中,KTV被判承擔5%的賠償責任,陪酒女承擔3.5%的賠償責任。

2018年3月10日凌晨,周某與朋友李某、黃某等五人到龍泉市一家KTV唱歌、喝酒,期間通過包廂工作人員叫了幾名陪酒女。凌晨3時許,喝了不少酒的周某帶陪酒女王某離開包廂,自行駕車離開。此後20多分鐘內,其他幾人陸續離開。

凌晨3時44分許,周某駕車經過一處路口時,車輛撞到道路中間的花壇,失控翻至路邊,王某被甩出車外受傷,周某被壓在車底,當場死亡。經鑑定,周某在事故發生時的血液酒精含量為136mg/100ml,屬醉酒駕駛。交警部門認定周某醉酒後超速行駛,負事故全部責任。

男子在KTV飲酒後醉駕身亡,KTV、同車陪酒女也要擔責

此後,周某的父母將參與聚會人員,以及KTV、陪酒女王某告上法庭。

2018年12月,龍泉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周某明知酒後駕車有危險仍放任自己的行為,導致死亡,本人有重大過錯,應承擔90%的責任。朋友黃某、陳某、柳某雖然沒有強制勸酒、拼酒、斗酒等行為,但作為共同飲酒人,在周某醉酒的情況下未能盡到照顧、通知家屬等安全注意義務,有一定過錯。王某作為酒局中周某的陪侍,且坐在周某車輛副駕駛位一同離開,放任周某醉酒駕駛,也應承擔責任。KTV和其他兩名未飲酒的聚會朋友無需擔責。

一審後,原告和王某上訴。麗水市中院二審部分改判,判定KTV、聚會當天未飲酒者也應承擔責任。

該院認為,

娛樂場所的安全保障義務系因與消費者發生合同關係而產生的附隨義務;同時,兼營酒水的經營主體更應對消費者在其營業場所飲酒後的人身安全承擔照顧、保護義務,判定KTV對因周某死亡造成的各項損失承擔5%的賠償責任,計5.4萬餘元。

李某、葉某作為聚會中未飲酒者,亦應照顧飲酒較多者,以確保安全,不能因沒有飲酒而免除責任,判定兩人各承擔1.5%的賠償責任,分別賠償1.6萬餘元。

陪酒女王某應對其超服務範圍行為的過錯承擔相應責任,一審法院判定的3.5%的賠償比例並無不妥。

在聚會中飲酒的黃某、陳某、柳某一審後未上訴,視為對一審判決2.5%、2.5%、1.5%的賠償比例的認可。

根據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法院認定周某死亡造成的物質損失為105.5萬餘元,精神損失5000元。綜上,二審法院判決各被告共賠償原告損失19萬餘元。

“案件的焦點是KTV是否應擔責。我們審查證據,綜合考慮KTV業提供陪侍服務的經營模式,王某是通過KTV安排給周某陪酒的,KTV是提供陪侍服務的主體,王某與KTV間存在關聯。王某和KTV其他工作人員在營業場所門口,明知周某大量飲酒,但未提醒、阻止其酒後駕車,KTV未起到相應的照顧和保護義務,因此判KTV擔責。王某在結束KTV陪侍服務後又隨周某駕車離去,在周某駕車時也未提醒和阻止,須承擔相應責任。審理該案的麗水中院法官告訴記者。

來源:澎湃新聞

文字:葛熔金 林珊 丁海芳

編輯:王 帥

監製:楊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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