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綜合施策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題

金融 經濟 投資 私募 註冊制 金融界 2018-12-10

調查研究發現,當前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需求具有三個突出的結構性特徵:一是流動性資金需求大於投資性資金需求;二是技術升級資金需求大於產能擴張資金需求;三是融資擴張需求強烈,但投資需求受到市場預期和企業成本偏高的抑制。從根本上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需要出臺和落實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在深化融資供給側改革和優化發展環境上進一步下功夫。

深化融資供給側改革,滿足民營企業融資需求

深化融資供給側改革,就是要針對民營企業融資需求的結構性特徵,通過適當制度安排和政策調整促進金融機構更好地為民營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形成政策合力,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一是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保障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同等市場主體地位。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信貸業務和內部考核等方面不應有任何所有制歧視。二是綜合利用貨幣政策工具,在銀行貸款、企業發行債券、股權融資等方面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採取有效措施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三是將對民營企業融資支持納入宏觀審慎評估,引導和激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

發揮信貸主渠道功能,提高民營企業信貸融資可得性。銀行貸款是民營企業獲得融資資金的主要渠道,但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銀行業等金融機構出於強化風險管理的需要,容易對經營穩定性較弱、信用風險較大的民營企業採取“斷貸、抽貸、壓貸”措施。對此,要在市場紀律和政策支持上統籌施策,改革和完善金融機構監管考核和內部激勵機制,把銀行業績考核同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掛鉤,解決不敢貸、不願貸的問題,尤其不能不問青紅皁白對民營企業斷貸抽貸。銀行等金融機構要轉變觀念、優化流程、縮短鏈條、降低成本,堅持市場化定價原則,嚴格遵守風險管理紀律,完善盡職免責機制,更好地為民營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還要充分利用流動性管理、信用支持擔保工具和差異化監管等手段,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

依託多層次資本市場,擴大民營企業直接融資。一方面,發揮好債券市場的直接融資功能。以設立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為契機,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對民營企業融資的支持功能,發揮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基礎功能和擔保增信作用,加強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私募債等融資工具對民營企業的融資支持。另一方面,發揮好股票市場的融資功能。適度加快民營企業上市融資節奏,抓住科創板設立和註冊制改革的機遇,進一步拓寬民營企業股權融資渠道。對出現股票質押融資風險特別是面臨平倉的民營企業,在不強行平倉的基礎上,“一戶一策”評估風險、制定方案,採取補充抵質押品等增信方式,穩妥化解其流動性風險。

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激發民營企業活力

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還需要營造更好發展環境,實現平等保護產權、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平等使用生產要素,讓民營企業家安心謀發展。只有民營企業增強投資意願、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經營質量,才能實現融資供給與民營企業資金需求高度契合,我國經濟邁向高質量發展軌道的步伐才能更加穩健。

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大政方針。黨的十九大報告已經把“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作為黨和國家一項大政方針進一步確定下來。這說明,我們黨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沒有變、也不會變。正如習近平同志所指出的,“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因此,必須堅持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同志關於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充分尊重民營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保護好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創造各類企業平等競爭、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在放寬市場準入、完善產權制度、防止市場壟斷等方面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為民營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實現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入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消除區域市場壁壘,打破行政性壟斷,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民營企業活力。

把握好去產能、去槓桿政策實施的節奏和力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推動我國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在實施過程中應把握好節奏和力度。去產能、去槓桿要對各類所有制企業執行同樣標準,不能戴著有色眼鏡落實政策。應更多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去產能、去槓桿,處理好支持發展與防範風險的關係,把握好結構性去槓桿與強監管、穩增長之間的平衡。

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減輕企業稅費負擔,實質上就是加大對企業的資金支持。應著力增強政策含金量,深化增值稅等領域改革,進一步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降低偏高收費標準,減輕企業稅費負擔,讓企業切實享受到減負政策帶來的好處。對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納稅信用良好的民營企業,進一步研究針對性、操作性強的稅收幫扶措施,幫助其實現更好發展。進一步落實好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收入免徵增值稅等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支持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貸款。落實和完善企業境外所得稅綜合抵免政策,減輕“走出去”企業的稅收負擔。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

本文源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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