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索賠」加加食品被認定三大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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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立案調查三個月後,加加食品(3.620, 0.00, 0.00%)(維權)(002650)的處罰文件就已經下達。根據湖南證監局的確認,加加食品存在三大違規事宜。

被認定三大違規

根據證監局的認定,加加食品存在三項違規事宜。

一、未及時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2018年2月9日、2月11日,因迫於外部債務壓力,加加食品董事長楊振指示加加食品財務人員將加加食品2400萬元轉給其指定的自然人劉某渝,將3000萬元轉給加加食品控股股東湖南卓越控制的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財務總監段維嵬簽字審批同意付款,公司時任董事、總經理劉永交,公司董事、董事會祕書彭傑,公司監事王彥武知悉上述資金轉賬事項。上述兩筆轉賬金額合計5400萬元,佔公司2017年年報經審計淨資產的2.62%。

二、未按規定披露與控股股東關聯方交易情況。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1月30日,為向外部保理等機構融資或幫助湖南卓越對外借款提供質押,楊振指使加加食品財務人員收集公司出納保管的銀行U盾、密碼,公司財務副總監保管的複核U盾、密碼,交給湖南卓越財務總監蔡某珍,由蔡某珍指使湖南卓越會計周某銘使用加加食品的銀行U盾、密碼,通過網上銀行向關聯方寧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寧夏玉蜜澱粉有限公司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合計金額69880萬元,向楊振指定的深圳市農耕世紀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開具商業承兌匯票2000萬元,公司副董事長揚子江知悉,參與上述關聯交易事項。上述向寧夏可可美、寧夏玉蜜澱粉開具的合計69880萬元商業承兌匯票中,有3000萬元匯票被寧夏可可美轉回加加食品,未實際使用;有66880萬元匯

票由楊振指使蔡某珍讓寧夏可可美、寧夏玉蜜澱粉財務人員向外部保理等機構背書貼現或用於湖南卓越對外借款提供質押,其中,63880萬元匯票被貼現,貼現金額合計59741.22萬元,最終均被湖南卓越或楊振使用,3000萬元匯票被用於為湖南卓越對外借款提供質押。上述農耕世紀開具的2000萬元商業承兌匯票,被用於湖南卓越向農耕世紀借款2000萬元提供質押。上述合計開具71880萬元商業承兌匯票的關聯交易事項,佔公司2017年經審計淨資產的34.91%。

三、未及時披露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情況。2017年11月楊振使用加加食品的公章,以加加食品的名義為湖南卓越對外借款提供擔保,合計金額29500萬元,佔公司2017年年報經審計淨資產的14.33%。

上述三件事項,均未經加加食品董事會、監事會、經理辦公會審議,在事項發生時,也未通過臨時公告予以及時披露。

違規已逐步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項違規事項已經得到整改。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一事,已經在2018年5月28日前全部歸還。開具71880萬元商業承兌匯票的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在2018年9月28日前將商業承兌匯票全部結清。至於違規擔保事項,已經在2018年9月28日前全部解除。

不過違規情況得以整改並不代表公司就無需負責。從公司近期的狀況來看,投資者索賠對公司影響有限。根據2019年半年報公司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10.25億元,同比增長10%;實現淨利潤8610.68萬元,同比增長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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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立案調查三個月後,加加食品(3.620, 0.00, 0.00%)(維權)(002650)的處罰文件就已經下達。根據湖南證監局的確認,加加食品存在三大違規事宜。

被認定三大違規

根據證監局的認定,加加食品存在三項違規事宜。

一、未及時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2018年2月9日、2月11日,因迫於外部債務壓力,加加食品董事長楊振指示加加食品財務人員將加加食品2400萬元轉給其指定的自然人劉某渝,將3000萬元轉給加加食品控股股東湖南卓越控制的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財務總監段維嵬簽字審批同意付款,公司時任董事、總經理劉永交,公司董事、董事會祕書彭傑,公司監事王彥武知悉上述資金轉賬事項。上述兩筆轉賬金額合計5400萬元,佔公司2017年年報經審計淨資產的2.62%。

二、未按規定披露與控股股東關聯方交易情況。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1月30日,為向外部保理等機構融資或幫助湖南卓越對外借款提供質押,楊振指使加加食品財務人員收集公司出納保管的銀行U盾、密碼,公司財務副總監保管的複核U盾、密碼,交給湖南卓越財務總監蔡某珍,由蔡某珍指使湖南卓越會計周某銘使用加加食品的銀行U盾、密碼,通過網上銀行向關聯方寧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寧夏玉蜜澱粉有限公司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合計金額69880萬元,向楊振指定的深圳市農耕世紀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開具商業承兌匯票2000萬元,公司副董事長揚子江知悉,參與上述關聯交易事項。上述向寧夏可可美、寧夏玉蜜澱粉開具的合計69880萬元商業承兌匯票中,有3000萬元匯票被寧夏可可美轉回加加食品,未實際使用;有66880萬元匯

票由楊振指使蔡某珍讓寧夏可可美、寧夏玉蜜澱粉財務人員向外部保理等機構背書貼現或用於湖南卓越對外借款提供質押,其中,63880萬元匯票被貼現,貼現金額合計59741.22萬元,最終均被湖南卓越或楊振使用,3000萬元匯票被用於為湖南卓越對外借款提供質押。上述農耕世紀開具的2000萬元商業承兌匯票,被用於湖南卓越向農耕世紀借款2000萬元提供質押。上述合計開具71880萬元商業承兌匯票的關聯交易事項,佔公司2017年經審計淨資產的34.91%。

三、未及時披露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情況。2017年11月楊振使用加加食品的公章,以加加食品的名義為湖南卓越對外借款提供擔保,合計金額29500萬元,佔公司2017年年報經審計淨資產的14.33%。

上述三件事項,均未經加加食品董事會、監事會、經理辦公會審議,在事項發生時,也未通過臨時公告予以及時披露。

違規已逐步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項違規事項已經得到整改。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一事,已經在2018年5月28日前全部歸還。開具71880萬元商業承兌匯票的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在2018年9月28日前將商業承兌匯票全部結清。至於違規擔保事項,已經在2018年9月28日前全部解除。

不過違規情況得以整改並不代表公司就無需負責。從公司近期的狀況來看,投資者索賠對公司影響有限。根據2019年半年報公司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10.25億元,同比增長10%;實現淨利潤8610.68萬元,同比增長6.42%。

「易索賠」加加食品被認定三大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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