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莒南人民法院提醒喝酒出事故同桌酒友或擔責

法律 中秋節 法制 琅琊新聞網 琅琊新聞網 2017-09-29

仲秋將至,親朋好友聚在一起,難免要喝兩杯助興。臨沂莒南縣人民法院法官在這裡提醒大家:喝酒需量力,勸酒要適可。如不注意,同飲者就可能要擔責,既傷了感情,又賠了錢。實際上,因為聚會飲酒發生意外,所有參與人員被判賠的案例並不少見。

如果喝酒出事故,就肯定要賠償嗎?我們假設可能會出現的以下幾種情況:

1、同飲又互相勸酒灌酒,事後自行離去。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人發生意外致死,所有聚會的參與者都要承擔賠償。因為在喝酒的時候,其他成員不僅沒有勸阻,還勸酒灌酒。聚會結束後又沒有安全將出事者送回家,任其獨自出行導致事故,其他成員都存在過錯,所以難逃責任。

2、大家一起酌量自飲,也對喝多的人及時進行了提醒,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發生意外,責任在誰?如能拿出有效證據,證實做了及時提醒之類的行為,參與聚會的成員或不會被追究責任。但這類證據很難在事後舉證,所以一般在這樣的情況下,在法律上,還是會基於人道主義,讓其他參與人員擔負少量賠償責任。但金額一般不會太大。

3、中途有事離開成員,期間也未勸過酒,如果有人發生意外,這名提前離開的人是否也要擔責?一般情況下這人是不需要擔責的。但是共同飲酒的情況各有不同,因此很難一概而論,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法官溫馨提醒,大家在聚會喝酒時,一定要適可而止,千萬不要勸酒灌酒,如果有成員喝醉了,儘可能將他安全送回家,或通知其家人來接。只要每個人都能互相照料,做好該做的事情,拒絕違規行為,好事就不會變成壞事。

鄒旭 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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