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網約車實施細則正式出臺

交通 電動汽車 社會 中山網 2017-05-08

去年10月出臺的徵求意見稿之後,我市 《中山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 (暫行)》(以下簡稱《細則》)正式出臺實施。5月5日,記者採訪瞭解到,對比徵求意見稿,《細則》下調了對網約車車價的要求,由18 萬元調低至13萬元,並且增設了對車輛的軸距、排量的細化要求。《細則》從5月4 日正式實施,但設有6 個月的過渡期。

車價門檻調整為不低於13萬元

去年10月10日徵求意見稿出爐後,不少車主反映網約車車價不得低於18萬元的門檻太高。此次出臺實施的《細則》對車輛准入標準進行了調整,調低了車價的要求,增設對於車輛軸距、排量的細化要求。

《細則》內容顯示,從2017年5月4日起,車輛准入標準為:《機動車行駛證》登記使用2年內的車輛,非純電動小汽車軸距應達到2650毫米及以上,自然吸氣發動機排量應達到1750毫升及以上 (或渦輪增壓發動機排量應達到1350毫升及以上,且發動機功率達到108千瓦及以上);《機動車行駛證》登記使用2年內的車輛,機動車銷售發票金額不低於13萬元,2年以上8年以下車輛經過有資質的車輛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格不低於13萬;純電動車無價格、排量限制,但車軸距應達到2650毫米及以上。

“在徵求意見階段,聽取市民對於車價要求太高的意見,同時參考周邊城市對於網約車的准入要求。”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透露,經過調整後,《細則》對於網約車車輛的准入門檻有所降低。

持證上崗還有6個月過渡期

對比徵求意見稿,記者發現《細則》取消了“駕駛員應在允許停車地點等候訂單,不應巡遊攬客,不應在機場、火車站等設立統一巡遊車調度服務站或實行排隊候客的場所攬客”的要求。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交通部出臺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對這項要求已有明確規定,因此《細則》不再重複。“網約車每次營運行為都必須通過網約車平臺線上預約、派單或搶單、接單,不允許巡遊攬客或線下接受預約載客。違規將會被查處。”該名負責人說。

根據《細則》要求,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經營申請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網約車平臺公司經營必須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從業車輛要取得《中山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從業駕駛員要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目前三種證件仍在製作中,其中《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培訓報名工作已啟動,有意參與網約車從業的駕駛員可以與出租小汽車分會聯繫。”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細則》從5月4日正式實施,但設有6個月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各網約車平臺對存量的專車、快車須有序開展清理規範工作,同步申請辦理網約車平臺、車輛、駕駛員的經營許可手續。

網約車駕駛員條件

■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 12 分記錄;

■無暴力犯罪記錄;

■男性年齡在18週歲以上60 週歲以下,女性年齡在 18 週歲以上55週歲以下,無職業禁忌症。

網約車車輛准入條件

■取得中山市機動車行駛證的7座及以下乘用車;

■《機動車行駛證》登記使用2 年內的車輛,非純電動小汽車軸距應達到2650毫米及以上,自然吸氣發動機排量應達到1750 毫升及以上(或渦輪增壓發動機排量應達到1350 毫升及以上,且發動機功率達到108 千瓦及以上);《機動車行駛證》登記使用2 年內的車輛,機動車銷售發票金額不低於13萬元,2 年以上8年以下車輛經過有資質的車輛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格不低於13萬;純電動車無價格、排量限制,但車軸距應達到 2650 毫米及以上;

■應安裝應急報警裝置和車載衛星定位裝置,車載衛星定位裝置應符合國標及其他有關規定。

■外觀、顏色不可與中山市巡遊出租車相似,不可安裝出租車頂燈或相類似頂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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