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條例今年將“大修”

經濟 建築 法律 法制 深圳新聞網 2017-05-07

實施了近10年的《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今年將啟動“大修”。記者昨天從市人大常委會獲悉,修訂該條例的建議已被確定為市人大常委會今年的重點建議,並列入今年立法計劃,有望年內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僅三成小區成立業委會

我國的物業管理髮源於深圳,早在1981年,深圳成立第一家物業管理企業。到今年,我市從事物業管理企業共1922家,在管物業項目約計一萬多個,總建築面積超過5億平方米。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共計約38萬人。

然而,隨著我市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和社會加速轉型,愈來愈多的矛盾糾紛從小區物業管理中爆發。數據統計,我市物業管理投訴量已佔全市各類投訴量的一半以上。

特別是在新老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時,一些小區出現老物業不退出,新物業進不去,最後甚至演變成“打進打出”。

另一個令人憂慮的現象是,全市物業小區中,能夠成立業委會的僅佔三成。“業委會成立的門檻太高了!”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現行條例,要成立業委會,就必須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選舉業委會成員。在得到“物業建築面積過半”的業主和“佔全體業主人數過半”的業主同意後,選舉方有效。然而,由於深圳流動人口數量大,很多物業用於出租,因此上述“雙過半”的參會比例幾乎不可能實現。

200多名人大代表建議修法

“法規的滯後制約著我市物業管理的發展。”市人大代表楊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早在1994年6月,深圳市頒佈了中國內地第一部物業管理地方法規,並在1999年和2007年兩次修訂。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這部法規已不適應我市物業管理的發展。如何解決業主自治難題,小區公共收益怎麼分配等,都是亟待破解的焦點問題。

連續多年,都有多名市人大代表呼籲修訂物業管理條例,特別是今年,共有172名市人大代表聯合提出修訂《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的議案,還有37名代表聯合提出修訂該條例的建議。

重點完善業主大會制度提升物業服務水平

“物業服務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也事關深圳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必須給予高度重視。”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經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將修訂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的建議,確定為今年人大常委會的重點建議。

同時,市人大常委會還將修訂該項法規列入今年的立法計劃。目前,該項法規仍在市法制辦起草修改當中,如果進展順利,將於年內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記者瞭解到,當前,市人大常委會相關工作人員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也參與到法規的修訂當中,重點研究兩個方面內容:一是健全完善業主大會制度,明確業主大會及業委會的法律地位,規範其運作,特別是要解決業主大會召開難的問題;二是提升現代物業服務水平,規範和細化物業服務標準,建立矛盾糾紛快速調處機制,規範物業專項維修金管理使用,規範物業服務收費等。深圳特區報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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