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逆行等不文明現象,不僅嚴重地影響了交通和城市形象,也是將自身安全棄之不顧,這些現象在臨沂同樣屢見不鮮。
為了進一步提高市民的安全出行意識,近日,交警開始對這些行為進行公開曝光。不知道這些人看到自己的面孔出現在電視網絡或者LED大屏幕上時,是否會為成為臨沂“網紅”感到羞恥?
地點:通達路前十街路口
時間:6月1日
交通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闖紅燈
交通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逆行
地點:沂蒙路天津路路口
時間:6月1日
交通違法行為:行人闖紅燈
地點:沂蒙路濟南路口
地點:北園路與蒙山大道路口
時間:6月2日
交通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闖紅燈
地點:湖北路與科技大道路口
時間:6月2日
交通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逆行、在機動車道行駛
交通違法行為:行人、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隨意穿行
地點:雙月湖路與湖西路路口
地點:沂河路與香港路路口
地點:沂州路與金源路路口
時間:6月1日
交通違法行為: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
地點:沂州路與陶然路路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和橫過馬路時,應該按照信號燈通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不知道上面這些人看到自己被曝光出來是否感到一陣臉紅,如果不想被曝光出來成為“網紅”的話,請大家停止這些不文明又危險的行為。
交警部門也是希望通過曝光的方式來對違法交通安全法的人們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從而來提高人們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意識。
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紅燈停,綠燈行,不要搶時間趕路,也不要跑到其他的機動車道上,行人走人行道,非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不僅是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是對他人行車安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