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在美國的歷史上


曾經出臺過無數的法案


但其中有這麼一個法案


是美國至今感到羞愧的一個法案


以至於現在不少美國人還根本不敢相信:


What?我們國家曾經出臺過這麼一個法案?




【今日由頭】

1882年5月6日

美國“排華法案”出臺


1


這個故事,要先從“金子”說起。

18世紀末19世紀初美國興起的“西進運動”,在進行到1840年代末時被點燃了一個興奮點——在加利福尼亞州發現了大量的金礦。

一時之間,不光是美國人,全世界對黃金有著執著慾望的冒險者們開始紛紛聚集到了美國的西部,有法國人,有英國人,有單槍匹馬,有三五結群,在踏上加州那塊土地後,他們就立刻加入了浩浩蕩蕩的淘金大潮之中。

在那前後數以十萬計的淘金者中,也開始出現了華人的身影。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美國聖弗朗西斯科市附近的薩克拉門託河流域,是最先發現金礦的地方。大量的華人湧入後,區別於澳大利亞墨爾本的“新金山”,這裡被人稱為“舊金山”,這個稱號延續至今,也稱“三藩市”。


彼時的中國,剛剛經歷了一個人口生育的高峰,到了1830年道光年間,中國的人口已經達到了4億。而同一時期內,國內經濟結構和社會資源分配模式並沒有發生根本改變,這直接導致了所謂的“康雍乾盛世”之後,中國的貧困人口直線上升,為了謀生,對外勞務輸出成了一個解決多餘人口的出口。

1849年,在舊金山登記在案的華人數量只有54人,到了1850年,就變成了4000人左右,到了1852年,直接飆升到了2萬人。這些人絕大多數都來自中國的廣東沿海地區.儘管當時清政府並不准許國民出海,但這個規定的效力在沿海地區已經大大降低,而那時候去美國也不需要任何護照和簽證——上船,過海,下船,登陸,開始幹活。

這些去美國西部淘金的華人,一方面自然有追尋“黃金”的發財夢想,而另一方面,當時國內的“太平天國”也已經開始崛起,戰亂四起,去海外謀生、餬口乃至賺錢,當然是一個可行的選擇。

隨著中國勞工數量在加州的逐漸增多,中國的商人也嗅到了商機。他們同樣來到了加州,卻並不直接從事淘金的工作,而只是為中國人提供生活服務等方面的便利。

到了1852年,在舊金山已經出現了大約20家左右的華人商店。

在一些地方,華人聚居的“唐人街”雛形已經開始出現。

也正是從那時候開始,華人的麻煩也開始慢慢來了。

2


初來乍到的華人,一開始是很受歡迎的。

廉價,勤勞,聰明,守序,不惹事生非,能在艱苦乃至苛刻的環境中生存……這些優點讓僱傭華工的淘金僱主感到非常划算。1849年,舊金山市長約翰·吉瑞(John Geary)還特別為華工舉辦過歡迎儀式。但是,性價比極高的華工在另一方面卻得罪了其他的白人僱工,因為他們失去了和老闆討價還價的本錢——你們去看看那群只拿那麼一點錢的中國佬,你們還敢提要求?

而從淘金這件事本身來說,獨立的華人淘金小團體也開始出現,儘管他們被白人禁止進入金礦豐富的地區,只能去白人遺棄的礦區“撿垃圾”,但憑藉良好的技術和勤奮的勞動,華人在廢棄的礦區甚至還能淘到更多的黃金,這也引起了白人淘金公司的反感和警惕。

到了1852年,由於金礦已經日漸稀少,美國人的淘金公司開始抱團排擠華人,提出“所有的黃金都是我們的”。與此同時,由於水力淘金方式的出現,大批依靠勞力進行最原始淘金的白人個體戶也都破產了,但他們並不把原因歸結於水力方式的出現或者淘金公司的剝削,卻把矛頭都集中指向了華人——是這批黃皮膚的人搶走了我們的飯碗。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淘金的華工的漫畫


一開始,政府層面還試圖通過法律來“合理”限制華工——對所有參與淘金的外國人每月要徵4美元的稅。但發現這樣依舊無法趕走華人後,各種針對華工的民間暴亂開始被縱容:毆打,搶劫,甚至將華工趕出他們自己的營地。

在這一年,47歲的美國律師約翰·比格勒當選了加利福尼亞州州長。作為一個反感華人進入加州的州長,他對公眾作出了這樣的一幅描述:

“有500箇中國勞工剛剛到達我們的港口,還有1000個人在來的船上,此外,還有2萬個人在他們國家的港口排隊上船。”

比格勒試圖營造出這樣一種危機感:中國人正在源源不斷地向美國湧來,他們將搶走美國人的飯碗,拉低美國人的素質,甚至將來取代美國人的主人翁地位。

比格勒知道自己不是一個人在戰鬥,他的擔憂很快得到了很多白人的支持。在這樣的背景下,他試圖在加州立法,從法理上排斥華人進入。

但是,比格勒的努力在美國聯邦層面被駁回——移民政策屬於國家事務,一個州沒有資格制定。

但是,華工的危機並沒有因此消除。

進入1850年代末的時候,更大的危機襲來——金礦基本上都空了。大量的白人工人面臨下崗,按照習慣性思維,他們很快就會將怒火發洩到華工身上。

一件大事的爆發,再度延緩了這場危機。

3


1861年4月12日,美國“南北戰爭”爆發。

在這場至少從媒體宣傳上是圍繞“廢奴”的戰爭過程中,“歧視華人”和“歧視黑人”其實同處一個邏輯,所以華人的境遇略有好轉。但更重要的是,為戰爭忙得焦頭爛額的林肯總統,於1862年簽署了一個對美國影響重大的法案:“太平洋鐵路法案”。

按照這個法案,美國將修築一條東西橫貫全國、長達3000公里的洲際鐵路,將紐約到舊金山的旅程從驚人的6個月縮短到只有短短7天。

由於鐵路的修建需要大量的勞力,從衰落的淘金行業中解脫出來的華工被大量招募進來。不僅如此,由於華工聰明,勤奮,仔細,自我約束力強,使得華工在鐵路修建中的優勢遠勝其他白人勞工,大量的華工缺口開始出現。

在這個背景下,1862年,作為林肯的親密戰友,美國人安森·伯林格姆(Anson Burlingame)以美國第一任駐中國公使的身份訪問中國,除了表達美國願意平等交往的意願外,還和中國的清政府簽訂了著名的《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約》——由於伯林格姆更為中國人熟知的中文名字是“蒲安臣”,所以這個條約又被稱為《蒲安臣條約》。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美國著名的律師、政治家和外交家,堪稱美國對華合作政策的代表人物。他既擔任過美國駐華公使,又代表清朝擔任過訪美的中國使節


《蒲安臣條約》堪稱是孱弱的清朝政府在1840年被強行轟開國門後,簽訂的第一個對等條約,其中的規定包括:“兩國公民在對方境內免受宗教迫害;兩國公民都可以到對方的政府公立學校求學,並享有最惠國國民待遇,兩國公民可以在對方境內設立學堂;美國政府無權也無意干涉中國內部事務管理……”等等等等。

其中有非常重要的一條,就是“兩國政府尊重移民自由”,這也就意味著雙方國民可以自由流動,美國對中國的勞工敞開了大門。

統計數據顯示,從1860年到1870年,大概有3萬名中國勞工來到了美國,他們中至少有一半投入到了太平洋鐵路的建設中。“太平洋鐵路工程”到了後期,華工比例要佔到了至少80%以上。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太平洋鐵路“的內華達山脈段,是最危險和最難造的路段。著名的唐納隘口(Donner Pass)以及附近的花崗岩絕壁合恩角(Cape Horn,今加州科爾法克斯附近)一帶,幾乎平均每鋪設一條枕木,都會有一名華工犧牲,單是在合恩角,華工的營地就前後至少三次被雪崩沖毀,至少有300名華工長眠於這座冰冷而堅硬的花崗岩懸崖下。1970年,從內華達沙漠中挖出的當年華工的屍骨,重量接近1噸。據當地人說,現在去合恩角附近登山和攀巖的驢友們,還能偶爾發現當年華工留下的遺物。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修建鐵路的華工。華工承受著更多的工作量,擔任更危險的工作,卻拿更少的薪水。當時一名白人勞工的月薪能拿到35美元,包食宿,但華工卻只能拿26美元,還不包食宿。


但是,即便華工在整個“太平洋鐵路”修建過程中作出了巨大貢獻,但他們得到的,卻是越來越多美國白人工人的敵視乃至怨恨。

1862年2月6日,美國西部的報紙《工人倡導報》(The workingman's Advocate)就已經發出了這樣一個“倡導”:

“我們警告工人,一個危險的敵人在西部紮根。我們的太平洋同胞已經遇到,在太平洋鐵路建成後,這些中國人開始成群飛離洛基山脈,像吞噬一切的蝗蟲,散佈到全國各地。日薪只要1美元的人,在我們國家是個危險因素,敵人來襲時,我們不能入睡。我們現在就要開始對付他,以我們共同國家工人的名義。我們要求我們的政府,禁止在有中國人入境。”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在太平洋鐵路的通車典禮上,作出巨大貢獻的華工沒有一人被邀請到場。


事實上,太平洋鐵路修築完成後,華工確實開始向美國四處散佈,但大多數並非出於他們自己的急迫——各地的美國資本家都搶著要“價廉物美”的華工。

由於黑奴制度廢除,大批美國資本家失去了廉價勞動力,而他們隨即驚喜地發現,中國人不僅同樣廉價,而且擁有更強的技能和組織性。一時之間,南方的各大棉田,各個製鞋廠,雪茄廠,都大量招募華工,有的資本家甚至一次性就招募100名華工,用以對抗白人工會的罷工行為。

這確實再一次激化了白人工人和華工之間的矛盾——而資本家樂見矛盾轉移——白人工人認為華工是工賊,破壞罷工,成為資本家走狗;而以當時華工的淳樸願望,只是想誰也不得罪,努力工作,多賺點錢回家光宗耀祖。

情況開始進一步惡化。

4


1871年10月24日晚,一場災難降臨到了洛杉磯唐人街。

數百名憤怒的美國白人和墨西哥人衝到了唐人街,他們聲稱兩名華人在槍戰中擊斃了一名白人。隨後,大規模的“報復”展開:很多華人從家裡被拖出來毆打,甚至被施以“私刑”,其中包括婦女和兒童。覺得找到發洩渠道的白人之後將唐人街的房子全部點燃,付之一炬。在這場騷亂中,18名華人被殺。

儘管第二天的《加利福尼亞日報》稱這種發生在大城市的醜惡行為是“我們城市的恥辱”,但由於從1870年開始,美國的經濟開始陷入蕭條,越來越多下崗失業的白人工人開始將怒火發洩到華人身上,並認為這是理所當然——從1870年到1880年,全美有大約2800名華人被殺害,但因此被逮捕判罪的白人凶手只有25人。

那麼,美國的精英階層和政府層面是怎樣面對這個局面的呢?

以自認“華人問題最嚴重”的加利福尼亞州為例,州政府出臺了一項規定:不準有人挑著扁擔在人行道行走。這條規定顯然就是針對華人的——他們都習慣用扁擔挑貨物。

1875年,美國國會頒佈了“佩吉法案”(Page Act)。這條巧妙規避了《蒲安臣條約》,提出禁止中國妓女來美國——他們認為中國妓女將自身可以免疫的梅毒帶到了美國,造成沒有免疫力的白種人人口大量減少。怎麼禁止呢?就是所有從中國來的女性,入關時都要接受嚴格的盤問:以前有沒有當過妓女?現在是不是妓女?將來有沒有可能當妓女?

如果說現在和過去還有辦法證明的話,那這個“未來”如何證明?大量中國女性無法接受進關時近乎羞辱的提問,最終放棄進入美國。而這個法案的背後還有句潛臺詞:你們中國女性來美國,就是來做妓女的。

當然,“佩吉法案”的公佈並非針對所謂的”中國妓女“,針對的就是中國女性:因為當時華人在美國的形象已經被刻意醜化:麻木,吃老鼠,不死(因為華人講究葉落歸根,死後棺木都運回故土,在美國不舉辦葬禮),而降低進入美國的華人女性人數,就會讓華人在美國無法繁衍後代,最終消亡。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侮辱性的漫畫


1876年7月,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分別通過決議,成立一個聯合特別委員會,專門調查美國西海岸的移民情況。結果綜合100多名所謂“美國上流階層“證人證詞遞交上來的報告,“種族歧視”的味道撲面而來:

“每有一箇中國佬在我們的土地上永久定居下來,都會使我們自己的血統降低。”

“中國人並不比非洲種族優秀,他們比上帝創造的任何種族都要低劣。”

“中國人腦容量太小,是無法建立文明的自由政體的劣等民族。”

到了1879年,另一個讓人覺得腦洞大開的“15名旅客提案”被提了出來:

任何開往美國的船隻,裡面不能有超過15名具備中國背景的旅客,如果如此,船必須掉頭離開美國,船長也要被罰款。

在美國國會針對這個提案進行辯論的時候,緬因州的參議員詹姆斯·布萊恩給出了一個讓人費解卻能代表很多人想法的邏輯:

“中國人在宗教信仰、飲食、穿著等各方面無法被美國同化,他們來美國後肯定會形成一個獨立且固定的下層階級,這樣就不可能完全享受“美國夢”的成果,進而會充滿怨恨,造成階級衝突,形成社會不穩定。

所以,必須堅決拒絕他們來到美國。”

這個“15名旅客提案”最終在美國總統海斯那裡被拒絕簽字,理由是與《蒲安臣條約》衝突,但更深層的原因,是海斯總統考慮到了對華貿易關係。

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蒲安臣條約》成了美國阻止“排華”的最後一道脆弱防線。但是,這道防線在不久之後也崩潰了。

海斯總統在否決“15名旅客提案”後不久,就派人去中國要求修改《蒲安臣條約》,儘管清政府一開始極力反對,但在美國人的堅持下,《蒲安臣條約》的相關條款就變成了:美國擁有限制或禁止華工入境的權力。

這道閘門一開,就再也收不住了。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1882年5月,美國國會批准了“在20年內禁止華工進入美國”的提案。在這份提案的背後,其實也有美國政治博弈的鮮明烙印:很多南方州根本不存在“華工問題”,甚至州內都沒有中國人,但這些州的議員們還是投了贊成票,因為這看上去能迎合西部州的利益,而通過這樣的“交換”,西部州的議員們可能會在南方州針對黑人問題的提案中“幫一個忙”。

這份提案最終交到了時任總統切斯特·艾倫·阿瑟的辦公桌上,阿瑟總統是一個堅定的“廢奴主義”者,但他所能做的,也只是把“20年”減為“10年”,隨後簽字。

1882年5月6日,美國曆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排斥整整一個族群的“排華法案”正式出臺:

10年之內,華工不能來美國,已經在美國的不能獲得公民身份,不能結婚和擁有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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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排華法案》


並不是沒有反對的聲音。

時任參議員外交委員會主席的漢尼拔·漢姆林(林肯的首任副總統)認為“排華法案”完全違反美國“所有人生來自由平等”的憲法精神,他對自己投下反對票感到自豪:

“我的投票將成為遺產留給子孫,他們將會把這看成是我一生最輝煌的舉動。”

5


《排華法案》出臺,美國的華人並非沒有反抗。

但出於天性和文化傳統,華人的反抗並沒有選擇暴力的形式,而是完全遵循美國的方式:在報紙上發文章呼籲,通過法院訴訟,甚至寫信給總統。

但這一切都是徒勞的。

從1882年到1905年,在美國的華人向美國各級聯邦法院起訴的案件達到1萬多起,其中有20起打到最高法院。考慮到當時在美國的華人總人口只有11萬左右,訴訟率已經佔到了10%。但是,法院的判決幾乎沒有支持過華人,而華人也只能選擇去法院而無法動用更厲害的武器——他們不是公民,沒有投票權,沒有政客會真正重視他們。

而在這十多年的時間裡,華人在美國的境況越來越糟糕。

起初,《排華法案》只是針對中國勞工,中國商人和留學生並不在範圍裡。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對“商人”和“留學生”的定義越來越苛刻,而對“勞工”對定義越來越寬泛。

對於居住在美國的華人而言,他們的生活範圍被慢慢限制在了唐人街,只要不住在唐人街,就會受到白人的攻擊。事實上,在美國全國各地都出現了攻擊華人,搶奪華人固定資產的惡性事件。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1850-1900年間美國暴力排華事件地圖,圖中的黑點表示慘案發生地,無一例外都是在美西地區(圖片來源:John Pomfret, The Beautiful Country and the Middle Kingdom, New York: Henry Holt and Company, 2016,p. 74)


1895年9月2日,美國懷俄明州甘霖縣石泉城公然爆發了針對華人的大屠殺,當地的白人礦工在暴亂中殺死18名華人礦工,並導致另外15名華工受傷。這件事因為清政府的強烈抗議,最終有16名白人被逮捕,但都因證據不足而被釋放,他們回來後受到當地數百名白人居民英雄般的歡迎。美國政府賠償清政府14.9萬美元,但規定只能用於留學生基金。

1887年,7名白人盜馬賊在地獄峽谷(HellsCanyon)的蛇河(SnakeRiver)靠近俄勒岡州的一側,伏擊和槍殺了34名華人淘金工人,並將殘屍拋入河中,製造了駭人聽聞的“蛇河大屠殺”( Snake River Massacre)。

與公然的暴力迫害相比,一條條針對華人法案的“軟刀子割肉”更讓美國華人感到不平。

1886年,舊金山頒佈了一條規定:不準在木屋裡開洗衣店,已經開業的,需要取得執照才能繼續經營。而當時木屋洗衣店大部分都是華人開的。規定一出,立刻有280家洗衣店提出申請執照,結果有80家獲得了批准,全部是白人洗衣店,而200家洗衣店的申請被拒絕——毫無懸念,全是華人的。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19世紀在舊金山的華人洗衣店


1892年,國會的“吉里法案”又提出:在美國的華人,必須隨身攜帶帶有照片的身份卡——這在美國曆史上絕無僅有,且只針對華人。這一次,華人群起抗爭,華人社區到處都張貼海報,呼籲華人不要去領這張卡,有評論說:“需要照片鑑定身份的是罪犯,需要佩戴標籤的是狗。”結果有超過10萬華人拒絕領取身份卡,並向法院起訴——最終還是敗訴。

1894年,一位在美國本土出生,叫黃金德的華人返回中國後回到美國,被海關拒絕入境,理由是他的父母是華人,所以他不算美國人。這個案件在當時引起轟動,最終最高法院判定必須讓黃金德入境——因為這是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規定的:出生在美國,就是美國人。

當然,也並非沒有華人乃至其他白人總結過“排華法案”背後的另一層原因:

首先,相當一部分華人的衛生習慣(比如隨地吐痰)和文明程度確實被人詬病,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其次,華人有自己傳承千年的宗教信仰、飲食文化、道德標準,確實很難被同化;第三,華人不追求享樂,不講究休假,勤儉節約不消費,這與西方價值觀確實有出入;第四,華人從事的工種,主要是採礦、修路、賣菜、洗衣、餐飲等低技術門檻工種,在美國產業結構已經完善升級的背景下,變得可有可無,所以也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19世紀一家美國報紙介紹中國人的科技,大字題頭為“中國佬約翰”,文中驚呼“中國佬怎麼會如此聰明呢,這簡直不可思議”。“中國佬約翰”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成了美國人眼中中國人形象的代言:聰明,狡詐,甚至邪惡


但無論如何,沒有一條可以為《排華法案》的出臺提供哪怕一點支撐。

而這個原本定期“10年”的《排華法案》,後來不斷延長,直到另一場戰爭爆發。

6


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襲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

當美國自己被拖入第二次世界大戰泥潭的時候,終於開始清醒認識到中國盟友到重要性,在開始大力援華的同時,美國總統羅斯福意識到中美作為同一個戰壕的戰友,彼此之間隔著一個傷害感情的法案。

那就是已經延續了60多年的《排華法案》。

美國人意識到,這個法案不僅僅傷害了自己盟友的感情,更是讓日本人有了一個很好的宣傳抓手:我們的目的是趕走西方侵略者,他們會真心幫助你們嗎?看看,《排華法案》就是最好的答案!放棄幻想吧!加入我們的“大東亞共榮圈”!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當時日本宣揚“大東亞共榮圈”的宣傳畫。他們強調既然西方人看不起亞洲人,奴役和剝削亞洲人,那我們自己就建立起“亞洲人的亞洲”。美國的《排華法案》恰恰為日本的歪曲宣傳提供了支持


在這樣的背景下,一度曾固若金湯的《排華法案》根基開始動搖起來,到了1943年12月17日,在羅斯福的推動下,美國國會終於通過了《麥諾森法案》(Magnuson Act),這條法案又被稱為“排華法案廢除案”。

根據這條法案規定,原本居住在美國的華人可以獲得公民資格,不再會被驅逐出境,而且,每年允許中國有105名華人移民美國——儘管這個數字非常小,但至少宣佈了一個時代的終結。

不過,即便是美國人心裡也清楚,廢除《排華法案》的最大動力並非是道德上的愧疚或人性上的糾錯,而是在戰爭年代出於政治利益考量的一種舉動。

這也造成了《排華法案》雖然被廢止,但很多細節條款卻在原來巨大的慣性下依舊沒有剎車,比如加利福尼亞州直到1948年才廢除“禁止華人與白人通婚”的禁令。

但是,一項明顯帶有種族歧視的法令出臺後,只要廢除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了嗎?

7


2011年5月26日,美國國會華裔女議員趙美心等向國會參眾兩院提交議案:

希望國會對1882年通過《排華法案》等一系列迫害華人的法律正式道歉。

在諸多華人的支持和我推動下,2012年6月18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全票表決通過,美國正式以立法形式就1882年通過的《排華法案》“道歉”。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然而,這個“道歉”之所以要打一個引號,是因為當時的“道歉”用的單詞,是“regret”(遺憾),而不是“apology”(道歉),這兩個單詞的語義差別,其實很大。

這個“道歉”,在國會眾議院通過時用的是“無記名口頭表決”,而不是“書面表決”。按照趙美心的說法,用“遺憾”字眼和採取“無記名口頭表決”,都是為了使兩黨一致通過而作出的妥協。

還有一點值得關注的是,“道歉”之後的幾天,中國的媒體紛紛做了大量報道,而美國最大的《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等主流媒體,都沒有做出“新聞性的報道”。

作為可以比較的參照是:

1988年,美國政府就二戰時將日裔美國人關進集中營進行道歉,並對每人賠償2萬美元;

1993年,美國總統克林頓對武力支持推翻夏威夷土著王朝正式道歉;

2006年,美國政府對曾經的黑奴制向非裔美國人再次正式道歉;

2010年,美國政府再次向對印第安人的不公平待遇正式道歉。

“遺憾”確實是一種認錯的態度,是一種進步,但對於諸多華人而言,他們還在等待。


“排華法案”:一條讓美國人至今羞愧的法案


2012年6月22日,華人在“地獄峽谷”當年華工遇害之地設立的紀念碑


【饅頭說】

毫無疑問,《排華法案》是一項明顯含有“種族歧視”傾向的法案。

不過,透過“種族歧視”這一層的背後,是否還有更深一層的思考?

比如,如果拿我們的鄰居日本來比較,就頗有些讓人感慨。

從人種上說,日本人和我們並無二致;從文化習慣上說,大家同出東亞儒家文化圈;從內向保守上說,日本人甚至比我們更難被同化。

然而,直到”珍珠港事件“爆發前,美國人並沒有對日本人有過任何特別刁難,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甚至在1906年的”國情諮文“中提出,”要像對待德國人、英國人、法國人和俄國人那樣公正對待日本人“,還關照國會要為希望入籍的日本人提供便利。相對於華人人數的不斷減少,從1900年到1930年,在美國的日本人人數一直在快速上漲,30年裡漲了5倍。

是日本人比我們更勤奮更守規矩?不見得。是日本人比我們更團結?可能有,但未必是主要因素。是日本的駐美官員更會為本國國民爭取權利?也不能概而論之:當時清朝的第三任駐美公使張蔭桓就為華工權益做出過不少努力,第六任駐美公使伍廷芳更可謂費盡心血。

那麼主要是什麼原因呢?

其實也不難看出:因為雙方背後站的各自的祖國,國力不同。

經歷過“明治維新”後迅速崛起的日本,當時在國力上確實已經做到了“脫亞入歐”,可以在世界範圍的舞臺上與列強一爭短長。這也讓當時的日本首相大隈重信敢在巴黎和會上抗議:“不取消種族歧視,日本就退出國聯!”,也能讓1924年美國限制整個亞裔移民政策出臺後,日本全國聯合抵制美貨,並要求對美“宣戰”(中國在1905年也有過類似“抵制美貨”行動,但清政府怕觸怒美國而鎮壓)。

時至今日,中美關係早已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兩個國家——尤其是中國——也已絕非當年可比。但一部《排華法案》不應被歷史忘記,不僅僅是因為有值得美國人反思和羞愧的地方,對我們中國人而言,也有相當的借鑑意義:

無論是移民、定居,還是旅遊、求學、貿易往來,要在異國他鄉得到別人的尊重和接納,一方面需要自己能夠在自立自強的同時,要更開放,更積極地去融入人家的文化氛圍,更嚴格地遵守人家的法律法規,而另一方面,也取決於自己身後那個祖國的發展與實力。

哪怕你已遠在異鄉,哪怕你已更換國籍,但你遠方的那個國家,你祖輩的那個故鄉,她的強盛與否,總是和你息息相關。

血脈相連,榮辱與共。

本文主要參考來源:

1、紀錄片《排華法案》(美國公共電視臺製作,2017年3月19日在美國上映)

2、《美國<排華法案>的興廢與中美外交關係》 (黃智虎,《世界政治與經濟論壇》,2013年5月15日)

3、《宗教信仰衝突與美國1882年排華法案》(周龍,2015 3r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conomics and Social Science(ICESS 2015),2015年12月30日)

4、《中美浮夢錄︱1882年〈排華法案〉之前世今生》(王元崇,澎湃新聞,2019年4月3日)

5、《19世紀美國華工血淚史:赴美途中死亡率達64.21%》(葉雨,看世界,2012年5月9日)

6、《路上的美國史︱太平洋鐵路:華工用汗水和鮮血澆灌的奇蹟》(葉山,澎湃新聞,2018年10月13日)

7、《排華法案:美國唯一寫入法律的種族歧視條款》(鳳凰網,2017年4月29日)

8、《一部紀錄片回顧美國〈排華法案〉,導演希望它是一面鏡子》(盛海濤,《好奇心日報》,2018年6月3日)

9、《美國排華法案道歉案的始末與思考》(劉文正,《僑務工作研究》,2012年第4期)

10、《美國〈排華法案〉道歉案:合上“排華”那一頁》(中國新聞網,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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