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發布,中山特色小鎮規劃要求這樣編

環境保護 經濟 投資 創業 中山微觀察 2017-04-12
最新發布,中山特色小鎮規劃要求這樣編

年初中山公佈首批18個特色小鎮項目,按要求需在5月底前完成相關創建方案。4月11日,中山市城鄉規劃局通過政府網站對外公佈了《中山市市級特色小鎮建設發展規劃編制導則》(下簡稱《編制導則》),為首批18個特色小鎮編制規劃提供指引,該文件已於3月15日向各鎮區印發執行。

鼓勵跨鎮區共建特色小鎮

《編制導則》對特色小鎮的概念、編制依據、組織機構、編制內容、審議程序等方面都做了明確而具體的要求。比如強調特色小鎮“非鎮非區”,不是行政區劃單元上的一個鎮,也不是產業園區的一個區,而是按“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聚焦特色產業,集聚高端要素,融合產業、文化、旅遊、社區功能的創新創業載體。

基於此,《特色小鎮建設發展規劃》須統籌協調周邊鎮(區)發展,鼓勵跨鎮(區)協同發展及整合資源共建特色小鎮。還明確指出《特色小鎮建設發展規劃》須與所在鎮(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等“多規”進行銜接。

文化旅遊類小鎮需達4A級景區標準

《編制導則》要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須形成“一年打基礎、三年見成效、五年大跨越”的發展態勢,須形成構築小空間大集聚、小平臺大效益、小載體大創新格局的規劃目標。

具體而言,從全域中山角度看,該市特色小鎮須實現5年內新增數百億元固定資產投資、數百家高新技術企業、數百名高端人才和數十家創新創業團隊,5年後總產值超千億元。產業類、科創類特色小鎮達到3A級景區標準,嚴控項目環保準入、汙染物控制等目標管控;文化旅遊類特色小鎮達到4A級以上景區標準,實現保護與提升規劃區內生態環境要素的目標。

從鎮(區)發展角度看,特色小鎮須達到成為所在鎮(區)經濟轉型升級重要動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重要平臺、建設和美宜居健康城鎮重要載體的規劃目標。

堅持“四大原則”規劃特色小鎮

特色小鎮不同於以往的專業鎮和工業區,規劃須堅持“宜創、宜業、宜居、宜遊”理念,《編制導則》要求堅持以下“四個原則”。

首先,綠色引領發展原則,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防止無序建設,確實保障並構建特色小鎮良好的生態環境,高標準實施對環境敏感目標的保護,嚴格實施環保準入制度,嚴格控制汙染物排放,加強小鎮建設過程中的環境管理。

其次,保護歷史文化原則,按照保護獨特風貌,挖掘文化特色的理念,確實保障特色小鎮的歷史文化資源,彰顯小鎮的歷史人文特色。

再者,保障公共服務原則,以人為本,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防止形象工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打造宜居精品小鎮。

此外,規劃協同創新原則,堅持規劃協同,創新機制激發活力增強集聚輻射引領作用,形成特色小鎮示範帶動周邊區域發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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