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騎手:電動車違規代價有多大,好好看看吧

交通 轎車 貨車 揚州 高峰 揚州晚報 2019-05-25
今年3月以來,針對非機動車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我市警方圍繞市區交通道口集中開展了“三不一闖”整治行動。記者獲悉,截止到目前,交警部門已查獲電動車相關違法3.2萬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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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騎手違規,與民警爭執

【整治現場】女子與民警起爭執,自稱上班要遲到

昨日上午7時許,記者來到市區京華崗,市交警支隊二大隊在此佈置了警力,對早高峰期間電動車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在路口前,記者看到,此時正值車流高峰時段,即便是將電動車停車區域進行了前置,等候區內仍是車滿為患。

現場絕大多數電動車騎手還是遵守交通法規的,但也有少部分人借人行道右轉,越線停車,對此,民警也一一進行了教育與處罰。

上午8時許,一名年輕女子突然與執法民警發生爭執。原來,當時這位女子由東向西抵達路口時,越過了停止線,民警示意其靠邊接受調查處罰。她卻一下子急了起來。

“我今天第一天上班,要遲到了,工作沒了你們負責啊?”過程中,年輕女子情緒一直非常激動,完全聽不進民警的教育,還損壞了民警手中的執法記錄儀。

隨後,聞訊趕到現場的女子父親倒是態度很好,一直向民警道歉並教育女兒。據介紹,該女子的行為已經涉嫌妨礙執行公務,警方將對其做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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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損壞的執法記錄儀

【警方說法】闖紅燈橫穿馬路越線停車,是電動車最容易犯的問題

今年3月起,市交警支隊在市區開展交通道口“三不一闖”集中整治行動,截至昨日,已處罰3.2萬餘起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那麼,路口前常見的非機動車違法行為有哪些呢?記者現場採訪了二大隊民警。民警介紹,闖紅燈、不分道路行駛、越線停車、路口亂穿行是電動車騎手們最容易犯的問題。此外,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隨意橫穿馬路;非標準車(電動三、四輪車,老年代步車,景區周邊“黑三輪”等)佔道經營、違法上路等違法行為也較為容易引發事故。

警方提醒,非機動車、行人的違法行為有時候看起來是“小事”,或者是圖省事,可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吃虧的往往還是騎手和行人。“從自身的安全角度出發,應該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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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提醒

【入入神】這些血的教訓,非機動車主需謹記

採訪中,有民警向記者坦言,有一些電動車騎手之所以安全意識薄弱,是認為即便自己違法導致交通事故,也是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實際上這種想法是完全錯誤的,下面的幾個案例能說明一切。

  • 違規載客致其身亡,騎手也擔責

劉某駕駛貨車由東向西行駛至瘦西湖路與江平東路交叉路口,在右轉彎過程中,與曹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車後搭載12週歲以上的何某)發生交通事故,何某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於當日身亡。經認定,雖然貨車駕駛員承擔主要責任,但曹某也要承擔責任。

  • 醉酒騎車撞死人,承擔全責

王某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由西向東行駛至開發區土瓜路雙橋路段時,與步行的高某某、周某發生交通事故,致高某某、周某摔傷,高某某經儀徵市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身亡。在後續調查中,警方發現,事發時王某處於醉酒(129.7mg/100ml)狀態,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 闖機動車道,被撞身亡也要擔責

吳某駕駛小型轎車由西向東行駛至嘉苑路時,與機動車道內程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致程某受傷,程某經揚大附院搶救無效身亡。吳某固然有責,而程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也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因素。

  • 路口相撞,電動車轎車同等責任

張某駕駛小型轎車,由西向東行駛至揚州市施井路與東花園東路交叉路口時,與楊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楊某經武警醫院搶救無效身亡。經調查,由於楊某也存在一些不安全行為,最後認定該起交通事故楊某、張某承擔事故同等責任。

通訊員 祝雋

記者 劉寧

編輯 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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