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期限及計算方法的選擇

經濟 財經 解稅寶 解稅寶 2017-08-07

固定資產折舊的稅收籌劃問題必然涉及到《財務會計》課程所介紹的折舊計提方法和《財務管理》課程所涉及的資金時間價值兩項專業知識。

(一)會計核算基礎: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方法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所含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選擇折舊方法。一般來說,折舊的方法決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期內各會計期間應負擔固定資產成本的相對比例,但不改變整個壽命期應負擔的絕對額。

按照我國現行相關制度規定,企業可選用的折舊方法主要有:直線法、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方法(包括雙倍餘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

固定資產折舊期限及計算方法的選擇

1、直線法

直線法又稱年限平均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期內平均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採用這一方法各期計算的折舊額相等。其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案例】某企業一幢廠房原值2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20年,預計淨殘值率為4%,該廠房的折舊率和折舊額計算為:

年折舊率=(1-4%)÷15×100%=4.8%

月折舊率=4.8%÷12=0.4%

月折舊額=200×0.4%=8000(元)

上述計算的折舊率是按每一項固定資產單獨計算的,稱為個別折舊率,即某項固定資產在一定期間的折舊額與該項固定資產原價的比率。

此外,也可以將性質、結構和使用年限相近的固定資產加以歸類,按類別計算分類折舊率,還可以按全部固定資產計算綜合折舊率。但是,為使各期固定資產折舊額計算結果儘可能準確合理,在會計實務中,一般應按個別折舊率或分類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

直線法的最大優點是易於理解,計算簡便,因此被廣泛採用。但是,這種方法實際上是以“資產服務效能的降低在各個期間是等量發生的”為假設的,而不論資產在各個期間的使用程度如何,存在明顯的不合理性,而且忽略了固定資產的維修費用一般將隨著資產使用時間的不斷推移呈不斷增加的事實,各期計提相等的折舊額,會導致固定資產在各期的使用成本不均衡。因此,對各期使用程度或損耗程度大大致相同的固定資產比較適合採用這種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期限及計算方法的選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期內按各期完成的工作量進行分攤的一種方法。採用這一方法各期計算的折舊額與該期固定資產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成正比。其計算公式為: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案例3-3】某企業有運貨卡車一輛,原值20萬元,預計總行駛里程25萬公里,預計淨殘值率為5%。該貨運卡車本月實際行駛里程4000公裡,則本月折舊額計算為: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20×(1-5%)÷25=0.76(元/公里)

本月折舊額=4000×0.76=3040(元)

工作量法以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情況作為計提折舊依據。從原理上來看,這種方法是符合折舊經濟實質的方法,特別是當固定資產的價值損耗與產出相關性很大的情況下,按產出來分配折舊額是較為合理的。

這種方法應用上的侷限性在於對資產所能提供服務的數量有時難以比較準確地確定。

固定資產折舊期限及計算方法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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