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黨的宗教政策」民族平等政策的豐富內涵

經濟 政治 法律 時政 金普新聞 2018-12-06

我國56個民族的確定

在我國,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論其人口多少、歷史長短、發展程度如何,語言文字和宗教信仰、風俗習慣是否相同,其社會地位一律平等,享受相同的權利,承擔相同的義務。漢族和少數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數民族之間也一律平等。民族平等包括政治、法律和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平等。

第一,政治上平等是民族平等的基本內涵。因為政治上平等是一種地位和資格上的平等,只有首先獲得地位上、資格上的平等,才能談其他權利上的平等。只有在政治上獲得了平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才能通過行使這種權利來有效維護和保障其他方面的平等權利,才能真正實現各民族在各方面的全面平等。

第二,法律上平等是民族平等的根本保障。法律代表全國人民的意志,具有最高權威和最高約束力,在調整社會關係中起著重要作用。民族平等原則只有體現在法律精神中,上升到法律高度,擁有法律保護,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第三,經濟上平等是民族平等的關鍵所在。經濟權利在很大程度上會決定其他權利的獲得和實現。由於自然、歷史等多方面原因,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仍普遍比較滯後,經濟上平等權利的實現,依然面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切實保障少數民族的經濟權利,已經成為今天保障少數民族平等權利最重要的內容。

第四,文化上平等是民族平等的重要內容。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徵,是一個民族長期共同生產生活的產物,是維繫一個民族生存、延續的靈魂和血脈。文化上平等主要表現在少數民族繼承和發揚本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權利、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風俗習慣的權利等方面,目的在於使少數民族文化受到尊重,獲得平等發展機會。

第五,我國各民族在充分享有民族平等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我國各民族都有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國家統一的義務。在新形勢下,主動同各種敵對勢力作堅決鬥爭,維護安定團結和國家統一的大好局面,這是全國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族人民對國家、對社會應盡的神聖義務和責任。堅持民族平等,各民族享有的平等權利不能被剝奪,各民族應盡的義務也不能被免除。權利與義務的一致性是實現民族平等的必然要求。

金普融媒體美編:王亞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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