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華容一男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423萬元獲刑三年

華容 湖南 金融 中國法院網官方賬號 2019-06-07
湖南華容一男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423萬元獲刑三年

近日,湖南省華容縣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蔡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責令蔡某將非法吸收的款項退賠給被害人。

2014年7月,被告人蔡某註冊成立某珠寶公司。2014年初至2017年12月,蔡某以經營資金週轉為由,向親戚並通過親戚向他人散播高息借款的信息,以按1.5%至2%不等的月利率支付利息為誘餌,向多名被害人借款共計423萬元。

另查明,蔡某已償還部分被害人共計113萬元。案發後,蔡某取得了全部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蔡某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擾亂金融秩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蔡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是坦白,可從輕處罰;其退還了部分吸收的資金,並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可以從輕處罰,其尚未退還的非法吸收的資金應當予以退賠。蔡某犯罪情節較輕,有較好的悔罪表現,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且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依法宣告緩刑。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來源:中國法院網

作者:危俊潔

編輯:孫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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